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2015招标师专业实务考点汇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2015年招标师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13、14日。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
2015招标师专业实务考点: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是以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运用工程技术理论及技术经济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功能布局、组合、构造、生产工艺流程、材料设备选型、周围环境的相互联系等技术和经济问题,制定完整的建设方案,编制系统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
1)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分阶段控制的特征;各行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划分以及各阶段的工作特征和需求目标控制的区别。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划分为方案设计(指实施性方案设计,而概念性方案设计属于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2)反映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功能、规模标准的主要指标。
3)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对工程造价和质量的影响作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阶段是优化和控制工程质量、造价最重要和最有利的阶段。这既是开展工程设计方案招标的价值和意义,也决定了设计招标竞争的关键是设计方案的优劣和设计团队的素质能力,而不是竞争设计服务费用。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就是以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投资估算为限额,部署实施和控制、优化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并以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造价为限额,部署实施和控制、优化施工图设计。以促进运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控制和节约工程投资额,提高投资效益。
4)工程设计招标的特点和有关费用。工程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和补偿费用;工程设计投标竞争特点和收费报价。设计方案的优劣和设计团队的素质能力。
5)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管理特征。
开标注意事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其投标的,无需进入开标程序(但开标会上应说明,做记录,教材表达不完整)。
(2)依据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正本)唱标。
(3)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唱标记录提出异议,开标工作人员应立即核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正本)的内容与唱标记录,并决定是否应该调整唱标记录。
(4)开标时招标人不应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是否有效作出判断和决定,应递交评标委员会评定。
【补充说明】上述注意事项中的内容与开标记录内容有关。
评标委员会
(1)评标专家资格;
(2)评标专家的权利;
(3)评标专家的义务;
(4)组建评标组织。
1)评标委员会构成
①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1/3,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例如:组建7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2人,专家不少于5人。
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金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项目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
③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专家有特殊要求,如500万美元及以上国际招标项目,所需专家的二分之一以上应从国家级专家库中抽取。
2)评标专家选取
招标人代表应熟悉招标项目的相关业务,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一般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应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择评标专家,特殊招标项目(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由招标人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
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计价方式和风险分担情况划分,有以下四种类型。
1)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的工程数量(没有数量,取决于图纸)、单价(用于变更和支付)及合同总价固定不变,由承包人包干,除非发生合同内容范围和工程设计变更及约定外的风险。适用:规模小、工期短、技术简单、设计到位。
2)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的各分项工程数量是估计值,合同履行中,将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计算调整,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固定的,除非发生工程内容范围、数量的大量变更或约定以外的风险,可以调整工程单价。适用:数量难以确定。
【补充说明】1)和2)归类于“固定价格合同”
3)可调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又可以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工程数量是固定的、合同没有工程量)和可调单价合同(工程数量是预估可调整的)。两种合同的总价和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范围、条件、方法、因素和依据进行调整。适用:规模大、技术复杂、工期长,总价:设计到位;单价:量无法确定,共同原因: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大。
4)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格中工程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确定支付,承包人的酬金可以按照合同双方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费、利润的固定额计算,或按照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的控制结果挂钩奖惩的浮动比例计算。
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应用
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一般应当选用现行《标准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同时结合相关行业示范合同文本条款或国际常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需要进行补充、修改,形成工程施工专用合同条款,两者结合并对照使用从而共同构成工程施工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应用“通用合同条款”,编制专用合同条款应重点对以下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工程质量控制条款
工程质量控制条款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①工程质量要求。
②发包人委托监理单位对合同履行管理。
③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④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设备。
⑤工程材料和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
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⑦承包人的质量检查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
2)工程进度控制条款
①合同进度计划。
②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③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处理。
④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3)工程价款控制条款
①变更的内容范围:
定义了五种最常见、具普遍适用意义的变更(不是合同条款变更)
A.取消合同中的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B.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C.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D.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E.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②变更权和变更程序。
【招标师专业实务考点】相关文章:
招标师考试专业实务考点精选03-15
招标师考试《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试题11-18
2016招标师专业实务考点:项目招标条件03-20
招标师考试试题:招标采购专业实务03-10
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模拟真题10-11
招标师考试专业实务模拟试题10-24
招标师考试专业实务备考题03-21
2016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实务》训练题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