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复习: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导语:《税法(二)》主要考核现行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的政策规定及其计算。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复习: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便大家学习参考!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各项收入-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
我国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个人公益性捐赠
1. 个人的公益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以下公益性事业的捐赠,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红十字事业、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等四项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复习: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相关文章:
2017税务师《税法二》考点解析: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09-23
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复习:劳务报酬所得10-15
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复习:转让定价调查10-12
税务师《税法二》考点复习:特殊减免税规定10-11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应纳税额的计算09-11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复习题09-29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复习技巧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