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17年中考时间6月10日至12日
导读:近日,滨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定于2017年6月10日至12日举行,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据了解,今年初三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初二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学科满分各为120分,其它各学科满分均为100分。文化课考试统一实行闭卷形式。
初三年级学生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除外)、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科目成绩按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考试安排在6月10日—12日进行。初三年级考试具体时间为:6月10日上午8:30—10:3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化学;6月11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英语;6月12日上午8:30—10:30思想品德、历史。初二年级考试时间为:6月12日下午3:00—5:00地理、生物。初三年级学生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须报名随初二年级参加考试。
另外,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考试安排在4月底前完成。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组织实施,考试时间拟定于 5月上旬。考查科目由县(区)教育局(办)或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结果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高中招生信息卡),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级。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按学业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得分折合计算,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学业考试成绩100%计入,理科综合按150分、文科综合按150分、体育按50%、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各按20%计入。
《意见》指出,各学科学业考试、考查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所有科目考试、考查成绩均达到及格或合格以上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C等以上者,《义务教育证书》可记初中毕业水平。存在不及格(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县(区)教育局(办)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及格(合格)者《义务教育证书》可记初中毕业水平;补考仍不及格(不合格)或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何一项为D级者,《义务教育证书》不得记初中毕业水平。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初中学生毕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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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1、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在6月10日—12日进行
凡注册我市学籍的初二、初三学生均应参加学业考试,无滨州市初中学籍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需由外地来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我市组织的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考试,并于3月24日前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个人户籍证明等到转入地县(区)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办理转入手续。各初中学校要在3月25日至31日期间到属地县(区)教育局(办)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本校学生报名手续;各县(区) 4月10日前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并上报市教育局。报名工作结束后,将一律不受理学生信息增添、变更的申请。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办)学籍主管部门负责。
初三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初二年级学业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学科满分各为120分,其它各学科满分均为100分。文化课考试统一实行闭卷形式。
初三年级学生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除外)、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科目成绩按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学业考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
考试安排在6月10日—12日进行。初三年级考试具体时间为:6月10日上午8:30—10:30语文,下午3:00—5:00物理、化学;6月11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3:00—5:00英语;6月12日上午8:30—10:30思想品德、历史。初二年级考试时间为:6月12日下午3:00—5:00地理、生物。
初三年级学生未参加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须报名随初二年级参加考试。
2、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按学业考试所有科目得分折合计算
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级。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按学业考试所有考试科目得分折合计算,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学业考试成绩100%计入,理科综合按150分、文科综合按150分、体育按50%、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技能操作各按20%计入。
各学科学业考试、考查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所有科目考试、考查成绩均达到及格或合格以上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C等以上者,《义务教育证书》可记初中毕业水平。存在学业考试不及格(不合格)科目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及格(合格)者《义务教育证书》可记初中毕业水平;补考仍不及格(不合格)或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其中一项为D级者,《义务教育证书》不得记初中毕业水平。
3、滨城区、开发区、高新区及市直学校考生可选报两个志愿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一考多取、一生多选”的政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3+4”对口贯通培养、普通中专)招生统一报名,一次考试,按志愿分类同步录取。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严格按批复的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统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鼓励职业学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促进普职比例大致相当。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一并下达。
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70%。指标分配以毕业年级报考招生学校志愿人数(扣除缺考人数)、毕业年级学生巩固率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结果为依据;设置指标生录取分数下限,凡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计划统一调剂使用。
指标生以外其余招生计划(含特长生计划和推荐生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和普通高中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并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滨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及市直学校考生按报考志愿参加市城区北镇中学、滨州市第一中学、滨州行知中学(滨城区第二中学)、滨州实验中学(经济技术开发区高中)四所高中的招生,考生可以自主选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各普通高中按照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择优录取新生。考生第二志愿只能参加招生学校指标生录取后其余招生计划的录取。
北镇中学可面向五县一区(沾化区)招收农村班学生,招生总人数不超过 240人,每县(区)录取学生最多不超过40人。学生报名、考试等工作由北镇中学确定并报市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考试须安排在全市学业考试前集中一次组织完成,录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自主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全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成绩不作为北镇中学招收农村班学生的依据。自2018年起,将逐步核减北镇中学农村班招生名额;同时将安排部分计划,放开所有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此外,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招收部分艺体等特长生,特长生计划不得超出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
4、北镇中学招收30名初中男性应届毕业生组建航空实验班
北镇中学承办的航空实验班今年在全省范围内招收30名具有飞行员潜质的普通初中男性应届毕业生。招生标准、时间、程序等由北镇中学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空军相关要求实施。录取的本市学生涉及北镇中学农村班生源县(区)的,不占用该县农村班学生招生计划。
5、普通高中对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异的考生继续实行推荐录取
为进一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在初中学校实名推荐的基础上,各普通高中可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3%的比例招收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优异的考生。
普通高中根据本校实际和特色化发展要求,制定具有本校特色的推荐生标准,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初中学生可根据各高中学校的推荐标准,申请推荐到本县(区)相关高中,每位学生只能申请推荐一所学校。推荐录取程序由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初中学校公示、高中学校审核确定、公示备案等环节组成。录取的推荐生,其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成绩不得低于相关高中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须达到A等。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和合法生育两女采取绝育措施家庭的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普通高中招生时,降低10分录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录取时按照滨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如国家和省有新的政策规定,按最新政策执行。同一考生只能享受以上优惠政策的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