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基础考点:银行借款
导读:2017年税务师考试将于11月11日-12日举行,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复习,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财务与会计》知识点:银行借款
【内容导航】:
1.银行借款的种类
2.银行借款保护性条款
3.银行借款的筹资特点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财务与会计》科目第四章第10讲筹资与股份分配管理(1)
【知识点】:银行借款
1.银行借款的种类
分类标准 | 分类内容及要点 | |
按提供贷款 的机构 | 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提示】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一般较商业银行贷款的期限要长,要求的.利率较高,对借款企业的信用要求和担保的选择比较严格。 | |
按机构对贷款有无担保要求 | 信用贷款 | 指以借款人的信誉或保证人的信用为依据而获得的贷款。 【提示】信用贷款无须以财产作抵押。由于风险较高,银行通常要收取较高的利息。 |
担保贷款 | 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 |
按企业取得 贷款的用途 | 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
2.银行借款保护性条款
种类 | 具体内容 |
例行性保护条款 | 例行性保护条款,这类条款作为例行常规,在大多数合同中都会出现,主要包括: (1)要求定期向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交财务报表; (2)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的非产成品存货; (3)如期清偿应缴纳税金和其他到期债务; (4)不准以资产作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 (5)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以避免或有负债等。 |
一般性保护条款 | 一般性保护条款,是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这类条款应用于大多数借款合同,主要包括: (1)保持企业的资产流动性; (2)限制企业非经营性支出; (3)限制企业资本支出的规模; (4)限制公司再举债规模; (5)限制公司的长期投资。 |
特殊性保护条款 | 这类条款是针对某些特殊情况而出现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 (1)要求公司的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 (2)借款的用途不得改变; (3)违约惩罚条款。 |
3.银行借款的筹资特点
优点 | (1)筹资速度快(相比发行公司债券、融租等其他债务筹资方式) (2)资本成本较低(相比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 (3)筹资弹性较大 |
缺点 | (1)限制条款多(相比发行公司债券) (2)筹资数额有限(相比发行公司债券、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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