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爱情美文
一个爱情美文1
黄碧云说,我爱你,如鲸向海,鸟投林。不可避免,退无可退。
昨天晚上男生给她打分,说长相。他举例说了几个人,七分,八分。五分。
她说,那我几分。
他说,三分。
一脸正经。
虽然她不是很气,但还是气哭了。
男生立马抱着她说,三分,就三分。可能是我眼光高,但我就是喜欢你啊。
喜欢你一脸杂面星(雀斑),喜欢你脑袋大,喜欢你残缺的大门牙,喜欢你生气时掐我胳膊,捶我肚子,喜欢你笑起来很明显的皱纹,喜欢你短腿,平胸,没屁股。
那好吧,哭什么?
总有男人会这般:在山前徘徊时,世间繁盛,趁天色,驶至向邻。唯吾妻子晚归。
我也很信三毛说的,书读多了,会改变容颜。温暖纯良,不舍爱与自由。假如遇到相爱的人,就慷慨祝福他们吧。不管口舌之外的嘈杂,总有一刻,爱情是真实的。管他前尘体面不体面。能遇到就好。
一个爱情美文2
他不爱学习,却爱上了邻班一个爱学习的姑娘,她没有长长的马尾,也没有迷人的裙摆,只是在她路过时,他会不由自主的多看两眼,但也只是两眼,因为看多了总怕被人发现。
他不爱学习,却恋上了去图书馆,她喜欢坐在第二排靠窗的正对面,喜欢在笔记的右下角画个笑脸,他画了个一模一样的,但也只是偷偷,因为这里的书禁止乱涂乱画。
他不爱学习,却借走了她看过的所有的书,不看也不还,只是一页页的翻,不知道文字里藏着怎样的玄机,只记得在第一百三十二页的某一行,她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急忙把脸藏在胳膊下,因为紧张到滚烫的脸真的很腼腆。
他不爱学习,却一遍遍地练习写她的名字,想着或许有一天可以写成一种习惯,那段时间正盛行将喜欢人的名字写在操场边的围墙上,后来上面出现很多她的名字,只是“那些很多”都不是他写的,因为,比他写的好看。
整个夏天他都努力的爱着那个姑娘,终于在学年末收获了一张,亮着红灯的成绩单,沮丧着从她教室门前路过,在路过的第七遍,终于看到了她微笑的脸,正和一位怎么看怎么别扭的男生聊着天,他瞬间觉得要完了,那种情绪就像,失恋。
一个爱情美文3
给朋友们推荐一部韩剧,影片中没有阳光帅气的欧巴,也没有像朴信惠一样漂亮的女主,演绎的是几个平凡的老头老太的暮年生活。
影片的名字叫《我爱你》。
当金万石和宋伊芬在影片中第一次相遇时,是个凌晨,寒冷的冬季总是这样,人已起,天未亮。几句简单的对话,嚯,金老头真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那时宋伊芬还被称作宋氏。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他们彼此倾心,孤独?又好像不只是孤独。影片中,金万石和孙女生活在一起,或许是年龄的差距,他们很少有交流,连作息时间都不一致。宋氏是个可怜的女人,她的一生都是悲凉的,年轻时因爱情离开了母亲,生活在不如意时被丈夫殴打,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最后孩子高烧死去,留下她一个人生活,一过就是一辈子。我想她曾经也是个有梦的女孩吧,对爱情充满了想象,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只是生活太过现实,磨掉了她几乎所有的希望。影片中的她,没有姣好的面容,没有华丽的服饰,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每天靠拾荒度日,对生活或许已没有太多期待。当看着平安背着疯老婆远去的背影时,她自言自语着“我多想也这样变老”。那刻,她好像又回到了期待爱的年纪,只是,鬓发已白,人至暮年。
他们相爱了,金万石像个俏皮可爱、有些浪漫的怪老头,宋伊芬像个羞涩、乖巧的小姑娘。
虽说,爱,不受年龄限制,但暮年的相遇最怕离别。一旦分开,不是一辆的士或一张车票就可以去见的,那是一次再没有遇见的告别。
在灵堂,听到晚辈谈论着平安和疯老婆的死是喜丧的时候,金万石气愤的站起来,骂着这群兔崽子。是啊,哪有人不愿好好活着而选择死去,“喜丧”只不过是活人安慰活人的话,不是祭奠死人的,看着他们的灵堂,有些遗憾,有些悲楚,好像除了他们自己,再没人需要去安慰了。
关于结局,我很难过,当以为会一直哭到影片结束时,金万石带着皮手套骑着摩托车来到宋伊芬门前,宋伊芬头上戴着他送的发卡,那刻,画面很美,拥抱很暖。
一个爱情美文4
马伊琍说过,“恋爱容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珍惜爱你的人,珍惜你爱的人,这才是对自己,对别人最好的负责。但,现实中,总有那么一些人,TA陪你度过了最美好的时光,让你感受了爱情的甜美滋润,你们依偎着,十分恩爱,望着星空,憧憬着你们的锦绣前程。你曾以为,你们前世就注定今生一辈子在一起,结果,TA还是淡淡地跟你说,TA要离开你了。
瑶瑶很爱很爱阿泽,整天黏着他,缠着他,向他撒娇。都说一个女人跟你闹,那是因为她真的喜欢你,关心你,如果你不重要,她才不会把心思放在你身上。瑶瑶就是这么一个女孩,有点像孔雀女,从小备受父母亲的宠爱,有了阿泽,也非常渴望得到阿泽的宠。
阿泽也真的对瑶瑶很用心,他对瑶瑶说过,“也许是上辈子我欠了你的爱,这辈子我愿意连本带息来还。”瑶瑶听到这话,幸福满满,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她觉得今生今世,她只属于阿泽一个人的了,再也不会爱上其他男人。
可是,半年后,瑶瑶接到了出差在外阿泽的电话,阿泽说,“瑶瑶,我们分手吧,我爱上了其她女人。”那一刻,瑶瑶瞬间感觉天要塌下来了,眼泪像喷泉般涌出,哭得撕心裂肺。被阿泽一个人抛弃了,却感觉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
瑶瑶带着哭腔问阿泽,“能不能别走?不要离开我好吗?我们说好一辈子不分开的。”电话那头阿泽很安静地说,“不,现在我才知道我喜欢的,不是你这种类型的女孩,我喜欢的是那种独立,坚强,不粘人,有思想,有主见的女孩。”
两天后,阿泽回来了,瑶瑶早早就来到他公司楼下等他,一见到阿泽就迫不及待地冲上去抱着他,苦苦地哀求阿泽留下来,阿泽却无情地推开这个柔弱的小姑娘。瑶瑶还是不依不饶,“我改,可以吗?我会懂事,我也可以变得独立坚强,总之可以变成你喜欢的样子……”无论瑶瑶说什么,阿泽都无动于衷,坚决要分开。
事实上,他们也分开了,从甜蜜无间的恋人成为互不打扰的路人,从最熟悉的人,变成最陌生的人。
爱一个人有多深就会被伤得有多深。TA既然决定要走,不管你有多爱TA,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你都要放手了。不要再去求TA留下,你求TA留下的样子真的很难看。你也有自己的尊严,自己的骄傲,自己的脸面,不要再在一个去意已决的人身上浪费时间,浪费心思,不值得。给自己保留一点颜面,一点自尊,为那个真正对的人留一个最好的自己。
一个想要离开的人,有千万个理由都要走,你留不住;一个想要永远陪在你身边的人,你找千万个理由来赶,也赶不走。
朋友阿豪,一位人见人爱的大帅哥,身边无数仰慕他的女生,但他心里只有他的女神,婷婷。软磨硬泡,各种浪漫,各种关心呵护,两个月后,阿豪把婷婷追到了。帅哥配美女,自然是天作之合,大家都羡慕他们两个。
然而,最近,我却听阿豪说,他们分手了,是婷婷先提出来的。我问阿豪,“你就不努力挽回一下?想当初,你可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到她。”从来不抽烟的他,拿出一根烟,别扭地点燃,猛抽了一口,说道:“让她去吧。我心里确实很爱她,但既然她已经不爱我了,我也没必要挽留了,哀求她留下,只是徒增伤感罢了。现在我跟她还保持着朋友的关系,只是没有了恋爱的感觉。”
爱情是两个人唱的双簧戏,一个人不唱了,就算你有多想唱,也没办法再演下去了,挽留还不如就此放手,重新整装自己,或许那个愿意和你唱一辈子的人就已经在路上了呢。
曾经我们在一起,我陪你疯,陪你闹,陪你哭,陪你笑,你爱我的人,爱我的未来,爱我的一切一切,朋友们都说我们是天生的璧人一对,金童玉女,双方家里都期待着我们早日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是,终究计划赶不上变化,我们还是分开了,你走你的阳光大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去天涯,我去海角,从此,各不相欠,各自安好。
好聚好散,总好过一个人拉着另一个人的手,不愿意放开。要走的尴尬,不放手的失魂落魄,备受可怜。虽然你还很爱TA,但TA不爱你了,就算能够挽回了,你们的感情也已经出现了裂缝,估计这辈子都很难修复。
我们需要的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的感情,勉强没有幸福,和一个将就的人凑合着过,还不如一个人高傲单身地活。不懂得珍惜你的人,不再欣赏你的人,就潇洒地敞开心门,让TA离去吧。
卑微地苦苦哀求TA留下来的时候,你真的好丑。你本来挺漂亮的,就不要让自己失态,不要让自己变丑了,你的美,你的好,只有那个对的人才值得拥有,那个要离开的人,TA不值得。
一个爱情美文5
看到一句话都会忍不住发到朋友圈,因为那句话你想要说给特定的人听;曾经的你是个懒得组织语言,懒得发朋友圈的人,可是后来一点一滴的小事都会分享,只是希望他能够窥见你的生活;有些话你只想让他知道,所以你会设置权限仅他可见,然后盯着微信页面,希望发现里出现出现数字,希望能够收到他的回馈。
你发送了一个生病的朋友圈,下边配着输液的图,久久沉寂的朋友圈底部热闹起来,很多人表达关心,可你依然感到空洞,因为即使你生病他都吝啬表达一点关心。
每次自拍,都会找很久的角度,花很长的时间美图,只希望他看到的是你最美的样子。终于有一次你精心发送的一张图片下边收到他的评论,仅仅有两个字“很丑”,虽是损人的话,你也能高兴半天。
他偶然的一次点赞,你心里便像蜜一样甜。当有一天你会因为他的一个点赞,一次评论而或喜或悲之时,当每一次你发朋友圈的第一个想法是为了让他看见时,你就知道大事不好,你喜欢上他了。
后来的我们,因为微信拉近了时空的距离,却也因为微信拉开了生活中的距离,我们的感情维系全都被微信连接起来,不常见面,很少打电话,无论是工作、聊天、沟通感情都在微信上进行。
所以我们会把微信进行多层次解读,所以即使是一次小小的点赞都会被解读成喜欢,所以会玻璃心地以为你没有点赞就是不够关心,还会有情侣因为伴侣给前任点赞从而曲解,所以你的每一次点赞,我都会认真地当成喜欢。
我曾说过和你聊天是最开心的事,即使每一次都是互怼,即使你总是会说我神经,有病,我总是会觉得你幼稚,可是只有在你面前我才会露出神经质的一面,你也说过也只有在我面前你才会像个幼稚的小孩。
也许只有喜欢一个人,才会把不被人所知的一面表现出来,只有喜欢一个人才会把原本具有贬义意味的词语解读成别样的情趣。
每次和你聊天,都会精心组织好语言,怕你难以接下一句,总是在屏幕上输入然后删除,输入再删除,反反复复无数次最后确认最合适的表达方式才会发送。然后紧张的等待你的回复,你没有回复的这段时间我在心底演完了一场戏,给自己找了无数个理由,你可能在忙,你可能没看到,你可能手机出问题了,却偏偏不愿意相信你已经看到只是不愿意回复。
你发的每一条朋友圈我都有认真看过,每次在朋友圈那一栏看到你的头像,都会赶紧点开,然后点赞,偶尔评论,可是你从来没有回复过。
今天我发了一条朋友圈,你给我评论了,我心里喜不自胜,然后第一时间给你回复了。你看,这就是区别,你给我的每一次评论我都尽快回复,你的每一次点赞我就开心不已,你偶尔和我说一句话,我都秒回,每一次结尾都是我来,每一次和你的聊天你总是寥寥几字,而我恨不得把长久压抑的思念都表达出来,巴不得这次的聊天永远不会完结。
可是在两个人的关系中仅靠一个人的维持,天平总会倾斜,爱情就像乘法,只要一方为零,结果定是零。所以我是不是不该再抱有侥幸,是不是不该把你偶然间的点赞当成喜欢,不该用满腔热情去触碰你的冷漠?
所以,我在试着远离你,我在试着不把你的朋友圈像阅读理解一般翻阅,不再把你的点赞解读成喜欢,如果有一天,我在你的朋友圈中消失了,你会不会想起我呢?
一个爱情美文6
夏沙曾经在书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人生需要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仿佛只有这样才是不枉此生,生命也才完整。
夏沙如愿以偿的考入了县城的重点学校,而且这是一个初高中一体制的班级,也就是说不用经历中考,可以直接升入高中,她可开心了,好像终于可以松口气了,渐渐地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里,她遇到了一个让她心动的男生,开始了她甜蜜又略带苦涩的初恋。
他叫阳,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浑身带着光芒的男生,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最耀眼的。他长得高高帅帅,篮球也打得特别棒,在赛场上总是能引起一片尖叫,而且学习成绩还特别好,考进来的时候是年级第三名,每次数学课时,老师才刚刚把题目写完,同学们都还在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时候,他就已经把答案说出来了,每到这时,就会遭到同学们羡慕嫉妒恨的眼光的鄙视。夏沙心里对他真是无比的崇拜,多希望他能把他的脑细胞分给自己一半,那该多好啊!在我们身边或许都会有这样的人,你看他平时也不怎么认真努力学习,但是每次考试却总能拿第一,智商是硬伤啊!
夏沙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喜欢?又或者是一种欣赏?在夏沙心里,她觉得只要知道他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同一个校园,同一个班级,每天都还可以看见他,听见他的声音,看他打篮球……这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一定要去写情书告白,去主动接近他,让他成为自己的男朋友,甚至在一起。
每个女孩心里都住着一个王子梦,在十三岁的豆蔻年华里都渴望遇到这样的一个男生,都会不自觉地被他所深深地吸引,所以,当时夏沙不敢说在我们班百分之百,但可以肯定的是百分之九十的女生都喜欢着他。在这样一个全县精心选拔的重点班级里,人才济济,论人才,论学识,论相貌,论家世,夏沙都算不上优秀,也没有什么突出的才艺,很平凡,她甚至觉得阳可能从来都没有注意过她的存在,说到底,可能夏沙潜意识里还是会感到有点自卑吧。
可就是这样一个闪闪发光的男生走进了夏沙的生活,点亮了她的青春,开始了她的初恋。
有一天上晚自习的时候,夏沙突然收到一张小纸条,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彻底搅乱了夏沙的心,激起了千层浪,久久不能平息。“夏沙,我喜欢你,阳”她惊住了,满脸的不可思议,怎么可能呢?夏沙的第一反应是:会不会是传错了,不是给我的,可那开头明明是我的名字,又或者是其他某个男生的恶作剧,故意逗我玩呢?可夏沙很确定,这就是阳的字迹,浅蓝色的,娟秀的字体,作为组长,她每次收发作业时都会注意到他的笔迹,再熟悉不过了,最后,她都出结论,这是真的,真的,真的,阳喜欢的真的是自己,哪怕是考试得了一百分,夏沙也没有如此开心过。
这一晚上,夏沙,失眠了。这是夏沙第一次失眠,因激动而失眠,因快乐而失眠,一闭眼,满脑子都是这句话,她自己也觉得奇怪,他怎么会喜欢自己呢?难道是我有什么特殊的气质吸引了他吗?那是什么呢?连夏沙自己也不知道。他又是从是么时候开始注意到自己呢?怎么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夏沙心里还有好多好多的问题想问,不过这都不重要的,重要的知道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原来也喜欢着自己,再也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从此,这成了他们两个人之间心照不宣的秘密,还是过着一如既往的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其他同学都没有察觉有什么异样,可夏沙的心里是欢喜的,总会不自觉的望着他在的方向,远远的注视,默默的欣赏,没有任何人来打扰。
可是,现在夏沙回想起来,其实他们之间很少有过面对面的交流,更没有什么浪漫的情节。如果不是那一张小纸条,夏沙都会觉得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更像是一场梦,很美,但不真实。
每次学校组织各种球类比赛,夏沙常常和同学们一起为他们加油鼓气,她多么希望阳能望到人群中渺小的自己,可他总是注意力都在球场上,从来都没有望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她多么希望中场休息时,冲上前为他递水的那个人是自己,可人潮太拥挤了,她根本挤不进去,只有默默地退到一旁。在快下晚自习的时候,夏沙利用收作业的机会,来到他座位旁边,想要和他说几句话,或者哪怕是看一眼也行啊,可每次去到的时候,他总是低着头钻研着难题,想说又怕打扰到他,搅乱了他的思路,他会生气,所以总是默默地站了一分钟,然后走了,心里很失落,也会埋怨他的冷漠,他的不关心,他的忽视。可夏沙转念又想:自己喜欢的不就是他那认真的样子,又怎么能忍心因为他的认真而责怪他呢。
或许,这就是张爱玲所说的,有一种喜欢,是可以让人放下自己的骄傲,低到尘埃,可内心还是欢喜的,在尘埃里开出花来。
如果说,他们之间有过什么交流,夏沙记得的就只有一次,虽然这句话他不是对夏沙说的。夏沙有一个很特别的同桌,她其实长得很漂亮,好像我们班的每个男生,她都喜欢,男生们越捉弄她,她反而越开心,有时连我都觉得这些男生做的太过分了,可她却一点也不生气,但问她到底喜欢哪一个,她自己也说不出来,可是夏沙不明白,一个人可以同时喜欢那么多人吗?有一次,我两个就争论了起来,课后,阳走上前来,对着我那同桌说:“你不要把我家小沙带坏掉!”说完,就潇洒的走了,留我一个人愣在原地。
放学回家的路上,夏沙的脑子里一直盘旋着这句话,她总觉得这句话哪里怪怪的,想啊,想啊,突然,她茅塞顿开,她发现了关键,“我家”“我家”,阳说了我家,这是不是代表我和阳的关系更进一步了呢,他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一家人了呢?夏沙好像突然间找到了归属感,一个人在大街上,自言自语,还一个劲的傻笑,路人会不会以为自己是个神经病?此时此刻,之前的那些冷落好像统统都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剩下的只有满满的甜蜜。
好像每一个童话故事里,都会出现一个恶毒的皇后,夏沙也没有逃脱这样的命运,这个人就是阳的堂姐,比他们高一级,也在同一个学校,她和阳的关系真的很好,有时好到让夏沙无比的嫉妒。在他堂姐的心里,她家阳是整个学校最优秀的男生,一定要是那种很漂亮的女生才能够配得上她家阳,而夏沙很显然不是。
她很不喜欢夏沙。有一次,在宿舍楼梯间她们撞见了,夏沙还在思考该怎么称呼她呢,只见她从头到脚的打量着自己,然后很不屑一顾的走了。她的眼神似乎在说,从头到脚,眼睛,鼻子,嘴巴,耳朵,好像没有一处是她满意的。夏沙,伤心极了,从小到大,她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哪里受到过这种气,而且,就算是自己不优秀,可她也不能这样不尊重人啊,夏沙心里也特别讨厌她,特别是每次听到她用那林志玲嗲嗲的声音喊阳的时候,夏沙总会觉得娇柔做作,毛骨悚然。她总是让阳为她提水,买早点等等,还那么理所当然,这些事情,夏沙从来都没舍得让阳为自己做过。当时,夏沙还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学习,拿出自己真正的实习,证明给他姐看,自己是足够优秀,是可以配得上阳的。
有一天,夏沙亲眼看到她把阳拉到宿舍前的小树林去谈话,当时夏沙在宿舍楼上,隔得太远,听不清他们到底说了些什么,但从阳脸上的表情上可以看得出,阳很矛盾,很纠结。当时,夏沙的心里很不安,她好怕阳真的会听她的话提分手,又或者,她非要阳在她和自己之间做一个选择,那该怎么办,阳又会怎么选呢?
可过了好几天,阳都什么都没说。夏沙觉得她应该相信他,他一定可以处理好的,不说只是不想让自己担心。
后来,他堂姐还认了我们班一个很漂亮的同学做小妹,目的再明显不过了,夏沙彻底慌了,好几次都犹豫想问,当始终都没有问出口,她担心答案不是她想要的,如果不问,是不是还可以假装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阳是喜欢自己的,如果问了,是不是就意味着结束呢?
可后来的一件小事彻底摧毁了夏沙所有的幻想。那天,夏沙生病了,阳准备帮她提水,可就在这时,楼下他堂姐也在喊他提水,阳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原本夏沙的桶放下,跑到了楼下,提起了他堂姐的桶。桶被放下的那一刻,夏沙的心也跟着坠落到谷底,一片冰凉,她突然彻底清醒了,其实答案已经很明显了,只是之前,她自己一直不肯相信罢了。夏沙默默地拿回了自己的桶,关上了门。从此,退出了他的世界。
对夏沙来说,这一切真的就像一场梦一样,很美,很绚烂,但总会有梦醒的时候,梦醒之后,生活还要继续下去。虽然有伤心和失望,但她还是很感谢命运,感谢阳,在她最美的年纪遇到他,为他燃烧过一夜的青春。
其实,阳不知道,夏沙一直在等,等着阳用坚定的眼神看着她,对她说:“不管别人怎么说,不管他人怎么反对,他都会始终坚定的选择她。”这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夏沙就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心陪在他身边,一直走到最后。
一个爱情美文7
精挑细选一个阳光落落的日子,吹来的风把阳光揉地细碎,你装起一把在口袋。想着会在路上为自己绽出一道温柔的光芒。
出发的时刻,你有意无意地避开人潮。没有想这次要去多么远的地方,也有人说心之神往——难以到达。火车很快就退到了风景很陌生的地方,这里的'阳光依旧是落落一样的。弹掉鞋子边上的灰,弯腰系下水蓝色的鞋带。同车对坐的是一个有着精炼短发的女生,说话温柔没有一丝矫情。大家在对视一下之后,你拿出了《千万次的摇摆,****》。很巧她的书是《因为痛,****》,原来大家都喜欢金兰都的书。但的确是很少有人在旅途上看类书。
你握着手里蓝色的车票,眼里泛出了一丝忧郁。想着自己是一个喜欢陌生的人。其实所有人的内心都是安稳的,即使是一个流浪的先生或者什么。从一个陌生到另一个陌生,我们总是会期待下一站的风和日丽。或许未知的美丽就在于它的不可预测,是的,我们总会在火车向后退的时候发现眼前真正的靓丽。肩上背着的单反在离开的时候终于羞涩的拍到了俩个人的合影。于是你提前一站下了车。
步履是弄堂里的印记。
仔细的看见每一寸青石台上的刻痕,像是手掌纹络,清晰如记忆里的甜美。每走一步感觉都是对弄堂的亲近 ,深入深入。手抚一把青苔,柔软像是之前揣在兜里的那把阳光,但却有沁人心脾一样的清凉。你想到了一个不是词的词这里叫做‘润’。阚阚而建的阁楼里肯定又是一位诗书而华的书生又或者不是。但怎么样都不会影响到你在弄堂里的印记,你的步履。
湖面有风徜徉的痕迹。
水至清则有鱼戏舟,尾尾游来。空旷了很多的水面映出远处连绵的发火一样的山丘,游荡游荡。泛滥一步你就会恍惚一步,恍惚一步你就痴醉许多。迎面徜徉的风,脸颊边飘动的发丝,刘海里也吹来出清香。泊了回来你才发现远处发火的是眼前炙热的枫林。水面还会泛起桨激起的水花,你在浪里,浑身清凉。
朝圣者的祭拜是写在眉目间的虔诚。
太多时候我们总是会忘掉出发前的初衷,不是因为沿途的风景,而是心灵的纵横。朝圣者独有的温柔不在跪拜而是眉宇间的虔诚,当时我们每个人都走在自己的路上,从陌生到另一个陌生。
后记。为了给予陪伴自己一路而来的鞋里的那一粒沙子。
一个爱情美文8
你总是不与余力的在微笑,那个微笑是否在很久前会笑得出来,你总是会和别人不一样,就像是一个怪咖,和尤物,专和暖男过意不去,你可曾想过后果。
高扬,是某报社的编辑,工作出色,风度翩翩,踏实能干,有车,有房,信用卡,什么都配齐全,关键是人长得特别帅,在同僚的眼中也可算是,佼佼者,谁人见了。都会对他毕恭毕敬,当然了,自身的优势也是能力的象征,从里到外都透着闪闪发光的光环,内外兼修,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初遇到 顾婷,大学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聪明单纯,自信,她的理想是想当一名诗人,或者是一名知名的作者,他到一家知名公司去找工作正好遇到,高扬,第一次见面,着实的把她吓了一跳,所谓女人也是视觉动物哦吗,不免有些心慌,他成熟干练,就连呼吸也透着一股专业的气息,她下意识的,整理一下衣服,用舌头舔了一下嘴唇,抿了一下嘴,很紧张,向高扬说明了来意,高扬,看了看她递过去个人简历,没有说话,顾婷急了,求他能给她 一份工作,高扬,目不专精上下打量着她,说可以,态度温和,高扬拿出一份合同,说,签吧 顾婷,接过纸笔,很流利的写下了她的名字高兴的向个孩子,高扬,"说;有什么可笑的,说着话,电话响了,高扬拿起电话,顾婷高兴的说,当然了,高扬,说’,先待会,就出去了,顾婷等了好久,也不见,高扬回来,看到他的书架上有好多书,她从小就爱看书,想抽一本出来看,那曾想,霹雳啪啦,书都掉了下来,她,慌忙的捡起书,这时,高扬,从外面走了进来,‘说"你在干什么,顾婷,脸羞得通红,不好意思地说,我想看书,所以,高扬,很有风度,说,你爱看书,是,吗。顾婷说;是啊,高扬顺势,抱了一摞书往她怀里一搁,她忽闪和大眼睛,惊讶的望着他,慌乱的把书抱在怀里。
出乎于崇拜,还是,觉得他长得太帅,感觉还是好事来得太突然,还是觉得自己中了彩票,心喜若狂的她,高兴的手舞足蹈,回到家,一头砸在床上,想着,做梦都要笑醒,从现在开始,顾婷,买玫瑰,送礼物,高扬好像在花海里簇拥,严格的说,顾婷,成了高扬的铁粉,从那以后,她就成了他的小跟班。
好景不长,有一天,顾婷写了一篇稿,也不知写的怎样,拿去给高扬看,他没说什么,也没说话,她很着急,他那张脸像是掉在树上人参果,没什么区别,可奇怪的,我很好奇,也开始学着他的样子学写,那曾想,顾婷遇到 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空前轰炸,奇怪,为什么,好多文都和顾婷写的差不多,他从不多说话,如果感到无力,二话不说,顾婷肯定去找她,质问,他就像是一尊佛象,气死人,不偿命,但是,无端的,顾婷的世界多了好多不认识的朋友,她每天看到的,都是与知相同景象,困惑或与迷茫。
她想些什么,好像是受到了蛊惑,不由得心生烦乱。
我想给你一个微笑,那微笑好像那样的是那样的艰难。
一个爱情美文9
好不容易赶上今日夫妻二人都得空闲,吃过早饭后,对老婆说:"收拾一下,陪你逛街去!"老婆一听,满脸恾然: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没有啊,太阳明明还在东边天上挂着哩!莫不是老公神经出问题了?也没有啊,人好端端地正常得很哩!想想也是,二十多年了,老夫老妻来着,挺对不住老婆的,竟然还没有哪一次是由我主动提出陪老婆逛街的,而且每次老婆只要提出让我陪其逛街,就脑袋发胀脚发软,即使强下决心勉强陪其上街,也大有一种荆轲刺秦皇————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感觉,抑或共产党员宁死不屈勇赴刑场的英雄气概!久而久之,老婆上街也就懒得理我了。
现在太阳既没有打西边出来,老公又好端端,要陪自己逛街,老婆焉得不是满心欢喜!一路之上,兴高彩烈,吆前喝后,顾盼生辉,一脸春风,百般笑意,千朵莲花,万样风情!真像一个天真稚气的小女孩!啊!这种感觉是多么的美妙啊!我的心都有点飘飘然了。牺牲自已半天的时间,竟能换来老婆一天的舒畅,还有什么比这更为值得的吗?没有了,当然沒有了!因为老婆的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老婆的快乐就是我最大的快乐!老婆开心我就开心!
不知不觉,日已西斜,回到家里,老婆二话没说直接进了厨房,你可要知道,我家这民为天的大事往日都是我一个人包了的,老婆每天要惦记着的穿衣上班,脱衣睡觉的事情也确实够琐碎够累人的了,哪还有时间和精力来管这天大的事情!但今天太阳沒从西边出来却打西边落下的时候,我那伟大的可敬可爱又可亲的老婆竟自告奋勇的下厨房了,我的心好激动哟!
笨手笨脚(别误会,我的老婆手脚挺麻利的,但只要进了厨房就脚笨手笨起来)的老婆在厨房里鼓捣了小半天,一不小心还让热油把手指灸伤了,却也毫无怨言,咬牙坚持着,终于把饭菜端上了餐桌。看着这来之不易的热腾腾的饭菜,我的双眼迷糊了,我的整个心都陶醉了————饭不迷人人自谜,菜不醉人人自醉啊!还有什么东西比这更令人幸褔,更令人陶醉的吗?
诗兴大发的我,自然要以诗言志,记录下这幸福快乐的时光,如是便有如下:
江城子 陪老婆逛街
老妇聊发少女狂,左牵郎,右提筐。
锦衣轻鞋,伴夫把街逛。
为报夫君陪老婆,亲挽袖,下厨房。
火大油热未开张,一声响,玉手伤。
提瓢发愣,是神马名堂?
咬牙坚持把菜炒,端上来,真好香!
一个爱情美文10
一个人的时候,卷缩在长长的沙发上,看着屏幕上相拥哭泣的恋人,感觉自己的心在颤动,感叹为什么剧中哭泣的不是我,而是剧外一颗孤独的心在暗自羡慕着。
一个人的时候,行走在数不清的人群中,看着来来往往的头脚在攒动,感觉世界是个无边的旷野,影子和心都感到孤单。在人群中,眼睛有点迷离,心底却在寻觅,期待未知的未来,如等待着花开。
一个人的时候,手中的笔总有写不尽的郁闷,但描绘出来的却是一片无聊的空白,留住的却总是寂寞的眼神。那时候心里不明白的是,有父母,有兄弟,有同学好友,为什么还是如此孤单。
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在求,求学,求职,求偶,也求一个结果,盼望能不再考试,不再上晚自习,可以随意地呆在夜的深处,尽情地看流星划过的痕迹,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尽情享受没有压力,没有烦恼、郁闷的心情。
一个人的时候,一直在想,想着明天的天气,想着未来的自己,想着将来的她。很想工作,拥有一份体面的职业,成为公司里的白领,穿着西装革履,表情高傲而淡然。可以不再想父母要钱,能够伸出双手帮父母缓解生活的压力,表达心中迫切的爱。
一个人的时候,总期待有一段美好的恋情,希望能牵着她的手,走在春天的夜色里,暖暖地相依,风雨时,为她撑起爱的红伞。伤心时,为她拭去眼角懦动的泪水,给她关怀的拥抱。开心时,陪伴她品尝快乐的滋味。
一个人的时候,站在他乡的车站,看着来往送行的人群,相拥的场面让人感动,自己却只能咀嚼着孤单与寂寞,远望着三两离去的送行者,竟没有一个是为我离开的。只能独自默默地等待着缓缓而至的列车。
一个人的时候,很想回家,回到她的身边,回到那个成长的地方。想着屋前那棵老榕树,回忆着嬉戏的场景,想着她美丽的微笑,想着她从容的仪态,想着她的一举一动,想着她的一切。
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很想她,很想,很想和她在一起,很想,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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