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会《会计》知识点:无形资产的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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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无形资产的出售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借: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
【例题】2×16年1月4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商标销售合同,将一项酒类商标出售,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2 000元,款项已经存入银行。该商标的账面余额为210 000元,累计摊销金额为60 000元,未计提减值准备。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12 000
累计摊销 60 000
贷:无形资产 2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 000
营业外收入 5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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