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预言美文摘抄
初识他,是在二十年前的一场业余歌手比赛中。主持人报出他的名字时,我才知道,他就是我们这个地区小有名气的歌手常雷。常雷喜欢穿黑衣,喜欢戴墨镜,冷峻而白净的脸,抱着一把吉他在舞台上唱一首哈萨克族民歌,很是陶醉的样子。于观众来说,这是一个神秘的歌手,因为即便台下一片掌声,即便那么多观众大声喊着他的名字,他却始终未还以观众一个微笑,只是重重地点一下头,算是鞠躬,而后转身走下台去。
那一刻我正准备上台,他从我身边擦肩而过,我看了他一眼,一张没有表情的脸,眼神隐没在漆黑的墨镜里,一片空洞。我无法描绘常雷给我的第一印象,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眼神去表达的,看不见眼神,人与人的交流沟通就困难多了。
那一年我刚工作,领到工作证后一个月,我就被单位派去参加艺术节的歌唱比赛。其实我的梦想是上音乐学院,我想做一名歌唱家,可现实让我走进了一所国企工厂,成了一名工人。那个年代,还没有超级女声或者达人秀,业余文艺爱好者的舞台,就是每年一次的艺术节。据说纺织女工毛阿敏就是在这样的艺术节舞台上被伯乐找到的千里马,所以,我们总是把这种比赛当做一次重新选择人生的机会。
我像一只不经世面的黄毛丑小鸭,穿着妈妈为我缝的一件撒满银色梅花的白旗袍,默默地坐在后台等候上场。那些歌手们穿着色彩绚丽的演出服,画着浓重的妆,男的女的都像漂亮的花蝴蝶。他们相互嬉闹调侃着,好像一点都不紧张,比赛对他们来说几乎就是游戏。可不是吗?老资格的歌手,谁在乎这样一场比赛?整个中国又出过几个毛阿敏呢?他们只是单位派出来为集体争荣誉的,又没奖金,不如在歌厅里唱歌,还有每晚的出场费。
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搭理我,我独自坐在化妆台前,捧着一张节目单作反复研究状。其实我无所事事,又不希望被人看出孤单落寞,于是盯着节目单看,好似要从那一页纸片上找出虱子来。可即便有虱子,也很快被我捉完了,于是我又拿出一把银色音叉,准备开嗓子练声。可是当我发出“咿呀”或者“咪吗”的练习声时,那些“花蝴蝶”纷纷回头看向我,脸上一致地露出嘲讽抑或同情的表情。我想,是我打扰了他们无所顾忌的嬉闹和游戏,便乖乖地噤了声,心里却委屈得紧。那会儿,我觉得我那颗执守着一份岌岌可危的梦想的心,撑持得既寥然,而又不知所措。
也许,那些对一切都无所谓的“花蝴蝶”们曾经也有过与我一样的梦想,也许残酷的现实已经让他们从梦中醒来。可我自认为和他们不一样,我不在乎奖金,我也从不去歌厅唱歌赚钱,我只是热爱歌唱,热爱这种用歌唱去生活的方式。
就这样沉默了片刻,听到有人在我身侧说话:能借你的音叉用一下吗?
我把那支被我捏得汗津津的银色音叉递给这个穿着白色灯笼袖绸衬衣的男人,他轻道“谢谢”,然后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开始调他那把棕色的吉他。这把音叉是我每次参加演出或者比赛时随身携带的,敲击音叉,找到一个标准音A,就可以顺着音阶开开嗓子喊叫几声,即便没有钢琴,也可以练声了。
他就坐在我旁边,低头抱着他的吉他,不时用音叉敲一下大拇指的指甲,仔细听那嗡嗡传出的振动声波,然后调整着琴弦的松紧度。他很专注,长而笔直的头发顺着额头掉落到鼻尖,瘦削白净的脸上毫无表情。即便是此刻,他依然戴着墨镜,一个神秘的男人。直到我听他用稍稍沙哑的嗓音在台前唱歌时,我才确信,他就是那个叫常雷的歌星。我早就认识他,并且听过他唱歌,只是每次都是我在台下的观众席上,而他,却抱着吉他在高高的舞台上。
他的歌声并不华丽,甚至有着一丝沧桑和落寞,仿佛一头受伤的猛兽漫步在空寂的原野里,依然用“漫步”的方式行走,内心的绝望使他漠视周遭的一切,他只是为灵魂而歌唱,为即将死去而歌唱……
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那次比赛,有两位选手并列得了金奖,常雷,以及我。当我站在颁奖台上时,我想我那张还未完全成熟的圆脸蛋上一定绽开了灿烂的花朵。常雷在我旁边,一如既往地面无表情,我的快乐与他冷漠的酷劲儿比起来,简直幼稚得可笑。
那一晚演出加颁奖结束已经十点多,我抱着一只水晶奖杯穿着白色的旗袍走在深夜街头的样子一定显得不伦不类。走过大排档,温热的油煎臭豆腐和炒河粉的香味惹得我肚子“咕咕”直叫。为了参加比赛,我晚饭都没吃。我的声乐老师曾经说过:饱吹饿唱!我说不清楚其中的道理,但的确有效。
排档前略有数人,老板娘正满头大汗地炒着毛蟹年糕,我有些犹豫,想要一份炒面或者馄饨,可低头看自己的旗袍,坐在大排档前吃夜宵,实在有辱刚刚得来的金奖歌手的称号。
正想转身离开,却听到有人叫我:你好,喝杯啤酒吗?
循着声音望去,竟是常雷,戴墨镜的歌星,正坐在一张折叠餐桌边,桌上是一盘酱爆田螺,还有一瓶百威啤酒。那张瘦削的脸在昏暗的路灯下竟白得透明。
我迟疑着走过去,脚下并不积极,心里却暗自欢喜。有人陪着一起吃夜宵,就不难堪了,况且,这个人是今晚与我共同站在领奖台上的明星。
我要了一碗小馄饨,然后等着上桌。常雷倒了两杯啤酒,举起杯子说:祝贺你!我说:也该祝贺你,我们都得金奖啦!
他笑笑说:我已经参加过三次比赛,只是脸皮比较厚,这一届艺术节以后,不准备再参加了。
我也举杯,笑呵呵地说:那就为你成功的告别演出干杯!
我好像喝了不少,小馄饨上来后我也顾不得吃,只一味地觉得啤酒好喝,凉爽畅快。后来忘了是怎么回宿舍的,只记得一路又是笑又是哭地说:我离音乐学院只一步之遥,现在我是一个工人,多好啊,做一个工人……
这么看来,是常雷送我回去的,我想起来了,在那条通往我们厂宿舍的小路上,常雷扶着我说:来,让我看看你的掌纹。
我摊开手心把手交给他,他站在路灯下,仔细地打量着我的手,很认真地说:你是一个好运气的女孩,你的事业线曲折但绵长深刻,你将来会在一条少有人涉足的道路上获得成功。你的生命线长久而坦直,你会幸福,不管有没有成就,你生命里终归充满快乐。
我抱着我的奖杯看他,昏黑的`夜里,他依然戴着墨镜,他的手里,也有那座水晶奖杯,和我的一样,夜色中,我和他的胸怀里,同样闪烁着晶莹的光亮。
后来,报上登出了艺术节盛况报道,有一张照片,是我和常雷托着奖杯站在台上的合影,我傻笑着,把两只本来不算大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常雷,却是一脸严峻,眼睛前的两框黑片,遮挡住了他所有的情绪。
自那以后,我就真的没有看到常雷再参加过任何比赛和演出,这个喜欢在夜晚也戴墨镜的男人消失了。我却开始每周去音乐学院业余进修声乐,直到我得了市业余歌手的金奖,我的MTV上了电视,我成了这个小城赫赫有名的歌手。尽管并不是专业的歌唱演员,但我却似乎在求索的过程中得到了最大的快乐。直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常雷在我们得奖的那个晚上抓着我的手说过的话:你会幸福,不管有没有成就,你生命里终归充满快乐。
多年以后,某一天傍晚下班回家,走过一家音像店,听到一个沙哑的男声唱着一首哈萨克民歌,用一把孤独的吉他伴奏,声音充满沧桑悲凉,像一头受伤的兽独步在空阔的原野里。我情不自禁地循着歌声走进音像店。
走进店堂,满屋子的唱片摆着拥挤的迷魂阵,几个年轻人在翻找着周杰伦。我问伙计:音响里播放的歌是谁的?我要买这张唱片。
伙计回答我:不卖,这是我们老板唱的,他自己刻了一个光盘。
我顿时惊诧,追问:你们老板叫什么名字?
伙计懒懒地回答:常雷,一个过气歌星!
我霎时惊异,那个多年前与我同时获得艺术节独唱金奖的人,开了一家音像店?再问伙计:你们老板什么时候会到店里来?
伙计说:老板不会来的,二十多年前他的右眼就瞎了,左眼本来还能勉强看东西,现在也差不多失明了。
“为什么?怎么会?”
“你不知道吗?我们老板在一次火灾中为了救一个小孩,被一根倒下的柱子砸在头部,右眼瞎了,剩下受伤的左眼也几乎看不见,要不是眼睛坏了,他早就成大歌星了……”
我想起那个夜晚,他那么仔细地为我看掌纹,我在酒精的麻醉下竟然一直未曾想到,戴着墨镜的他在那么一个漆黑的夜里怎能看清我手掌里纵横交错的生命预言?一个与我仅仅一面之交的人,一个近乎失明的人,却给了我美好的祝福。
我站在音像店里,耳旁沙哑而浑厚的民歌把我带回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
我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银色的音叉,对伙计说:请你把这交给你们老板,向他问好,告诉他,我为他祝福,祝他健康,幸福!
伙计好奇地接过音叉,用力敲了一下桌子角,仿佛一群天使飞过,嗡嗡的震波传来,我看到一个戴着墨镜的男人,以一脸漠然看着我,黑色镜片,却阻挡不住流溢而出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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