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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复习

时间:2024-10-19 06:02:15 证券从业 我要投稿

2017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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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证券从业资格金融市场基础知识复习

  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与结构特征

  1.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

  投资者与融资者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两大参与主体。

  投资者与融资者对投融资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资本市场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

  (1)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营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营利能力。

  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

  (2)二板市场

  二板市场又称为创业板市场,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

  与主板市场相比,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企业规模较小、上市条件相对较低,中小企业更容易上市募集发展所需资金。

  (3)三板市场

  三板市场的官方名称是“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于2001年7月16日正式开办。

  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指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具有代办系统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规范股份转让服务的股份转让平台。

  (4)四板市场

  四板市场即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也称“区域股权市场”),是为特定区域内的企业提供股权、债券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一般以省级为单位,由省级人民政府监管。

  2.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结构特点

  场内交易市场

  1.场内交易市场的定义

  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

  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公开竞价确定,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成交原则。

  竞价一般有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2.场内交易市场的特点

  (1)集中交易。

  (2)公开竞价。

  (3)经纪制度。

  (4)市场监管严密。

  3.场内市场的功能

  (1)提供证券交易场所。

  (2)形成与公告价格。

  (3)集中各类社会资金参与投资。

  (4)引导投资的合理流向。

  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即业界所称的OTC市场,又称柜台市场或店头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由柜台交易市场、第三市场、第四市场组成。

  1.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1)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

  (2)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度。

  (3)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构的市场,以未能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

  (4)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5)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市场宽松,挂牌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都比较低。

  2.场外交易市场的主要功能

  (1)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2)为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提供流通转让的场所。

  (3)提供风险分层的金融资产管理渠道。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的概念

  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指传统意义上的证券市场(通常指股票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指流通盘大约在1亿元以下的创业板块,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

  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市场上,市场代码是以“002”开头的。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

  上市公司的类型和管理规定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股票型上市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 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本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2.债券型上市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 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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