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复习指导:合同的分类
1.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1)有偿合同的注意义务较高,无偿合同的注意义务较低。
(2)订立有偿合同,行为能力是一个必要条件;无偿合同中只享有合同规定权益的一方则可以不具有行为能力。
(3)有偿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比无偿合同撤销权行使要严格。
(4)有偿合同涉及善意取得时,善意人可以不返还财产,而无偿合同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应当返还财产。
2.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1)双务合同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
(2)双务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发生风险负担问题;而单务合同的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
(3)双务合同中,履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单务合同不发生这种后果。
3.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
(1)诺成性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
(2)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必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4.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采用特定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5.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买卖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性合同、有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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