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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分析法和控制计算法
1.比较分析法是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审查期间的账表资料和账面同历史的、计划的、同行业、同类的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一种审查方法。分析比较的结果只能为更进一步的审查提供线索。
2.控制计算法是根据账簿之间、生产环节之间的必然联系,提供测算以证实账面数据是否正确的审查方法。如以产核销、以耗定产等都属于这种方法。通常配合其他方法一起使用。
核对法和查询法
1.核对法是根据凭证、账簿、报表之间的相互关系,对账证、账表、账账、账实的相互勾稽关系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对其有关会计处理结果之间的对应关系有所了解的情况。
2.查询法是根据查账线索,通过询问或调查的方式,取得必要的资料或旁证的一种审查方法。经常与其他方法配合使用。
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一)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
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核评估,确认无误后,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
3、对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以及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4、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新办商贸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认定其为一般纳税人,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09年新增)
5、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可给予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但不发售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增值税专用发票。(09新增)
(二)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管理
1、案头审核
2、约谈
3、实地查验――注意需两名税务人员同时到场
(三)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见教材
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
(四)对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及管理
掌握纳税辅导后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条件(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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