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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卫生局: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全文)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1日—7月15 日。
医学综合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13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9时—3月20日24时,现场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4月10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辖区卫计局现场报名点。现场报名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请广大考生注意安排好报名时间,完成网上报名。
三、考试报名提交资料
为便于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报名考生在提交审核材料时务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且所有资料复印件统一纸型为A4。
第一联: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第二联: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考生照片需为近期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2张,并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下方;身份证复印件下方需按“**县(区、市)**工作单位”的方式注明考生工作单位信息。
第三联:《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第四联:毕业证书复印件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除需提供规定提供的证明外,还须在当年医学综合笔试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第五联:学位证书复印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除要求考生提供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学位证明。若毕业证书专业指向明确(如: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生),可不提供此联。
第六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请提供同类别的上一级资格证明即《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第七联: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执业注册证,执业注册时间不满规定年限者不予受理报名。执业时间计算截止为2015年8月31日。
第八联:《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
请大专或大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务必提供www.chsi.com.cn(学信网)学历查询依据,以便资格审核时对其学历真伪进行认定。
第九联: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在营利性医疗机构试用的考生,需提供试用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1、现场报名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报名参加考试。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中央和省驻遵医疗卫生机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考生在市直现场报名点(遵义市卫生人员教育中心)报名参加考试。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各县、区(市)现场报名点和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医政医管”的“医疗机构与医师”栏目下查询,国家卫生计生委网址:www.nhfpc.gov.cn;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址:www.nmec.org.cn。
五、各县、区(市)现场报名点联系方式:
1、市直现场报名点(含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中央和省驻遵医疗卫生机构、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遵义市卫生人员教育中心(遵义市洗马路市卫生监督局三楼),电话:28932258。
2、仁怀市卫计局 22290666 3、赤水市卫计局 22829937
4、习水县卫计局 23316841 5、遵义县卫计局 27880065
6、桐梓县卫计局 26655213 7、湄潭县卫计局 24221140
8、凤冈县卫计局 25221766 9、余庆县卫计局 24623109
10、务川县卫计局 25592067 11、绥阳县卫计局 26363177
12、正安县卫计局 26424206 13、道真县卫计局 25820187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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