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
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下面小编整理了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
1. 注册资本
(1)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2)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3)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解释】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2. 分支机构
(1)设立分支机构必须经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
(2)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3)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4)商业银行拨付给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2016年单选题)
【例题·单选题】2015年在P市成立的甲农村商业银行(下称甲银行),资本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2016年甲银行拟在Q市设立第一家分支机构。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银行拨付该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额最高为( )万元。
A、2400
B、3000
C、3600
D、4200
【答案】C
【解析】商业银行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6000万元×60%=3600万元)。
3. 商业银行的合并、分立,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4. 商业银行重大事项的变更
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中国银监会批准:
(1)变更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所在地;
(4)调整业务范围;
(5)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
(6)修改章程;
(7)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5. 商业银行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当报经中国银监会审查其任职资格。
6. 商业银行的接管
(1)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中国银监会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
(2)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
7.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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