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澳大利亚留学签证如何办理
去澳大利亚留学,关于签证办理有流程和办理时间你都了解了吗?澳大利亚留学签证如何办理呢?下面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申请流程
1. 整理材料
需要先整理一下自己手头的材料,准备申请签证。根据目前使馆的要求,需要提供比较全面的申请材料,否则,由于近几年澳洲移民政策对中国学生一直是完全开放的状态,申请赴澳洲留学的中国学生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目前在澳洲移民局海外留学生审理中心排队的申请材料众多,如果个别案件没有准备充足的文件,移民局的审理官员是不负责通知申请人补交申请文件,然后等补交齐全再审理的,大多数情况是直接发拒签信。如果是这样的话,申请费白花了不说,下一次要再递交申请也会有障碍。
2. 递交材料
签证申请文件常规来说是准备的越充足越好,当然也不是任何手头上有的文件都交上去,主要提交一些重要材料即可。在递交申请2-3周左右,使馆会寄来接受签证预审受理的开档信和受理编号,以及随信附加的体检表格。
3. 等待使馆发放预评估通过通知
可以需要耐心等待使馆发放预评估通过通知,一般需要等待1.5-2个月左右。等到使馆正式发来预评估通过通知书,在这里我们的工作需要做一个提速准备,因为根据使馆的要求,需要在28天以内的时间里,准备体检,随后是换外汇交学费,等到学校在这个时间里收到预交的学费或保证金为你办理了注册手续以后,学校会给开出一份入学确认书(COE),最后是准备收集以上的材料准备送到澳大利亚领事馆贴签。
澳洲留学签证办理时间
澳洲办理签证有两种:电子签证(e-Visa)和普通签证。
电子签证是澳洲移民部为了提高留学生签证的审批效率而开发的一整套网上申请操作系统。随着电签系统的推广使用,使得现在越来越多的学生去澳洲留学都选择电子签证。因为电子签证相对更快捷,大大缩短了签证评审周期。如果申请人体检顺利,并无需电话调查进一步核实,普遍在3周-6周左右。
事实上,去澳洲留学电子签证审理周期是没有固定时间的。确实有很多签证申请在递交后一个月以内出结果,通常大多数的评审可以在 1 - 2 个月内结束审理。
普通签证要3-4个月,正常是2个月收到PVA。
澳洲移民局官方建议所有申请者最好提前12个星期递交材料,6-8个星期是审理周期。千万不要卡着-8星期的时间办理,因为还要考虑到签证官的工作周期。如果不幸恰逢审理高峰期,或者遇到使馆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内部评审或调查,签证官休假等各种因素,很有可能签证周期就会变长,需要2个多月,甚至更长。
一般9月入学的学生,推荐四月办理;而二月入学的推荐为十一月份办理。给学生家长们留下做够多的时间,应对可能遇到的突发状况。
如果签证官遇到休假、调换工作或者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放法定假日,那么整个申请都会缓慢下来。所以,威久留学专家建议大家提前半年准备签证材料,距离开学3个月就尽早递交申请。如果走电子签,要你的经济情况简单,经济来源复杂的,建议走普签比较稳当。
学生签证
570类型:只申请赴澳大利亚就读语言课程,IELTS需要5分以上,但是这种签证基本上已经不能办理。
571类型:针对中学生办理的签证,可在澳大利亚当地就读10,11,12年级课程,必须在普通高中(职高,中专,技校除外)就读的学生可以享受IELTS豁免的权利,对于到澳大利亚入读的年龄和课程设置有严格要求。
572类型:申请赴澳大利亚就读TAFE,DIPLOMA,CERTIFICATE等专业性比较强的课程,IELTS需要5分以上,按照澳大利亚移民局的要求,不需要继续在当地就读语言课程的最低要求为IELTS5.5分,实际情况需要根据学校各专业的具体要求而定。
573类型:申请赴澳大利亚就读本科,授课式研究生学位课程,GRADUATECETIFICATE以及GRADUATEDIPLOMA等研究生文凭课程,同时申请该类型签证必须拥有高中毕业证。
574类型:申请赴澳大利亚就读研究式研究生学位课程,博士课程。
575类型:申请赴澳大利亚就读预科课程,预备课程或者其他非学历课程,单办该类型签证,澳大利亚移民局批准的可能性比较小,一般国内学生不只单办该类型签证,通常都是在预科课程后面加配本科学士学位课程来一起递交,直接申请就读573类型签证。
576类型:参加与澳洲国家项目有关的研究。
580类型:监护人签证,是指未满18岁的学生家长或学生家长提名人,在澳洲监护学生的一种签证,要求监护人与学生在澳洲同进同出。
【澳大利亚留学签证如何办理】相关文章:
澳大利亚留学签证办理技巧06-04
澳大利亚留学签证的办理原则09-22
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的流程介绍10-20
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需要的材料07-30
法国留学签证如何办理06-17
爱尔兰留学签证如何办理09-10
澳大利亚留学的签证如何办理10-14
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的窍门有哪些10-24
办理澳大利亚留学签证需要哪些材料05-22
赴澳大利亚留学签证怎样成功办理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