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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及答案(下)
三、判断题(本题共10题,每题1分,共10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代码“√”;你认为错误的,填涂代码“×”。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每题判断错误的倒扣1分;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但不包括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
【参考答案】×
【解析】纳税担保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为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提供担保的行为。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也包括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2.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计征增值税。()
【参考答案】√
【解析】考核酒类包装物的特殊计税规则。
3.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可以自行直接抵减当期应纳消费税款。( )
【参考答案】×
【解析】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4.为制造外销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海关可以按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免征进口原材料的关税,也可以先对进口原材料征收关税,再按实际加工出口的成品数量予以退税。()
【参考答案】√
【解析】法定免税规定。
5.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学生公寓,其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所收取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 )
【参考答案】×
【解析】对社会性投资建立的学生公寓,其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统一标准所收取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
6.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销售的,应向销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资源税。( )
【参考答案】×
【解析】凡是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
7.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参考答案】√
【解析】考核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8.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需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参考答案】√
【解析】考核车船税征收管理的规则。
9.出售国有、集体企业时,被出售企业原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参考答案】×
【解析】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10.在计算企业的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 )
【参考答案】√
【解析】这是相关性原则的具体运用。
四、计算题(本题型共4题,每题5分,共20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9.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9.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3)为个人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商城提供原料含税金额30.42万元,取得个人支付的含税加工费收入4.68万元(商城无同类首饰价格);
(4)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零售价70.2万元;
(5)外购金银首饰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镀金首饰一批,取得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5)商城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9.25÷(1+17%)×5%=1.25(万元)
打成礼品包装的,不论是否单独核算,一并计算缴纳消费税。
(2)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3)定制加工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30.42+4.68)÷(1+17%)÷(1-5%)×5%=1.58(万元)
(4)70.2÷(1+17%)×5%=3(万元)
(5)(29.25+2000×0.03+4.68+70.2)÷(1+17%)×17%-8.5=23.85-8.5=15.35(万元)
这里的陷阱是企业带料加工的两个金额条件的选择。
2.位于县城的某建筑安装公司2007年8月发生以下业务:
(1)与机械厂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一份,为其承建厂房一栋,签订合同时预收工程价款800万元,月初开始施工至月底已完成全部工程的1/10;
(2)与开发区签订安装工程合同一份,为其铺设通信线路,工程价款共计300万元,其中包含由开发区提供的光缆、电缆价值80万元,月末线路铺设完工,收回全部价款;
(3)与地质勘探队签订合同一份,按照合同约定为其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工程劳务,取得劳务收入40万元;
(4)以清包工形式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共收取人工费35万元、管理费5万元、辅助材料费10万元,客户自行采购的装修材料价款为80万元;
(5)将自建的一栋宅楼销售给职工,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煤气管道初装费5万元,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50万元;该住宅楼的建筑成本780万元,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建筑业的成本利润率为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公司8月份承建厂房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公司8月份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3)公司8月份提供泥浆工程作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4)公司8月份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
(5)公司8月份将自建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应缴纳的营业税;
(6)公司8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答案及解析】
(1)承建厂房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800/10×3%=2.4(万元)
(2)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300-80)×3%=6.6(万元)
通信线路工程所使用的电联、光缆等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3)提供泥浆工程作业应缴纳的营业税=40×3%=1.2(万元)
(4)为客户提供装修劳务应缴纳的营业税=(35+5+10)×3%=1.5(万元)
(5)自建住宅楼销售给职工应缴纳的营业税=780×(1+15%)÷(1-3%)×3%+(1000+5)×5%=77.99(万元)
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收款项不得扣除,但是按照规定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免征营业税(教材148页)。
(6)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4+6.6+1.2+1.5+77.99)×(5%+3%)=7.18(万元)
3.位于市区的某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厂区空地建造写字楼,2007年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160万元;
(2)写字楼开发成本3000万元,其中装修费用500万元;
(3)写字楼开发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300万元(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4)写字楼竣工验收,将总建筑面积的1/2销售,签订销售合同,取得销售收入6500万元;将另外1/2的建筑面积出租,当年取得租金收入15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该企业所在省规定,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高限计算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成本的金额;
(3)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开发费用的金额;
(4)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有关税金;
(5)企业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6)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7)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
【答案及解析】
(1) 应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扣除额=(4000+160)× 1/2=2080(万元)
(2) 应扣除的开发成本扣除额=3000×1/2=1500(万元)
(3) 应扣除的开发费用扣除额=(4160+3000)×10%×1/2=358(万元)
(4) 应扣除的相关税金=6500×5%×(1+7%+3%)+6500×0.5‰ =357.5+3.25=360.75 (万元)
当题目中出现“合同”字样,就要考虑印花税。这是本题的主要陷阱之所在。
(5)
应扣除的费用总额=2080+1500+358+360.75=4298.75 (万元)
增值比例=(6500-4298.75)÷4298.75×100%=2201.25/4298.75×100%=51.21%
适用40%的税率,速算扣除系数5%。
应纳土地增值税额=2201.25×40%-4298.75×5%=665.56(万元)
(6)应纳营业税= (6500+15)×5%=325.75 (万元)
应纳城建税=325.75×7%=22.80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325.75×3%=9.77万元
(7)应纳房产税=15×12%=1.8万元
4.位于建制镇的某公司主要经营农产品采摘、销售、观光业务,公司占地3万平方米,其中采摘、观光的种植用地2.5万平方米,职工宿舍和办公用地0.5万平方米;房产原值300万元。公司2007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取得旅游观光业务收入150万元,农产品零售收入180万元;
(2)6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价值50万元的办公室从7月1日起出租给他人使用,租期12个月,月租0.2万元,每月收租金1次;
(3)8月与保险公司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一份,支付保险费3万元;
(4)9月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一份,租赁价值30万元的鲜果拣选机一台,租期5年,租金共计40万元,每年支付8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5元;②公司所在省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③金额以元以为单位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及解析】
(1)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3)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4)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印花税;
(5)公司2007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线
(1)应纳城建土地使用税:=(3-2.5)×5×10000=25000(元)
(2)应纳房产税
=(300-50) ×(1-30%)×10000+0.2×6×12%×10000+50×(1-30%)×6/12×1.2%=24540(元)注意从价计税与从租计税的时间划分以及万元与元的换算。
(3)应纳营业税=(150+0.2×6) ×5%×10000=75600(元)
(4)应纳印花税=0.2×12×1‰×10000+40×0.05‰×10000=24+20=44(元)
融资租赁合同按照借款合同贴花。
印花税按照合同整体金额计算缴纳。
(5)应纳城建税和教育附加=75600×(5%+3%)=6048(元)
五、综合题(本题型共3题,每题10分,共30分。要求列出计算步骤,每步骤运算得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2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50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支付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发票,烟叶当期验收入库;
(2)3日领用自产烟丝一批,生产A牌卷烟600标准箱;
(3)5日从国外进口B牌卷烟400标准箱,支付境外成交价折合人民币260万元、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0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
(4)16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35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
(5)25日销售进口B牌卷烟38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720万元;
(6)27日购进税控收款机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外购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万元、增值税0.17万元;
(7)30日盘点,发现由于管理不善库存的外购已税烟丝15万元(含运输费用0.93万元)霉烂变质。
(其他相关资料:①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0%;②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的(含50元,不含增值税)为45%,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下的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250标准条)150元;③卷烟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④相关票据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外购烟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关税;
(3)进口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进口卷烟应缴纳的增值税;
(5)直接销售和视同销售卷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6)购进税控收款机和防伪税控通用设备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7)损失烟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8)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增值税;
(9)企业6月份国内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及解析】
(1)外购烟叶准予抵扣进项税=[500×(1+10%) ×(1+ 20%)] ×13%+10×7%=86.5(万元)
(2)进口卷烟应纳关税=(260+10+5)×20%=275×20%=55(万元)
(3)每条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275+55÷(400箱×250条)+0.6] ÷(1-30%)=(33+0.6)÷(1-30%)=48元
单条卷烟价格小于50元,适用30%消费税税率。
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400×250×48×30%+400×150=150(万元)
(4)进口卷烟应纳增值税=(275+55+150)×17%=81.6(万元)
(5)销项税额=[1.35×(300+10)+720] ×17%=193.55(万元)
(6)税控机可抵扣税额=1.7+0.17=1.87(万元)线
(7)损失烟丝转出的进项税额=(15-0.93)×17%+0.93÷(1-7%)×7%=2.46(万元)
(8)应纳增值税=193.55-86.5-81.6-1.87+2.46=26.04(万元)
(9)A牌卷烟单条价格=1.35×10000÷250=54(元)
所以A牌卷烟适用消费税税率为45%。
B牌卷烟进口环节已经缴纳了消费税,再销售不交消费税,只缴增值税。
应纳消费税=[(300+10)×1.35] ×45%+(300+10) ×150÷10000=188.33+4.65=192.98(万元)
2.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08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彩电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4)购进原材料共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510万元;支付购料运输费用共计230万元,取得运输发票;
(5)销售费用1650万元,其中广告费1400万元;
(6)管理费用8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90万元;
(7)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50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5.8%);
(8)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540万元,发生的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福利费8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
(9)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15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①上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涉及技术转让费用;②取得的相关票据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2)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3)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企业2008年实现的会计利润;
(5)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0)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11)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8600×17%-(8.5+510+230×7%)=1462-534.6=927.4(万元)
(2)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营业税;
700万元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200×5%=10(万元)
(3)企业2008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27.4+10)×(7%+3%)=93.74(万元)
(4)企业2008年实现的会计利润;
8600+700+200+50+8.5+30-5660-100-1650-850-80-300-10-93.74=9588.5-8743.74=844.76(万元)
50+8.5的捐赠收入计入收入总额;不要忘记减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5)广告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限额=(8600+200)×15%=1320(万元)
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400-1320=80(万元)
(6)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90×60%=54(万元)>(8600+200)×5‰=44(万元)
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90-44=46(万元)
(7)财务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40-500×5.8%=11(万元)
(8)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工会经费限额=540×2%=10.8(万元)
职工福利费限额=540×14%=75.6(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限额=540×2.5%=13.5(万元)
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5+82+18-10.8-75.6-13.5=115-99.9=15.1(万元)
(9)公益性捐赠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50-844.76×12%=150-101.37=48.63(万元)
(10)企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技术转让所得700-100=600万元,其中500万元免税,100万元减半征收。
844.76+80+46+11+15.1+48.63-30国债利息-500(免税所得)=515.49(万元)
(11)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515.49-100)×25%+100×25%×50%=103.87+12.5=116.37(万元)
3.居住在市区的中国居民李某,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的职员,2007年取得以下所得:
(1)每月取得合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9800元;
(2)2月份,为某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报酬30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该企业承担;
(3)3月份,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折合人民币15000元,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500元并取得完税凭证;
(4)4月1日~6月30日,前往B国参加培训,利用业余时间为当地三所中文学校授课,取得课酬折合人民币各10000元,未扣缴税款;出国期间将其国内自己的小汽车出租给他人使用,每月取得租金5000元;
(5)7月份,与同事杰克(外籍)合作出版了一本中外文化差异的书籍,共获得稿酬56000元,李某与杰克事先约定按6:4比例分配稿酬;
(6)10月份,取得3年期国债利息收入3888元;10月30日取得于7月30日存入的三个月定期存款90000元的利息(银行按年利率1.71%结息);
(7)11月份,以每份218元的价格转让2006年申购的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870元;该债券申购价每份200元,申购时共支付相关税费350元;转让A股股票取得所得24000元;
(8)1—12月份,与4个朋友合伙经营一个酒吧,年底酒吧将30万元生产经营所得在合伙人民进行平均分配;
(其他相关资料:银行定期存款自存款当日计息、到期日不计息,全年按365天计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李某全年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某企业为李某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3)李某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4)李某从B国取得课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李某出租小汽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李某小汽车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8)银行应扣缴李某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9)李某转让有价证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李某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全年工资薪金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月应纳税所得额=(9800-1600)=8200(元)
全年应纳税=(8200×20%-375)×12=1265×12=15180(元)
(2)支付技术服务报酬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30000-2000)×(1-20%)/76%=29473.68(元)
29473.68×30%-2000=6842.10(元)
(3)李某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限额=15000×(1-20%)×20%=2400(元)
补交=2400-1500=900(元)
(4)李某从B国取得课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0000×3×(1-20%)×20%=4800
(5)李某出租小汽车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000×5%×3×(1+7%+3%)=750×(1+7%+3%)=825(元)
(6)李某小汽车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000-825/3)×(1-20%)×20%×3=756×3=2268(元)
财产租赁所得可按顺序扣除各项税费、法定扣除项目;财产租赁所得税率20%
(7)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6000×6÷(4+6)×(1-20%)×20%×(1-30%)=33600×(1-20%)×20%×(1-30%)
=3763.2(元)
(8)存款利息应纳税=90000×1.71%÷365×16×20%+90000×1.71%÷365×(92-16)×5%
=13.49+16.02=29.51(元)
(9)李某转让有价证券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18×500-200×500-(870+350)]×20%=7780×20%=1556(元)
转让A股股票所得暂免征税。
(10)李某分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李某分得:300000÷5=60000(元)
李某应纳税=60000×35%-6750=14250(元)
企业用于分配的生产经营所得,是经过各项纳税调整的所得。本题目考点在于要用分到每个人的所得查表找税率计税,不能用30万元计税再分配。
对于投资人的生计费,是计算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过程中的调整项目,在分配时不再重复调整。具体政策依据请参照刘颖老师第一次集中答疑中谈到的全国统一规定的合伙企业所得税计税顺序和税率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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