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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冲刺试题

时间:2024-10-03 12:32:36 试题 我要投稿

2017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冲刺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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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冲刺试题

 案例分析题

  1某建设项目有关资料如下:

  1)项目计算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项目第3年投产,第5年开始达到100%设计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投资8000万元(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预计7500万元形成固定资产,500万元形成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折旧费为673万元,固定资产余值在项目运营期末收回。

  3)无形资产在运营期8年中,均匀摊人成本。

  4)流动资金为1000万元,在项目计算期末收回。

  5)项目的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量1.1万t,预计每吨销售价为7000元,年营业税金及附加按营业收入的5%计取,所得税率为33%。

  6)项目的资金投入、收益、成本等基础数据见表4-1。

  7)还款方式。在项目运营期间(即从第3年至第10年)按等额本金法偿还,流动资金贷款每年付息。长期贷款利率为6.22%(按年计息),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为3%。

  8)经营成本的20%计入固定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利息支出均应计入固定成本),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l0%计提。

  问题(各表中数字按四舍五入取整,其他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计算无形资产摊销费。

  2.编制项目借款还本付息估算表。

  3.编制项目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4.编制项目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计算第3年的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分析项目的偿债能力。

  5.计算第7年的产量盈亏平衡点和单价盈亏平衡点,分析项目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参考解析【问题1参考答案】

  无形资产摊销费=500/8=62.5(万元)

  【问题2参考答案】

  建设期贷款利息=(0+3500/2)×6.22%=108.85(万元)

  每年应还本金=(3500+108.85)/8=451.11(万元)

  填写完成的项目储款付息估算表见表4-1 1。

  【问题3参考答案】

  填写完成的项目总成本估算表见表4-12。

  【问题4参考答案】

  填写完成的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见表4-13。

  第3年利息备付率(ICR)=EBIT/PI=384/227=1.69

  第3年偿债备付率(DSCR)=(EBITDA-TAX)/PD=(1120-52)/(451+227)=1.58

  该项目第3年利息备付率ICR=1.69>1,第3年偿债备付率DSCR=1.58>1,表明项目

  在投产第l年(生产负荷为72.73%)且长期借款利息最高的年份,即达到了相应的偿债资金保障要求,偿债能力较强。

  【问题5参考答案】

  单位产品可变成本=4000/1.1=3636.36(形t)

  第7年产量盈亏平衡点=固定成本/{[产品单价×(1一营业税金及附加率)]一单位产品可变成本}=1866/[7000×(1-5%)-3636.36]=0.62(万t)

  则盈亏平衡时的生产能力利用率=0.62/1.1×100%=56.36%

  第7年单价盈亏平衡点=(固定成本+设计生产能力X单位产品可变成本)/[设计生产能力×(1一营业税金及附加税率)]=(1866+1.1×3636.36)/[1.1×(1-5%)]=5613.39(元/t)

  第7年产量盈亏平衡点为0.62万t,盈亏平衡生产能力利用率为56.36%<70%;第7年单价盈亏平衡点为5613.39 元/t,低于项目的预计单价7000 元/t。可见,项目在稳产期内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均较强。

  2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建设某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该工程工期定为2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项目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招标程序如下:

  1)组织评标。

  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4)召开投标预备会。

  5)建立评标组织。

  6)决定中标单位。

  7)对申请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所有申请投标者。

  8)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9)委托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10)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

  11)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12)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编制标底。

  15)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16)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业主于2000年3月1日发布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其中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大致规模、实施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还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是本市一、二级企业或外地一级企业,近3年内有获省、市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且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文件。4月1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人员均按要求列表登记并签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工期不得长于24个月,工程质量要求获得本省优质工程奖,4月18 日 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等内容,还宣布了评标标准和评标委员会名单(共8人,包括招标人代表2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问题(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上述招标程序中的工作顺序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排出正确顺序。具体工作实施情况哪些方面不符合相关法律与规定?

  2.若本工程有A、B、c、D 4家投标单位为有效投标。经评审,4家投标单位投标方案的有关参数见表3-3。列式计算D单位投标方案的年费用(基准折现率为10%)。

  3.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中汇总了各投标单位的得分,见表3.4。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以年费用作为评标基础,年费用最低的为100分,与最低年费用相比,每上升1%扣2分。若表3-4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别为:业绩25%、投标方案25%、质量目标5%、方案年费用45%,计算各投标单位的评标得分。

  表3-3各投标方案有关参数表

  表3-4各投标单位得分及方案费用表

  参考解析【问题1参考答案】

  上述招投标程序的顺序不正确。正确的顺序如下:

  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委托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4)编制标底。

  5)发布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6)对申请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所有申请投标者。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向合格的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

  9)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10)召开投标预备会。

  11)建立评标组织。

  12)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3)组织评标。

  14)决定中标单位。

  15)发出中标通知书。

  16)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该项目施工招标工作中在以下5方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分述如下:

  1)该项目招标公告中对本地和外地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不同是错误的,这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2)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一张表格上登记并签字的做法是错误的。原因是按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3)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按《招标投标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4)评标标准在开标时宣布,可能涉及两种情况:一是评标标准未包括在招标文件中,开标时才宣布,这是错误的;二是评标标准已包括在招标文件中,开标时只是重申性地宣布,则不属错误。

  5)评标委员会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而不应在开标时宣布;评标委员会的人数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不应为8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2/3,而本案仅为5/8(需注意的是,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可以自己根据评标结果决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问题2参考答案】

  D方案年费用:

  【问题3参考答案】

  各方案的得分计算如下:

  3某施工合同约定如下:

  1)合同工期为110天,工期奖罚均为3000元/天(已含税金)。

  2)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量比清单量增减超过10%时,调整综合单价。

  3)规费费率为3.55%,税金率为3.41%。

  4)机械闲置补偿费为台班单价的50%,人员窝工补偿费为50元/工日。开工前,承包人编制并经发包人批准的网络计划如图3-1所示。

  工作B和I共用一台施工机械,只能顺序施工,不能同时进行。台班单价为1000元/(台•班)。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业主要求调整设计方案,使工作C的持续时间延长10天,人员窝工50工日。

  事件2:I工作施工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经承发包双方商定,使I工作持续时间缩短2天,增加赶工措施费3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过程中,劳动力供应不足,使H工作拖延了5天,承包方强调劳动力供应不足是因天气炎热所致。

  事件4:招标文件中G工作的清单工程量为1750m3(综合单价为300元/m3),与施工图样不符,实际工程量为1900m3。经承发包双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响因事件1~事件3而调整的项目总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lm3增加的赶工工程量按综合单价60元计算赶工费(不考虑其他措施费)。

  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均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了索赔,并得到了相应的处理。

  问题: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别就事件1~事件4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说明理由。

  2.事件1~事件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为多少天?该项目的实际工期是多少天?

  3.事件1~事件4发生后,承包方可得到总的费用追加额是多少(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以-元为单位,结果取整)?

  参考解析【问题1参考答案】

  首先,工作B和工作I共用一台施工机械,则应在节点3与节点5之间连一条虚箭线,判断关键线路:

  线路1:A→B→D→G,105天

  线路2:A→B→E→G,110天(关键线路)

  线路3:A→B→E→H,90天

  线路4:A→B→I,102天

  线路5:A→C→F→I,103天

  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这是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并且c工作的TF=110-103=7(天),延误10天超过了其总时差,可以索赔工期3天。

  说明:事件1发生后,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发生了变化:

  线路l:A→B→D→G,105天

  线路2:A→B→E→G,110天

  线路3:A→B→E→H,90天

  线路4:A→B→1,102天

  线路5:A→C→F→1,113(103+10)天(关键线路)

  此时,业主可顺延的合同工期为113天。

  事件2不能提出赶工费用索赔,因为赶工是承包商为了获得工期提前奖。

  但I工作赶工2天后,线路时间有了变化:

  线路1:A→B→D→G,105天

  线路2:A→B→E→G,110天(如按111天完成,G工作只能有1天的潜力)

  线路3:A→B→E→H,90天

  线路4:A→B→I,100(102-2)天

  线路5:A→C→F→I,111(103+10-2)天(关键线路)

  此时,(实际)完成的工期为lll天。

  事件3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因为这是承包方应承担的责任,或这是有经验的承包商能预测到的风险。

  又因为H工作的总时差=113-90=23(天),所以延误的5天没有超出总时差,对计划111天完成没有影响。

  事件4可以提出多增加工程的费用索赔,因为这是业主应承担的责任;虽不能提出工期索赔,但可以提出赶工费的索赔。

  【问题2参考答案】

  1)事件1中C工作的TF=7天,其合理补偿工期=10-7=3(天)。

  2)事件2的合理补偿工期=0天。

  3)事件3的合理补偿工期=0天。

  4)事件4的合理补偿工期=0天。

  承包商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补偿合计为3天。

  该工程的实际工期=110+3-2=111(天)。

  【问题3参考答案】

  事件1:

  1)人工费=50×50=2500(元)。

  2)机械费=1000×50%×l0=5000(元)。

  综合考虑税费=(2500+5000)×(1+3.55%)×(1+3.41%)=8031.08元。

  事件2和事件3不产生追加费用。

  事件4:

  1)G工作多增加的工作量=1900-1750=150(m3),则

  多增加的费用=150×300×1.0355×1.0341=48186(元)

  G工作按计划每天完成的工程量=1750/35=50m3。

  多增加的清单量所需的天数=150/50=3(天)。

  而此时,按要求111天完成工程,G工作只能有1天的机动时间,所以需要赶工量=3-1=2(天)。

  2)多增加的赶工费用=2 ×50×60×1.0355×1.0341=6425(元)。

  因业主可顺延的合同工期为113天,而实际工期111天,所以提前2天完成,故奖励费用=3000×2=6000(元)。

  总费用追加合计=803l+48186+6425+6000=686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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