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半年珠海自考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领取通知
导读:2016上半年珠海自考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领取时间为2016年10月17-23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2016年6月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初审手续的考生,请按以下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考生档案。
一、领取安排
⒈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7-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周六、日照常上班)。
⒉领取地点:市自考办(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112号市教育局4号楼二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756-2121325)。
二、领取办法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
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他人代领,领取时应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委托书、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代领人身份证和这三证的.复印件(三证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代领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领取的毕业专业名称及代码)。
三、注意事项
⒈个别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审核不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由市自考办通知考生领回申请材料。
⒉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制发一次,遗失不补。如领取毕业证书后发生遗失、损坏、被盗等一切责任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领者承担。
珠海市自考办
2016年10月10日
【拓展阅读】
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须知
(2015年6月8日起执行)
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办理了毕业登记手续后,因单位任职提拔、报考公务员、学习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可按下列须知进行:
一、学历证明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律本科专业为6月20日以后,其他专业为7月1日以后;下半年为12月20日以后(节假日不受理);省自考办在每周二、周五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在申请次日算起三个工作日后逢周二、周五凭准考证领取结果。
二、考生申办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二)市(区)招考办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从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的《学历证明申请表》;
(三)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四)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联系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