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咨询管理师《咨询实务》考点:离岗考察制度
导语:离岗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领导成员或中层干部),虽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职年龄,但又有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离职手续,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现象。那么离岗考察制度呢?
离岗考察制度
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关键要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规范选人用人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上下力气、见成效。瑞金市在赣州市县市一级率先实行干部离岗考察制度,有力提升了选人用人水平,总体实现了干部服气、群众满意。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以公认促公信
为了防止“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我市对离岗考察对象一律实行民主推荐。推荐干部必须有本单位80%以上干部职工参加,对民主推荐得票低的干部坚决不安排参加离岗学习,坚决不予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空缺或确定县处级后备干部人选时,实行“双推”制,即召开市委全委会议或全市正科级以 上领导干部会议进行差额民主推荐,根据全市差额民主推荐结果再到相关单位开展二次定向推荐,综合分析两次推荐结果确定最终考察对象。通过规范民主推荐程序,推动干部提名权逐步向广大干部群众倾斜。
二、离岗考察真实评价干部,以公正求公信
提高考察结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和基础。对拟提拔干部实行先离岗、后考察,安排到市委党校脱产培训两个月,既延长了考察时间,又为干部群众讲真话、说实话营造了良好环境。在培训上,把“拟任用干部考察班、作风教育提高班、干部岗前培训班”三种班次合为一体。在考察上,推行“十二步考察法”,严格按照考察预告、政绩公示、民主测评、实地考察、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分析等步骤实施。同时,实行“全方位征求意见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大力探索推行差额酝酿、差额考察制度以及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
三、科学决策正确使用干部,以公平树公信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对考察结果优秀者予以提拔重用;对考察结果一般者进行平职交流或根据年龄状况改任非领导职务;对在考察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经有关部门查实认定后,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下一步,要着力把公开选拔、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与离岗考察制度结合起来,探索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激发离岗考察制度的活力,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