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自学考试
2013年广东自学考试1
一、按照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都必须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报名和报考。请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准备参加20xx年7月全国部分统考课程考试、又尚未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在5月18日前到我市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点拍摄电子相片(www.gzzk.cn/zxks/xsbm/201112/t20111229_18888.html)。本次报考使用的准考证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须再拍摄。
二、报考方式和报考安排
(一)互联网报考(www.gzzk.cn)报考日期:20xx年5月10-20日。
(二)报考点现场报考(集体和个人报考均可)报考日期:20xx年5月17-18日。
(注意:考生每期考试只可在同一网站或同一个报考点一次性完成报考。)
三、报考范围:凡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不接受新生报考。
四、收费标准:
(一)考试费每科37元。
(二)对首次申领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免收工本费,对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准考证的考生,仍按省物价局《关于列补高教系统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的复函》(粤价函〔1997〕275号)规定,收取每证15元。
五、考试时间:20xx年7月13-14日。
六、考试课程安排:见附件1。
七、报考点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2。
2013年广东自学考试2
我省20xx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21日-22日进行。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考办〔20xx〕26号)(附件1)的精神,为确保我市20xx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范围
凡在我市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按规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当期开考的各专业所有课程。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请见附件1。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互联网预报名时间:20xx年7月15日-19日。
(二)现场正式报名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
(三)现场报考时间:20xx年7月16日-20日。
(四)广州招考网报考时间:20xx年7月15日-24日。
三、报名报考方式
(一)新生报名报考。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
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 ),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和密码,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指纹数据采集,经审核通过后将获得准考证号。
3.摄像:考生凭准考证号清单和身份证到广州市符合标准的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处理网点摄像,考生必须完成摄像后才可以报考
(http://www.gzzk.cn/zxks/jsbk/201112/t20111229_18888.html )。
4.考生拍摄电子照片后,必须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http://zikao.gzzk.cn ),登录“照片确认”子系统,对电子照片是否为本人进行确认并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照片无法上传至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将无法报考课程(如果首次使用,凭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正式报名时的姓名、准考证号、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进行注册设定登录密码)。
5.如果发现电子照片不是本人,考生需先在系统选择不符合原因,然后在系统点击提交,否则电子摄像点不能重新上传新照片。再通过系统中电子摄像点的联系方式与摄像点联系,重新摄像上传,最后再次登录系统确认,确保照片准确无误。网上确认照片必须在当次报考结束两天前完成。确认后的.电子照片也将作为毕业证书照片,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6.报考:成功确认照片为考生本人的1-2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号清单到报名报考点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报考登记卡(广州市)》,缴交报考费后进行报考。
7.报考确认:报考点录入后打印报考校对单,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校对单上的相关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
(二)旧生报考。
考生可通过广州招考网自考服务平台(http://zikao.gzzk.cn )报考或考生本人到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附件2)现场报考,考生每次仅能选取一种报考方式报考。选择在报考点现场报考的考生,当次考试报考完成前不得变更报考方式或报考点;选择网上报考的考生,不得到现场报考点变更报考课程。
广东省自学考试系统中已有电子相片的考生无需再拍摄。
四、收费标准
考试费按每科37元标准收取,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五、其他
(一)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社会报名报考点现场报名报考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申请补办准考证。
(二)在南沙区社会报考点报名报考的考生暂安排在番禺区考试。
附件:
1. 关于公布20xx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2. 广州市各区自学考试社会报名报考点一览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7月6日
2013年广东自学考试3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广东工业大学:
为了适应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我省对投资理财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规定,我省决定从20xx年1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理财专业(专业代码:B020177,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考学校
广东工业大学
二、报考对象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报考。
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三、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和规格:本专业的学历层次为本科,专业培养规格总体上与普通高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本专业设必考课14门(含实践考核课程)71学分。每门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颁发的课程合格证书。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满足毕业条件者,可获得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盖章并有主考学校副署的投资理财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符合相应学位条件者,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四、报名报考方法
考生按规定的报名报考时间及要求,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报考点,或通过互联网、电话报名报考。考生报名报考时必须按照规定缴纳考试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
主考学校负责实践课程考核的组织工作,考生按规定向主考学校报考实践考核课程。
五、考试的组织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确认专业考试计划;编制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指定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自学考试教材;安排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考试时间;组织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命题。
省考委公布专业考试计划;组织编制省命题课程的考试大纲和指定使用教材;安排省命题课程的考试时间;组织省命题课程的命题;组织全省的考试和评卷、考籍管理;颁发课程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指导和监督助学等各项工作。
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报名报考,组织考试实施,协助考籍管理,协助指导和监督助学等工作。
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指导下,开展专业宣传、发动工作和助学活动;参与命题和评卷工作;组织实践课程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要坚持办考和办学、命题和辅导分离的原则,有关课程的命题老师不得参与该课程的助学辅导。
六、专业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课程设置见附件。全国统考课程由全国考委统一安排考试,省统考课程由省考委统一安排考试。首次开考时间为20xx年1月,考试课程安排由省考委统一公布。
七、专业停考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优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结构,我省将根据该专业在一定时期的报考情况以及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有关要求,适时停考该专业。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理财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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