国家发文要求翻译资格考试收费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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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文要求降低翻译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出《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通知》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起,降低包括翻译资格考试在内的14个部门2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要对按规定权限由本地区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和审核,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对本通知规定降低有关考试考务费标准的,要相应降低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要于9月底前,将降低后的收费标准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要将本地区收费标准降低情况,包括降低的收费标准、涉及的收费金额和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等情况,于10月底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其中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
向省级考试机构收取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标准降低为:
三级笔译翻译(含2 科)由每人 300 元降为每人每科 75 元
三级口译翻译(含2 科)由每人 360 元降为每人每科 90 元
二级笔译翻译(含2 科)由每人 360 元降为每人每科 90 元
二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含2 科)由每人 430 元降为每人每科 100 元
一级笔译翻译(含 2科)由每人 1000 元降为每人每科 200 元
一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含 2 科)由每人 1300 元降为每人每科 300 元
同声传译(含 2 科)由每人 1940 元降为每人每科 400 元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翻译资格基本情况介绍的资料,希望同学们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