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习题2017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的习题,希望对大家有用,更多消息请关注应届毕业生网。
1 [多选题]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 )。
A.地方本级支出
B.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
C.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
D.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参考答案】A,B,C,D
【参考解析】
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 [判断题] 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决定。( )
A.√
B.×
【参考答案】错
【参考解析】
各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3 [单选题]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的是( )。
A.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
B.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协议
C.联合抵制交易
D.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选项D属于法律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
4 [单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禁止由有限合伙人实施的是( )。
A.为本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B.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
C.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买卖合同
D.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1)选项C: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2)选项ABD:有限合伙人的上述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5 [判断题]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
A.√
B.×
【参考答案】对
6 [单选题] 甲首饰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1月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批金项链,该批金项链含增值税价款为140400元,换回的旧项链作价128700元,甲首饰店实际收取差价款11700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首饰店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40400÷(1+17%)×17%=20400(元)
B.128700÷(1+17%)×17%=18700(元)
C.140400×17%=23868(元)
D.11700÷(1+17%)×17%=1700(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征收增值税。
7 [单选题] 甲公司2013年取得一项发明专利,乙、丙、丁、戊四个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使用其专利。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公司专利权的是( )。
A.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的专利产品,经研究产品的原理后仿造该产品
B.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专利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C.丁公司为进行科学实验而使用甲公司的专利产品
D.戊公司取得强制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
【答案】A
【试题解析】: (1)选项B:非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非专利权人有权在原 有的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专利技术,不视为侵犯专利权;(2)选项C: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3)选项D:强制许可 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向申请实施专利技术的申请人颁发专利强制许可证的制度,此种行为不属于侵犯专利权。
8 [判断题]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要约或者承诺到达时间。( )
A.√
B.×
【参考答案】对
9 [多选题] 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答案】ABCD
【试题解析】: (1)选项A: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股东会只能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2)选项B:监事会中应当包括职工代表,股东会只能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3)选项C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10 [简答题]
2011年10月12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合同,借款30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期限3年。甲公司以其所属10台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应乙银行的要求,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前述债务向乙银行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但未约定与抵押担保的责任承担顺序。
后因甲公司厂房坍塌,抵押的9台数控机床毁损,仅1台幸存。经乙银行请求,甲公司又将所属一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抵押给乙银行,为所欠乙银行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为此,双方于2013年3月10日签订抵押合同,并约定,若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则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公司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2013年4月10日,甲公司又将该机床以5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丁公司。丁公司依约于签订合同的当日提走了该数控机床,并拟于4月底之前将价款支付给甲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银行约定“如甲公司到期不能按时还款,则建设用地使用权归乙银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买卖数控机床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乙银行能否对甲公司已售出的数控机床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4)乙银行可否选择不行使其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的抵押权,而先要求丙公司就甲公司所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该约定无效。根据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直接归债权人所有;但该“流押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买卖数控机床的合同有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乙银行不能对甲公司已售出的数控机床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生产设备等设定抵押,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甲公司以其数控机床向乙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时,未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抵押权人乙银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4)乙银行不能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在未约定担保责任承担顺序的情况下,由于物的担保由主债务人甲公司提供,乙银行应当首先就甲公司提供的物保行使抵押权,而不能首先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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