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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社会和在校考生报名口统一

时间:2024-08-18 14:27:41 自学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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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北自考:社会和在校考生报名口统一

  2015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已出,其中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20日,每天8:00-22:00,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27日,每天8:00-22:00

2015河北自考:社会和在校考生报名口统一

  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只需一次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考。自2015年起,凡参加河北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考生信息确认并获取初始登录密码。理论课程报考期间,新生首先在网上进行信息注册,然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在籍考生首先在网上进行个人信息核查,确认无误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居民身份证消磁、临时身份证等)的考生,须到各市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

  参加河北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只需进行一次信息确认,已确认信息的考生今后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办理报考、免考、毕业等业务。

  报考入口合并:受限课程需现场缴费

  自2015年起,理论课报考将原有“社会考生报考入口”和“在校考生报考入口”合并为“理论课报考入口”。所有考生报考理论课均需通过“理论课报考入口”进行网上报考。

  据了解,所有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的考生均需先在网上报考,然后在报考期间到委托部门指定的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现场缴纳报考费。考生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部分专业报考有调整: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不再招生

  自2015年起,将委托开考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段)、电子信息工程(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3个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同时取消上述专业中“受限课程”的报考限制。

  据悉,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为停考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已于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独立本科段)自2015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2018年起,不再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

  工业设计专业开考:主考学校为河北师范大学

  为适应我省工业结构调整需要,促进我省工业产品设计行业发展,加快工业强省建设步伐,提高工业产品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决定于2015年上半年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为河北师范大学,并且面向社会公考。

  据了解,工业设计专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和工业设计行业对人才的要求,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整体推进工业产品设计行业设计水平的提升。

  投资管理专业开考:主考学校为河北经贸大学

  为适应我省农村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培养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投资管理人才,加快新农村建设,决定于2015年上半年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为河北经贸大学,并且面向社会开考。

  据了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以服务河北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经济和农民合作社经济的发展为教学宗旨,遵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律,注重专业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培养更多的懂经济会管理的综合型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以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如何办理自考毕业申请和毕业手续?

  (1)毕业生按先网上登记后现场交费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申请。

  ①毕业登记时间:上半年为6月1日至10日,下半年为12月1日至10日,逾期不予受理。

  ②毕业登记方式: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毕业登记。

  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毕业专业、学历证书等信息,若信息填写有误将直接影响毕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③现场交费提交材料时间:上半年为6月11日至15日,下半年为12月11日至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如果考试不是在一个地区完成的,申请毕业在任一参加考试的地区都可进行现场交费。

  ④申请毕业考生必须本人前往报名点缴费、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及其他毕业材料的提交,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⑤对基本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到报名点提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⑥考生缴费后的毕业登记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允许私自对其修改。未缴费的毕业登记信息在毕业登记时间结束后删除。

  (2)《学历认定报告》上交的最后期限原则上为:上半年为6月30下半年为12月31逾期不予受理,可下次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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