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合肥中考报名时间1月11日 3月初体育考试选项填报
昨日从合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合肥市市区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月11日正式开始。3月2日起,中考生可填报体育考试选项,但今年有哪些体育选项以及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的具体情况还得“再等等”。
在合肥市区就读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于1月11-14日,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报名及电子摄像。合肥市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报名。
为了让考生有更充分的时间进行训练,并选择自己最擅长的体育项目,今年体育考试选项的填报时间安排在3月2-4日。在此时间之前,考生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应的训练与测试,从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体育选项。具体体育考试选项稍后将另文印发。体育考试选考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附:各区中招工作咨询电话
瑶海区教育体育局:0551-64494987 庐阳区教育体育局:0551-65699982
蜀山区教育体育局:0551-65774318 包河区教育体育局:0551-63357825
经开区社会发展局:0551-63886115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551-65318011
新站区社会事业局:0551-64252795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0551-62817341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fzk.net.cn)
志愿详解
“零志愿”是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的办法,该志愿栏内可填报的学校是跨区县招生 (外区县学校在本区县招生)的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上海市回民中学和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总体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考生可在规定的招生学校范围内选一所学校填报。“零志愿”学校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是同一层次的学校,但因为它列入了“零志愿”栏,就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在不同的批次进行录取,这样考生的选择余地就增大了。设了“零志愿”增加了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选拔的空间。
在“零志愿”填报时,各考生的情况不同,想法也就不同。实力较强的考生,他会在“零志愿”栏中挑选更好的学校,而其他考生则把“零志愿”视作多一次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机会,因此考生对“零志愿”的选择还需慎重思考。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如果被“零志愿”的学校录取,则“零志愿”以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考生也可以不填“零志愿”,不填“零志愿”的考生和填了“零志愿”没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法的招生是在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背景形势下,从2007年起推出的举措。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区域内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招生计划数近15%的名额,按毕业生报考人数平均分配到本区县内各初中学校,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下达给各区县。参加“名额分配”法招生的考生(仅限本校在籍就读的考生,不含个别报名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在“名额分配志愿”栏内自主填报1个志愿。
和名额分配志愿很相似,是部分地区的省级示范高中根据招生范围的考生数和本校所需学生数来确定。在大连,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公费招生计划数的70%按比例(过去是30%)分配到初中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面向学区内学生择优录取。同一重点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0分以内,对分数差大于30分的低分考生指标到校名额要一次性收回,用于补录其他初中填报该高中指标到校志愿的高分考生,但分数线会有所升高。指标到校生录取结果要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具体办法如下:
某区分得某重点高中指标数 = 某区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
× 某重点高中公费计划70%
某校分得指标数 = 某学校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重点高中公费计划70%
计算结果呈小数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调整成整数。各区将分得的每一所重点高中的指标生数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平均分配到各个初中。
考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前,还是先要了解招生办公室对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零志愿”在先,“名额分配志愿”在后。“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 ”录取结束后才会进入“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以上三栏志愿都可填写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所以考生在选择这三栏志愿时除考虑自己的实力外,还要注意他们录取的先后关系。如果考生被“名额分配志愿 ”学校录取则其后的其它志愿自然失效。如“名额分配志愿 ”不填或填了没被录取,不会影响其后其它志愿的录取。
“择校生”是指满足一部分考生进入公办高中的意愿,且充分挖掘高中办学资源所设置的志愿项目。“择校生”需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并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征求志愿”是录取后期的一个招生步骤。按考生的志愿投档录取接近结束的时候,根据当时招生录取的态势,在某些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没有用完,而又有一批考生还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情况下,在区县中招办的主持下,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区县中招办在适当的时候,向在志愿表中表示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发出通知,让考生在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中选取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由区县中招办按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调剂录取。
由于每年各区县考生填报志愿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具有征求志愿的学校可能有普通高中(以收费较高的民办高中为主),也有中职学校。考生只有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征求志愿”时,在区县中招办投档结束后,由区县中招办让考生在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中选取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征求志愿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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