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
只有非常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中级会计师备考不要羡慕别人的效率和成绩,你的努力和付出将给你想要的自信和底气。跟随小编去看看吧!
公司的财务会计
1.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2.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时应当提前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该提前的日期是( )。
A.10日
B.20日
C.30日
D.50日
【答案】B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实施的有( )。
A.向股东分配利润
B.缴纳企业所得税
C.提取任意公积金
D.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案】BD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相关文章: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外汇10-04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必备考点:保证10-04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经济仲裁10-04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预习试题09-30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练习09-19
2017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考点10-04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留置权10-03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预算编制09-30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强化练习10-07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易错题辅导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