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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考改革“两考合一” 具体细节
导读: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披露了中招改革的具体细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考试科目改为语、数、外、体育加选考科目,即“4+x”;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由此拉开了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大幕,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中考招生新政有哪些
作为教育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中考招生制度较之以前有两大变化:一是考试的改变,二是录取的改变。
考试的改变在于将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名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次考试具有双重功能。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考试的科目也由原来固定的语、数、英、物、化、体6门课,改为“全科开考”,即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
但是,“全科开考”,并不意味着学生所学的科目的成绩全部计入高中录取计分中,而是给了学生一定的自主权——在必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体育4科之外,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其他剩余科目中可以任选几门课程。各地还可以按照“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自行确定纳入录取计分的科目数量。在考试内容上,侧重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的部分。没选择的科目也“要学”、“要考”,且达到“合格”。
高中录取的改变在于不以分数作为高中招生的唯一依据,引入评价机制,即“学业水平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破除唯分数论。
根据《指导意见》,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的内容。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充分体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特点。在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使用。在结果使用上,放权给学校,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
同时,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政策也将继续完善,将给予部分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鼓励发展学生兴趣特长。
据悉,此项改革试点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左右初步实现新的高中招考模式。
“全科开考”是否增加负担
改革后,“两考合一”,备考的次数少了,确实能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这在客观上为学生提供了一些空闲时间,使他们有时间思考、梳理所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而且,将体育纳入录取计分科目,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能有效避免学生“宅”在题海中、电脑里。
但部分家长表示了自己的担忧:以往的初中毕业考试,内容很简单,绝大多数学生都能达到“优”的水平;而中考因为具有招生选拔功能,具有一定的难度。“两考合一”后,难度势必会有所降低,高分段学生会明显增多,表面看来皆大欢喜,可是,考试的区分度下降了。分“毛了”,每一分就显得更加珍贵,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竞争或许会更加激烈,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将如何挑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在升学中起作用,这其中还有一些不确定性。
网友“蓝天白云”认为,尽管“两考合一”减少了学生参加考试的次数,但由于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学生必须参加所有十几个科目的考试,正所谓“全科开考”可以选择的只是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科目外的其他“录取计分科目”,没有选择的科目也不能“不学”“不考”。“录取计分科目”与语文、数学、外语、体育处于同等重要的位置。例如,按照北京市教委前不久下发的《北京市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改革后,北京中考生要参加9门课的考试,最后计入总成绩的有7门课程。比目前还多了一门,如此看来,学生的学习负担是不是更重了?
洪先生的女儿今年读小学六年级,平时特别喜欢看书,语文成绩很好,但不喜欢数学,洪先生觉得,女儿日后选择读文科课程的可能性大。而就目前的状况来看,很多中学比较重视理科师资的配备,文科师资相对较弱,而要求学校在一两年、两三年内提升文科师资的整体水平,似乎又有一定的困难。洪先生认为,像女儿这样偏好文科的孩子,为了提升自己的中考总成绩,升入初中后或许有必要去培训班补习一下史地政学科,如此,孩子升入初中后就进入紧张状态,初三的压力平摊到初中三年,孩子或许会更辛苦。
部分网友认为,新中考给了学生选择权,但学生要从自己所考的十几门课程中提前选出某几门作为中考成绩,既要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强项、考虑分数,也要考虑文理科的搭配,照顾到自己的均衡发展,确实需要综合考虑,也要有科学的选择技巧,特别是对那些不太明确自己喜欢什么、未来适合学什么、哪科都差不多的学生,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学得比较好的或者未来比较有发展的学科。在这方面,学校、老师和家长有必要共同指导,协助学生做出正确的决定。
综合素质评价能否确保公平
对于如何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在中考招生过程中公平公正,《指导意见》给出了具体的要求。但是,公众仍然心存疑虑。
北京市海淀区家长梁先生认为,与以考试成绩为依据相比,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观性、灵活性比较强,难有硬性标准;评价标准、等级不统一,存在见仁见智的现象。当然,也不排除学校为追求升学率,教师滥用评价权力,根据与学生的亲疏关系、对学生的喜爱程度来评价,甚至与家长联合起来造假等现象的发生。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多数家长担心,综合素质评价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极易掺杂人为因素,有可操作的空间,特别是那些有权有势或能找到关系和门路的家长,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源,为子女争取到优异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进而使并不出类拔萃的孩子顺理成章地升入优质高中。所谓的“综合素质评价”,很可能会变成家长社会资源能力的比拼,使比较优秀的“草根”一族失去应有的机会,造成新的教育不公。
此前,《中国青年报》曾针对综合素质纳入高校招生做过一项调查。结果显示,65.2%受访者认为实施的最大难度是评价标准是否统一?能否杜绝人情、作假等“水分”,综合素质如何定级,学生互评的公允性,都是受访者担忧的内容。
由于升学考试的高利害性,无论中考还是高考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都是真正的难点。对此,教育部有关负责人给出了如下解读——
在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在评价程序上,要做好写实记录、遴选典型事实材料、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做到程序严谨,方便适用;在结果使用上,实行谁使用谁评价,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在严格程序、评用分开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客观真实。
另外,制定一个合理、清晰、易确定、易考查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要充分考虑细节上的可执行性和公平性,让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给招生学校以科学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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