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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五章知识点

时间:2020-08-22 19:20:43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五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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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五章知识点

  知识点: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开采海洋、陆上油气资源的中外合作油气田、自营油气田,自2011年11月1日起新签订的合同缴纳资源税,不再缴纳矿区使用费。

  【提示】进口应税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对出口应税资源也不免征或者退还已纳的资源税。

  知识点:税目

  (一)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 2014-12-1起,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不包括煤矸石)。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如宝石、玉石、大理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铁、锰、铬矿石)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稀土、钨、钼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

  (七)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包括海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俗称卤水。

  知识点:计税销售额

  煤炭资源税计税销售额

  (1)原煤计税销售额

  销售额不包括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2)洗选煤计税销售额——折算率

  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不包括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洗选煤计税销售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

  (3)计税销售额的'扣减

  原煤及洗选煤计税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应与煤价分别核算。凡取得相应凭据的,允许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予以扣减,扣减的凭据包括有关发票或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其他凭据。

  (4)视同销售行为:

  ①开采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

  ——按销售洗选煤纳税;

  ②开采原煤——自用于其他方面:

  ——按视同销售原煤纳税;

  ③开采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

  ——按视同销售洗选煤纳税。

  (5)视同销售应税煤炭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同类价——其他纳税人同类价——组价

  (6)几种特殊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①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

  ②纳税人将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包括煤矸石)进行混合后销售的,可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

  计税依据=当期混合原煤销售额-当期用于混售的外购原煤的购进金额

  外购原煤的购进金额=外购原煤的购进数量×单价

  ③纳税人以自采原煤和外购原煤混合加工洗选煤,在确认计税依据时可以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计算公式同原煤)。

  纳税人扣减当期外购原煤或者洗选煤购进额,应当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或海关报关单作为扣减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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