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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本章难点当然是在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一些特殊计算上,其余的内容基本都是独立的知识点,彼此间关联较小。(环球网校提供个人所得税内容)
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划分标准就是根据其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所以及居住是否满一年。
重点关注以下三项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原则:与任职受雇有直接关系,如劳动分红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股份分红则属于利息、股息、红利。
会辨析法定退休的工资与退休再任职收入的征免。前三级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要求记忆。费用扣除标准3500,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4800。关于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问题属常考点,对于其基本计税规则、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办法以及限制性要求(比如半年奖要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要重点掌握。
工资、薪金部分特别重要了,注意掌握
二、劳务报酬所得
注意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辨析:区分标准是否为独立、非雇佣。
比如关于董事费,如果取得董事费的人员在该单位有任职的,从该单位取得的董事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在该单位的,则取得的董事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例如独立董事。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注意劳务有加征,一定要记住。
三、稿酬所得
①同一作品再版所得,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征税;
②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后出版,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
③同一作品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毕后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纳税;
④预付与分次支付,要合并为一次纳税;
⑤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要与以前取得收入合并为一次纳税。
总之,性质上变为另一次的(如再版、连载转出版、出版转连载)都要分为两次纳税,实质为一次的(如追加印数但版次未变、预付或分次支付稿酬)视为一次纳税。
还要注意稿酬按20%比例税率,且按应纳税额减征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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