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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巩固

时间:2024-10-20 15:38:20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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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巩固

  引导语:知识点的熟悉有助于我们考试的发挥,直接关系到考试成绩的好坏与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巩固,欢迎参考!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知识点巩固

  一、燃烧类型分类

  按照燃烧形成的条件和发生瞬间的特点,可分为着火和爆炸。

  (一)着火可燃物在与空气共存的条件下,当达到

  某一温度时,与着火源接触即能引起燃烧,并在引火源离开后仍能持续燃烧,这种持续燃烧的现象叫着火。

  1.点燃(或称强迫着火)

  2.自燃

  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引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肉然燃烧, 称为自燃。自燃点是指可燃物发燃的最低温度。

  (1)化学自燃。例如金属钠在空气中自燃;煤因堆积过高而自燃等=这类着火现象通常不需想外 界加热,而是在常温F依据A身的化学反应发生的,因此习惯上称为化学自燃。

  (2)热自燃。如果将可燃物和氧化剂的混合物预先均匀地加热,随着温度的升高,当浞合物 加热到某一温度时便会自动着火(这时着火发牛.在混合物的整个容积中),这种着火方式习惯上 称为热自燃。

  (二)爆炸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

  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气在瞬间发生的剧烈膨胀等现象。爆炸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爆炸点周围发生剧烈的压力突变,这种压力突变就是爆炸产生破坏作用的原因。

  二、按燃烧物形态分类

  (一)气体燃烧

  可燃气体的燃烧不需像固体、液体那样需经熔化、蒸发过程,所需热量仅用于氧化或分解,或将气体加热到燃点,因此容易燃烧且燃烧速度快。根据燃烧前可燃气体与氧混合状况不同,其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和预混燃烧。

  (1)扩散燃烧可燃性气体和蒸气分子与气体氧化剂互相扩散,边混合边燃烧。在扩散燃烧中,化学反应速度要比气体混合扩散速度快得多。整个燃烧速度的快慢由物理混合速度决定。气体(蒸气)扩散多少,就烧掉多少。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用火(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均属这种形式的燃烧。

  (2)预混燃烧又称爆炸式燃烧。它是指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预先同空气(或氧)混合,遇火源产生带有冲击力的燃烧。预混燃烧一般发生在封闭体系中或在混合气体向周围扩散的速度远小于燃烧速度的敞开体系中,燃烧放热造成产物体积迅速膨胀,压力升高,压强可达709.1~810.4kPa。通常的爆炸反应即属此种。

  预混燃烧的特点为:燃烧反应快,温度高,火焰传播速度快,反应混合气体不扩散,在可燃混气中引入一火源即产生一个火焰中心,成为热量与化学活性粒子集中源。

  (二)、液体燃烧

  易燃、可燃液体在燃烧过程中,并不是液体本身在燃烧,而是液体受热时蒸发出来的液体蒸气被分解、氧化达到燃点而燃烧,即蒸发燃烧。因此,液体能否发生燃烧、燃烧速率高低,与液体的蒸气压、闪点、沸点和蒸发速率等性质密切相关。

  (1)闪燃

  闪燃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包括可熔化的少量固体,如石蜡、樟脑、萘等)挥发出来的蒸气分子 与空气混合后,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引火源产生一闪即灭的现象。闪点则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表面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

  (2)沸溢从沸溢过程说明,沸溢形成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①原油具有形成热波的特性,即沸程宽,比重相差较大;

  ②原油中含有乳化水,水遇热波变成蒸气;

  ③原油粘度较大,使水蒸汽不容易从下向上穿过油层。

  (3)喷溅在重质油品燃烧进行过程中,随着热波温度的逐渐升高,热波向下传播的距离也加大,当热波达到水垫时,水垫的水大量蒸发,蒸气体积迅速膨胀,以至把水垫上面的液体层抛向空中,向罐外喷射,这种现象叫喷溅。

  一般情况下,发生沸溢要比发生喷溅的时间早的多。发生沸溢的时间与原油的种类、水分含量有关。根据实验,含有1%水分的石油,经45~60min燃烧就会发生沸溢。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三)、固体燃烧

  根据各类可燃固体的燃烧方式和燃烧特性,固体燃烧的形式大致分为5种,其燃烧各有特点。

  (1)蒸发燃烧硫、磷、钾、钠、蜡烛、松香、沥育等

  可燃同体,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熔融蒸发,随后蒸气与氧气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蒸发燃烧

  (2)表面燃烧可燃固体(如木炭、焦炭、铁、铜等)

  的燃烧反应足在其表面由氧和物质直接作用而发生的,称为表面燃烧。这是一种无火焰的燃烧,仑时乂称之为异相燃烧。

  (3)分解燃烧

  可燃间体,如木材、煤、合成塑料、钙塑材料等,在受到火源加热时,先发生热分解,随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与氧发生燃烧反应,这种形式的燃烧一般称为分解燃烧。

  (4)熏烟燃烧(阴燃)

  可然固体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分解出的可燃挥发分较少或逸散较快、含水分较多等条件下,往往发生只冒烟而无火焰的燃烧现象,这就是熏烟燃烧,又称阴燃。阴燃与有焰燃烧在一定条件下可互相转化。

  (5)动力燃烧(爆炸)

  动力燃烧足指可燃固体或其分解析出的可燃挥发分遇火源所发生的爆炸式燃烧,主要包括可燃粉尘爆炸、炸药爆炸、轰燃等几种情形。

  三、闪点、燃点、自燃点的概念

  (一)闪点

  1.闪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称为闪点。

  2.闪点的意义闪点是可燃性液体性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是衡量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参数。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常见的几种易燃或可燃液体的闪点如表1-1-1所示。

  3.闪点在消防上的应用闪点是判断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以及对可燃性液体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可燃性液体的闪点越低,其火灾危险性也越大。

  (二)燃点

  1.燃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应用外部热源使物质表面起火并持续燃烧一定时间所需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

  2.常见可燃物的燃点可燃物的温度没有达到燃点时是不会着火的,物质的燃点越低,越易着火。

  3.燃点与闪点的关系易燃液体的燃点一般高出其闪点1~5℃,且闪点越低,这一差值越小,特别是在敞开的容器中很难将闪点和燃点区分开来。因此,评定这类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时,一般用闪点。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大小一般用燃点来衡量。

  (三)自燃点

  1.自燃点的定义

  在规定的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在这一温度时,物质与空气(氧)接触,不需要明火的作用,就能发生燃烧。

  2.常见可燃物的自燃点自燃点是衡量可燃物质受热升温导致自燃危险的依据。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自燃的危险性就越大。

  3.影响自燃点变化的规律不同的可燃物有不同的自燃点,同一种可燃物在不同的条件下自燃点也会发生变化。可燃物的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对于液体、气体可燃物,其自燃点受压力、氧浓度、催化、容器的材质和内径等因素的影响。而固体可燃物的自燃点,则受受热熔融、挥发物的数量、固体的颗粒度、受热时间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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