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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时间:2023-12-22 08:49:16 晓怡 中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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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202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一般高校招生都是在每年的7月至9月这个时间段举行,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学校根据当年报考的情况来划定录取分数线,最终决定录取的新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宿迁市202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宿迁市202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宿迁市202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明确了2023年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等招生计划。全市划分中心城区(含市直、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四个招生区域。所有普通高中执行“划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政策,在各自区域内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跨设区市招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市内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宿迁市初三年级学籍应届生和宿迁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非毕业班初中在校生、已取得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一律不得报名参加中考。无本市户籍也无本市初三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我市初三在籍生不报名或不参加考试的,作为辍学处理。

  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后续一切事务由考生自行与报名点联系。我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愿意回我市参加中考的,需在中考报名前将学籍转入我市学校。所有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之后在报名点采集人像,签字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完成报名手续。从2024年开始,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我市中考报名、考试。考生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2元,考试费每科9元,考试材料费按实收取。

  6月25日至6月27日(系统开放时间8:00—22:00,27日17:00截止)为网上填报志愿时间,6月28日至6月29日(系统开放时间8:00—22:00,29日17:00截止)为志愿打印签字留存时间。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网自主填报志愿。考生自行设定密码,同时应妥善保管密码,以备查询成绩和录取信息时使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任何人无法更改,所有志愿以网上填报为准。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由考生所在学校打印考生志愿告知单,交考生及其监护人核对、签字,并统一回收上交至所属招生考试部门留存备查。

  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19日,总分为750分。中考志愿分设三个批次,同一批次同类型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1)第一批次: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提前批次:“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培养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向招生计划”“泗洪县农村专项计划”。特殊类型批次:“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志愿,可以兼报。在第一批次志愿投档结束后,将投档不足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招生计划余额向社会公开发布。处于相应区域内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且未被第一批次投档的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报考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时,考生要按照所属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可选择不同星级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填报六个志愿,排出理想的顺序。报考热点高中指标生时,应将该普通高中作为第一志愿。四星级普通高中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热点高中指标生必须初中连续三年(初一、初二、初三)在校在籍,符合指标生认定条件。

  (2)第二批次: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志愿。填报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时,考生可以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学校,每所学校可以选报两个专业。

  (3)第三批次:填报“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和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考生可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四所中等职业学校,每所学校可选报两个专业。凡参加职业学校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应将取得加试合格证的学校作为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否则,视为普通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征求监护人意见,慎重选择学校。各县(区)、各学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管理,指导考生科学合理填报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志愿,充分尊重考生选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意愿。不得强迫考生选择或不选择某校,严禁教师包办代替或强行干预。

  中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考查、评价等第作为升学、推优的重要依据。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考查合格作为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为A(优)作为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的必要条件。

  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和五年制高职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等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志愿录取和注册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录取。市内外所有招生学校必须通过中考招生录取平台实行网上录取。中考录取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7月3日录取提前批次:“宿迁中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宿迁市第一高级中学强基人才培养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向招生计划”“泗洪县农村专项计划”。7月3日录取特殊类型批次:“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7月3日先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再录取“宿迁高等师范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类专业”。7月4日至7月6日第一批次“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7月4日发布计划余额,7月5日9时至17时考生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7月6日投档录取“征求平行志愿”。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录取时,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校手续。热点普通高中录取指标生时,根据考生志愿和所在学校的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分数控制在学校录取线下20分。指标生计划未录满,转入招生计划正常录取。“符合政策照顾的获奖运动员”就读普通高中提前单独录取,“四星级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考前学校组织加试,加试合格者填报志愿,依据中考成绩结合加试成绩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类录取。本批次录取时,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分数线上如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则采取同分跟进办法录取。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一经录取,不得重新选择其它普通高中。征求平行志愿投档,仍依照考生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由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平行志愿投档完成后,无论考生是否到校报到注册,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投档机会。如考生未及时到校报到注册则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同时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征求平行志愿。

  (2)第二批次:7月10日至7月11日录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班分时段进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医学类及师范类等执行相应类最低控制分数线。此批次根据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将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一次性投档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条件与考生志愿匹配录取并通知考生到校报到注册。

  (3)第三批次:录取“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和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其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注册招生,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交费,办理录取手续。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驻三类地区及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及立功公安民警子女等优待对象,由相关主管单位对照有关政策进行资格审核并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在规定时间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归口提供考生信息及相关佐证资料。归侨华侨、归侨华侨子女、台籍、港澳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学校申报,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由县(区)招生办公室集中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并进行公示。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一律无效。市教育考试中心对符合优抚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政策确定加分分值,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照顾分值最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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