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重点: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
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下面就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重点: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欢迎大家阅读!
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
1.目前的项目
(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 增值税票找国税总局,其余找省级税务局 |
(2)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 省级税务局批:可延缴+最长不超3个月 |
(3)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找区县级税务机关 |
(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找区县级税务机关 |
(5)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找区县级税务机关 |
(6)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 找区县级税务机关 |
(7)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 共同上级税务机关 |
2.取消的项目
(1)领购普通发票 | 办理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领购普通发票的资格 |
(2)使用计算机发票 | 按一般普通发票领购手续办理 |
(3)建立收支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 属于义务 |
(4)拆本使用发票 | 禁止行为 |
(5)跨规定使用区域(跨省)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 |
(6)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 自由的行为 |
【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重点:税务行政许可的设定】相关文章:
税务师考试《涉税相关法律》精选题10-21
2017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精选训练题09-26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精选试题09-02
2017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模拟试题08-20
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精选习题08-10
2017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模拟练习05-26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检测题07-17
2017税务师《涉税相关法律》练习试题08-09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重点知识点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