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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基础考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优惠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个人转让著作权。
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6.随军家属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失业人员就业。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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