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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小升初招生政策

时间:2024-09-26 12:33:44 小升初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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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2017年小升初招生政策

  导读:6月1日,东营市教育局公布了2017年山东东营小升初招生政策,今年东城义务学校招生服务区有所调整,弹性学区试点范围扩大。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今年继续使用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但网上报名平台功能、程序和内容将简化。招生人数方面,东城各义务学校小学一年级共招生4048人,六年级共招生4060人。按照招生计划,今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招生160人。

  东城义务学校8月1日-6日网上报名网报审核未通过或没有网报的可现场报名

  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报名登记,可直接上网查询东营市教育局官方的网站“东营教育信息网”(www.dyjy.gov.cn),点击主页上的报名平台链接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模拟报名-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材料审核与反馈-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材料审核与反馈—统筹入学资格核查-公示-发放入学通知书-阳光分班等环节报名。

  7月25日-30日,进行模拟报名。8月1日-6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功能关闭时间截至6日20:00,后续时间只能查询报名结果,不能再报名或修改内容。8月12日,通过“平台”反馈审核结果。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法定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如果网上报名审核没有通过或者没有网上报名,也可直接于8月13日-15日持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服务区内的学校现场报名。

  8月21日,主管教育部门向所属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各学校进行公示。8月22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通过“平台”登记入学审核者须持该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所规定的入学材料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报名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参加学生素质测查。现场报名者根据学校公示的入学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参加学生素质测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之后,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市教育局提醒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今年东城义务学校招生有五个变化:部分学校招生服务区调整东城范围内有房产的不能以租房地址入学

  ★微调了部分学校招生服务区

  市直学校方面:原属海河小学、实验中学招生区域,后调整为海河小学、实验中学和晨阳学校交叉招生的区域(辽河小区、政法小区),不再交叉招生,小学全部调归市海河小学,初中全部调归市实验中学。

  扩大胜利四中招生服务区:按胜利教管中心意见,胜利三中不再招收初中生,将原胜利三中招生范围整合并入胜利四中。

  扩大胜利八分场小学招生服务区:将该校招生区域向东扩至沂州路。

  ★扩大弹性学区试点范围

  针对今年东城部分学校招生压力大、入学矛盾突出的实际,在部分学校招生区域划定了一定的弹性学区,区域内适龄儿童可以在两所学校间自主选择就读。涉及到的小学有:胜利胜东小学与胜利锦华小学、东营区丽景小学与胜利运输小学、市春晖小学与东营区丽景小学、开发区东凯小学与东凯二小、东凯小学与东凯实验学校小学部。涉及到的初中有:胜利四中与市实验中学、开发区东凯中学与东凯实验学校初中部。

  ★严格控制人为择校

  对出具房屋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房屋租赁许可证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标注的地址报名入学,需按持有人房产登记地址入学。

  ★授权学校可以细化招生入学材料要求

  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

  ★简化东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平台功能、程序和内容

  平台报名不再作为优先入学的条件,与现场报名学生同等对待;简化平台填报内容,家长只进行信息登记,不再上传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等照片;简化报名程序,平台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中途不再到学校提交材料复印件和信息登记表,只需在领取入学通知书时再提交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材料复印件;进一步压实学校责任,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组织审核平台信息的真实性;缩短报名周期,减轻学校招生人员负担和压力。

  东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划分:

  (一)小学

  市海河小学:东二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府前街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春晖小学: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东三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实验小学:东二路以东、府前街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育才学校小学部:东二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晨阳学校小学部:东三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登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区科达小学:胶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南、登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和沂州路以东、汾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区丽景小学: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大渡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区英才小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八分场小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潍坊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二路以北和北二路以北瑞康物业辖区及东风村、丰收村范围内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锦华小学:东一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海通骏景居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锦苑小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一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胜东小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二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不含海通骏景居民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运输小学:东二路以东、北二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小学: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四路以西、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第二小学:东四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南一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和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街以南、南二路以北、东四路以西区域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小学部:康洋路以东、黄河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和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四路以西、府前街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二)初中

  市实验中学:荣乌高速公路以东、黄河路以南、开发区西界水系以西、南一路以北和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胶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育才学校初中部: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南一路以南、胜利大街以西、南二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市晨阳学校初中部:胶州路以东、北一路以南、登州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和沂州路以东、汾河路以南、康洋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胜利四中: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潍坊路以南、沂州路以西、北一路以北和荣乌高速公路以东、北一路以南、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及东风村、丰收村区域内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实验学校初中部:康洋路以东、黄河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和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府前街以北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凯中学: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南二路以北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三)东城其他片区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划片暂行规定

  天信纺织、华泰化工、高速公路管理处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划归东营区英才小学,初中阶段暂划归市育才学校。

  汾河路以北、北二路以南、胜利大街以东、康洋路以西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小学阶段暂划归东营区科达小学,初中阶段暂划归市晨阳学校。

  东一路以东、汾河路以南、东二路以西、北一路以北(不含海通骏景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胜利胜东小学或者胜利锦华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东、大渡河路以南、郑州路以西、淮河路以北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市春晖小学或者东营区丽景小学就读。

  东二路以西、黄河路以北、荣乌高速公路以东、沙河路以南的红盾小区、金盾小区、鲁班公寓、东营市公路局东营分局居民区、瑞康如意苑和金山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初中的,可到市实验中学或者胜利四中就读。

  东二路以东、北一路以南、大渡河路以北、郑州路以西的胜源小区、天鹅小区等居民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胜利运输小学或者东营区丽景小学就读;就读初中的,可到胜利四中或者市实验中学就读。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东四路以西、府前街以北区域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东凯小学或者东凯实验学校就读。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府前街以南、南一路以北、东四路以西区域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小学的,可到东凯小学或者东凯第二小学就读。

  开发区西界水系以东、黄河路以南、府前街以北开发区辖区常住居民子女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就读中学的,可到东凯实验学校或者东凯中学就读。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原审批机关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相关招生政策

  中心城区8月13日至15日统一报名 东城8月1日至6日网上报名

  我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场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东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日-12日。其中,8月1日-6日为网上填报时间,8月7日-12日为材料审核时间。学校现场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教育部门确定。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照审批的招生范围,招生工作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少年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5日-17日。2017年,市特殊教育学校继续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招收走读的适龄自闭症、智障学生,具体招生办法由市特殊教育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向社会发布。

  今年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暂不调整

  今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不再对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作出统一要求,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供给等实际情况统筹确定。针对这种情况,市教育局广泛征求了各县区、学校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统筹考虑城区学校规模和挖潜能力、学情分析、儿童身心发育等因素,决定2017年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保持不变,继续执行满六周岁的规定,即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可以申请入学。市教育局提醒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两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变化

  今年,根据国家政策调整、学情分析和学校实际,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较往年有变化。

  全市层面有四个变化:取消非常住居民子女所需部分材料县级教育部门可自定补充材料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新政策,自今年起,取消了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入学材料中“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计划生育管理的证明”。

  ★根据国家出台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两证合一为不动产权证的要求,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具有同等使用效力。

  ★授权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自主确定招生入学证明材料的种类。允许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市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域生源情况和学校容量,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解决随迁子女特别集中、择校现象严重、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

  ★《致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将发放到幼儿园大班和小学五年级全体学生家长。家长在一封信回执上签名,幼儿园和小学以班级为单位留存备查。

  西城融合招生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今年,我市将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教育融合发展,西城融合招生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进一步深化西城义务教育学校融合招生试点。在去年东城以市教育局为主统筹招生,西城以东营区为主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基础上,深化西城融合招生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具体试点学校、操作办法由东营区教育局与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共同商定,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胜利教管中心所属学校招生政策中不再表述“胜利油田职工子女”字样,通称常住居民子女和非常住居民子女。

  入学报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1.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2.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以上两类人员子女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3.县级教育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其中,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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