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法理学的简答题知识点
我们在准备法硕考研的时候,需要做好法理学的简答题的复习,掌握好重点知识点。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法硕考研法理学的简答题资料,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法硕考研法理学法律产生规律简答题
1.简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答:①法律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②法律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
③法律的起源是由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
与国家同步产生:基于同一原因、同一条件、同一历史发展趋势而产生发展。
与宗教、道德从融合到分化:法律在某种意义上是与道德、宗教分化后的原始规范。
法律与宗教、道德分化标志:法律是自觉制定、自觉调整(宗教道德则是自发调整)。
法硕考研法理学法律双向规定简答题
1.简述法律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的原因?
答:①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1)法律要素以法律规范为主,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以授权、命令、禁止形式规定了权利义务,而法律后果则是权利义务再分配
2)法律对人们的调整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运行来实现
3)权利义务是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受立法者与成员关注。
权利与义务特点有确定性,可预测性,故人们可先预测相互间怎样行为,及法律后果。
②法律利导性(法律特有):从法律是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机制而派生,法律利导性取决于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双向”的。
法硕考研法理学法系的概念简答题
1.简述法系的概念及法系间的比较?
答:①法系是根据若干国家、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法律意识等方面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分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②英美法系的特点:
1)以英国为中心,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
4)法官在法律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③大陆法系的特点:
1)全面继承罗马法
2)实行法典化
3)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造法功能4)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法硕考研法理学法的作用简答题
1.法的作用定义及作用比较?
答:法律的作用指法律对人的行为及最终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国家权利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体现,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体现。
①法的作用实质:
1)国家权利运行及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
2)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
②法对人的行为及对社会关系的影响,实质是国家把意志与态度通过权力加以推行与实现。
③法能否承担其功能,取决于生产关系、生产方式自身的生命力。
社会作用、规范作用的区别:
①考察基点:规范作用基于法的规范性;社会作用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实效。
②作用对象:规范作用对象是人的行为(自然人、社会组织);社会作用对象是社会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社会化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③存在方式:规范作用是一切法所共有;社会作用依不同类型、国家等形成差别。
④所处层面:规范作用是手段,有形式性、表象性;社会作用是目的,有内容性、实质性。
⑤发挥作用前提:实现规范作用的前提是颁布法律;实现社会作用前提是法律被运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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