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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PA在美国的就业前景怎么样

时间:2017-12-24 19:39:17 美国CPA 我要投稿

美国CPA在美国的就业前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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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PA在美国的就业前景怎么样

  1.财务分析师。

  当公司开始扩张时,财务分析师可以帮助公司编制预算、预测经营前景并确定如何能够实现更多的盈利,因此,公司管理层和高级经理的职位特别需要财务分析师,其起薪在小公司(年销售收入在2500万美元以下)可以达到$55,750-$70,000;在大公司则可以达到$58,250-$73,750美国CPA四个科目中的BEC科目主要内容为财务分析,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内容,从公司运营的层面培养财务会计复合型人才,拓展美国注册会计师的就业范围。

  2.初级会计师。

  公司需要具有至少三年工作经验(包括从事公共会计职业)的会计师来从事登记总帐、编制财务报表和编制预算的工作,作为大公司的初级会计师,其起薪一般在$41,250-$52,500之间。这个是大多美国会计硕士毕业,具有美国CPA资质的毕业生所选择的岗位,也是最有可能获得的第一份工作。

  3.外部审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正在扩充人手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业务需要,具有3-7年工作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将特别受到青睐。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在小事务所的起薪也能够达到$48,750-$63,000。在美国的会计事务所中,抛开行政人员,剩下70%的雇员都拥有美国CPA资质,虽然岗位年薪属于中等,但是会计事务所是大多数美国CPA持证人最多选择的就业去向。

  4.内部审计师

  尤其是获得美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内部审计师——来帮助它们改进内部控制以符合监管要求,如SOX法案。由于需求的增长强劲,内部审计师的薪酬也水涨船高,大公司的内部审计师平均起薪预计在$77,500-$101,500之间。美国CPA中的AUD审计这个科目即是为这个岗位进行人才考核和培养。

  5.法规遵从经理。

  公司需具有向SEC提供报告经验的法规遵从经理,以应付不断增长的公司治理披露要求。大公司的首席法规遵从经理的起薪预计可以达到$132,500 -$181,250。如果供职中等规模公司(年销售收入在2500万到2.5亿美元之间),法规遵从经理可以获得$111,000- $145,500之间的起薪。美国CPA中的FAR科目中有对财务报表的合规性进行充分的解释,持有美国CPA资质的财务工作者完全有能力胜任这一专业性非常强的职位。

  延伸阅读:美国和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原则的进一步融合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要求全球资本市场一体化,而全球资本市场统一的重要前提之一便是全球会计准则的统一。统一的会计准则是统一国际资本市场的关键基础。例如财务会计准则不统一,给不同国家的投资者比较不同市场的.金融工具带来了麻烦,加大了金融工具发行者的成本,各国金融监管者也为之烦恼。若能统一会计准则,将使公司节省时间和资金,同时有助于建立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目前,美欧会计监管部门就统一会计准则逐步达成协议,这意味着统一国际会计准则的运动取得重大突破。

  美国以规则为基础制定GAAP的历史,从30年代后期开始,发展已达70年之久。美国一向认为US GAAP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准则,并排斥其他国家的准则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运用。然而以规则为基础,容易给企业滥用准则的机会,使之逃避准则的约束。美国资本市场在安然事件及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公司会计丑闻之后,美国国内对规则基础模式进行严厉批评,并试图考虑原则基础模式的可行性。

  2002年《萨班斯一奥克斯莱法案》的出台后,美国会计方面主要采取两大措施:一是改革会计准则的制订方式,提出从以规则为基础(Rules-based),转向以目标为导向,以原则为基础 (An objectives-oriented,Principles based) ;二是改进、完善现有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s) 即概念框架,并提高它在财务会计原则 (GAAP) 中的层次。对于萨班斯法案第108节(D)的要求,FASB于2002年10月21日首先作出反应。它提出了《美国准则以原则为基础的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FASB在建议稿中承认,现有的美国会计准则体系主要是以规则为基础。建议稿建议今后会计准则的制定应以原则为基础,要体现以下三点要求:(1)对原则的运用应更为广泛,几乎不存在对原则的例外;(2)为实施上述原则,也颁布各种解释和操作指南(包括所有的来源,不限于来自FASB);(3)采用概念框架建立原则,概念框架即现有SFACs是基本成功的,但尚有缺陷。

  美国SEC首席会计师办公室和经济分析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既认真研究了萨班斯法案第108节(D)(以下简称“法案”)的精神,又分析了FASB的建议稿和各方的评论与反映后,在2003年7月25日向国会提交《按照2002萨班斯法案108(D)条款要求对美国财务报告系统采用原则导向的会计体系进行研究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法案的基本目的是要求美国今后制订的会计准则,应当通过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和加强相互制衡关系来改进企业财务报告体系。这样的会计准则应能尽可能没有空子被非法分子所钻,从而不再成为他们进行财务欺诈和会计作假的“平台”。如果在准则中只有原则,则编表者和审计师操作起来都会困难。因为职业判断也需要必要的指南。一项以原则为基础的准则,应当有简要的目标说明,指引编表者和审计师能够明确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尽可能地避免界限测试,尽可能地消除例外。但还是要有足够的一致的指南。报告中提出以目标为导向(objectives-oriented),更为一致地(moreconsistently)以原则为基础(principles-based)来制定会计准则。与以规则为基础的准则制定方式不同,以目标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方式应具有以下5项特征:(1)按已经改进并一贯应用的概念为基础(2)明确指出准则的会计目标,引导编表者和审计师的注意力集中到交易的经济实质(3)提供充分的、但不能是模糊或掩盖目标的细节和结构(4)尽量减少准则中的例外情况(5)避免使用百分比界限(界线)进行测试或规定。FASB基本同意SEC报告意见,完全接受以目标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制定方式的新方案。

  美国准则制定基础的转变为US GAAP与IAS之间的趋同奠定了基础。2002年10月,FASB和IASB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承诺共同制定适用于国内公司和跨国公司财务报告的高质量、可比的会计准则。双方保证尽最大努力:(1)使其现行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充分可比性;(2)协调其未来工作计划以确保所制定的准则具有可比性。这标志着他们朝会计准则趋同的正式承诺迈出了重要一步。FASB承诺制定世界范围内的高质量报告准则以支持全球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与IASB在短期趋同项目,同时包括长期问题的合作,将大大提高成功的可能性。

  2003年7月美国SEC提交了题为《对美国财务报告采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体系的研究》的研究报告,虽然其中仍然称“现行美国准则是世界上最完善和最先进的会计准则”,但同时也十分强调“继续进行国际协调的努力,并认可了FASB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协调努力。”

  2004年11月22日,FASB与IASB联合成立了一个业绩报告国际工作组,以便帮助双方完成业绩报告准则的合作项目,提高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在评价企业财务业绩方面的有用性。

  2006年2月27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一项谅解备忘录,重申了双方制定高质量全球资本市场通用会计准则的目标。双方认为一套通用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将能够提高财务报表的一致性、可比性和有效性,能够使全球市场减少摩擦而顺利运行。这是继2002年10月双方签订《诺沃克协议》后再次达成的协议。新协议包含了美国方面消除两套准则之间调节项目的“路线图”的主要内容,也反映了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所做的推动会计准则改进的工作。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可了第三国私人证券发行者在美国国内市场可以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来有可能在美国国内市场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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