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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应收票据的转让
马上就要考试2018年的初级会计考试了,大家做好复习工作了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8《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应收票据的转让,希望能帮到大家!
【内容导航】:
(一)应收票据的转让
(二)应收票据的贴现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第一章资产第二节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内容。
【知识点】:应收票据的转让
应收票据的转让
通常情况下,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应按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等(按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银行存款(差额,或借方)
应收票据的贴现
企业通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财务费用(贴现息)(重点)
贷:应收票据(按票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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