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习题
一栋拟建三级耐火等级【丙类】厂房受选址条件所限,与其相邻的一栋已建耐火等级三级的多层办公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仅为12m,
问题:
通常情况下,两者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多少米?如防火间距不足,可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并说明原因?
参考答案:
通常情况下,该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4m,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防火间距不足的问题:
1.降低拟建厂房的生产火灾危险性,将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降至戊类后,该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8m。
2.提高拟建厂房的耐火等级,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后,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12m。
3.对已建办公楼进行结构改造,提高其耐火等级,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后,该木器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12m。
4.对该厂房和办公楼进行结构改造,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时;将这两栋建筑中的相邻较高一面外墙改造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将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改造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后,其防火间距均可不限。
5.对该厂房和办公楼进行结构改造,使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同时;将这两栋建筑中的相邻较低一面外墙改造为防火墙,且较低建筑屋顶不设天窗、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或将相邻较高一面外墙改造为防火墙,且其墙上开口部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后,该厂房与多层办公楼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为4m。
6.拆除防火间距内的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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