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

时间:2024-07-17 15:19:51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

  只有非常努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中级会计师备考不要羡慕别人的效率和成绩,你的努力和付出将给你想要的自信和底气。跟随小编去看看吧!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

  1.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2.利润分配

  公司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利润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年会时应当提前将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该提前的日期是(  )。

  A.10日

  B.20日

  C.30日

  D.50日

  【答案】B

  【例题·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实施的有(  )。

  A.向股东分配利润

  B.缴纳企业所得税

  C.提取任意公积金

  D.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案】BD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公司的财务会计】相关文章: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外汇08-01

《中级经济法》必备考点:公司的登记管08-14

中级会计职称考点科目《经济法》考点题11-01

中级经济法考试高频考点09-29

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预习试题06-30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考点公司的登记管辖07-15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06-13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训练08-06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定金07-05

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常见考点:保证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