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中考志愿填报指南:名额分配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考生可以填报《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5年)》(以下简称《招生简章》)中优质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计划、统筹一计划、统筹二计划、统筹三计划在本初中校有指标分配名额的学校(详见《招生简章》P35—44页)。
(2)考生可通过下拉菜单选定报考志愿学校和报考专业,选择专业后,其专业名称右侧自动显示选择的专业类别。
(3)考生如果填报了“统筹一”志愿,则在名额分配“第八志愿”下方自动显示“是否服从统筹一调剂”选择信息:
考生了解调剂原则后,需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从“服从统筹一调剂”、“不服从统筹一调剂”中选择一项。
(4)名额分配志愿“住宿情况”全部为“走读”。填报的市级统筹专业,除特殊说明栏中对住宿作特别说明的学校以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入学后均可申请住宿。
(5)名额分配志愿必须连续填报,中间不能有“空志愿”。
(6)相同志愿不能重复填报。
(7)考生如果放弃某个已经填报的志愿,需将该志愿学校和专业改为“请选择”。
3.统一招生志愿填写说明
(1)考生只能填报《招生简章》中统一招生学校(专业)。
(2)“非京籍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符合规定报考的学校(允许报考的学校以《招生简章》前言“一、报考条件”规定为准)。
(3)每个考生可连续填报八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择两个专业。考生可通过下拉菜单选定报考学校及专业。
(4)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按照志愿的顺序连续填报,每个志愿需先填报第一专业。
(5)考生选择的'专业如果没有住宿指标,其相应专业的“住宿情况”只能选择“走读”;如果选择的专业有住宿指标且考生要求住宿,需将相应专业的“住宿情况”选择为“住宿”。
(6)考生选择的专业如果有加试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该考生必须加试合格方可填报。
(7)考生如果放弃某个已经填报的专业,需将该专业和“住宿情况”改为“请选择”;考生如果放弃某个已经填报的志愿,需将该志愿学校改为“请选择”。
(8)部分职技类学校(专业)招收考生有体检限制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要求方可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