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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重点考点
2016年一级消防工程师临近,为了帮助大家顺利通过考试,百分网小编帮助大家整理了《技术实务》部分的重点考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现场功能性检测
系统功能性的现场检测包括布线检查、设备设计符合性检查、设备安装检查、设备功能检查等内容。
1、系统布线检查
系统现场功能性检测前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规定和布线要求,采用尺量、观察等方法对现场布线进行全数检验。
2、系统设备设计符合性检查
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核对各系统设备的规格、型号、容量、数量。
3、系统设备安装检查
按照各系统设备检测数量要求抽取相应的系统设备,并按照本章各系统设备安装的相关要求,采用对照图纸、尺量、观察等方法对系统设备的安装进行检查。
4、系统设备功能检查
按照各系统设备检测数量要求抽取相应的系统设备,并按照本章各系统设备调试的相关要求,采用对照设计文件、仪表测量、观察等方法对系统设备的功能进行检查。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常见故障及处理方法
1、火灾探测器常见故障
(1)故障现象: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故障报警,故障指示灯亮、打印机打印探测器故障类型、时间、部位等。
(2)故障原因:探测器与底座脱落、接触不良;报警总线与底座接触不良;报警总线开路或接地性能不良造成短路;探测器本身损坏;探测器接口板故障。
(3)排除方法:重新拧紧探测器或增大底座与探测器卡簧的接触面积;重新压接总线,使之与底座有良好接触;查出有故障的总线位置,予以更换;更换探测器;维修或更换接口板。
2、主电源常见故障
(1)故障现象: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故障报警,主电源故障灯亮,打印机打印主电故障、时间。
(2)故障原因:市电停电;电源线接触不良;主电熔断丝熔断等。
(3)排除方法:连续供停电8h时应关机,主电正常后再开机;重新接主电源线,或使用烙铁焊接牢固;更换熔断丝或保险管。
3、备用电源常见故障
(1)故障现象: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故障报警、备用电源故障灯亮,打印机打印备电故障、时间。
(2)故障原因:备用电源损坏或电压不足;备用电池接线接触不良;熔断丝熔断等。
(3)排除方法:开机充电24h后,备电仍报故障,更换备用蓄电池;用烙铁焊接备电的连接线,使备电与主机良好接触;更换熔断丝或保险管。
4、通讯常见故障
(1)故障现象: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故障报警,通讯故障灯亮,打印机打印通讯故障、时间。
(2)故障原因:区域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显示盘损坏或未通电、开机;通讯接口板损坏;通讯线路短路、开路或接地性能不良造成短路。
(3)排除方法:更换设备,使设备供电正常,开警启报警控制器;检查区域报警控制器与集中报警控制器的通讯线路,若存在开路、短路、接地接触不良等故障,更换线路;检查区域报警控制器与集中报警控制器的通讯板,若存在故障,维修或更换通讯板;若因为探测器或模块等设备造成通讯故障,更换或维修相应设备。
三、消防安全管理的发展
我国消防管理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古代消防安全管理、近代消防安全管理和现代消防安全管理三个阶段。
1、古代消防安全管理阶段
是指先秦时代至鸦片战争之前的历史阶段。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设立火官和火兵等消防组织,制定火禁和火宪等消防法规而实现的。
例如:五帝时设“火正”为火官,周代设“司”“宫正”为火官,汉代设“执金吾”、“别火”、“夜士”为火官,唐代设“左、右金吾卫”、宋代设“厢使”为火官并设“防隅军”、“潜火队”等专职灭火的军队,明代设“五城兵马指挥司”、“总甲”、“火兵”等火官和军队。
2、近代消防安全管理阶段
是指鸦片战争后至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阶段。在这一时期内,由于国内近代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兴起和发展,消防工作出现的近代管理方式,主要表现在建立消防组织机构,制定消防法规,以及采用近代消防技术等方面。
3、现代消防安全管理阶段
是指新中国成立后至今这一历史阶段。建国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国消防工作在组织机构、器材装备、法制建设和教学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全面的发展。
四、燃烧需具备的三个条件
燃烧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可燃物质
所有物质分为可燃物质、难燃物质和不可燃物质二类。可燃物质是指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并且当点火源移开后能继续燃烧直至燃尽的物质;难燃物质为在火源作用下能被点燃,当点火源移开后不能维持继续燃烧的物质;不可燃物质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被点燃的物质。可燃物质是防火防爆的主要研究对象。
凡能与空气、氧气或其他氧化剂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物质,都可称为可燃物质。可燃物质种类繁多,按物理状态可分为气态、液态和固态三类。化工生产中使用的原料、生产中的中间体和产品很多都是可燃物质。
处于蒸气或其他微小分散状态的可燃物质和氧之间极易引发燃烧。多数固体研磨成粉状或加热蒸发极易起火。液体则显现出很大的不同。有些液体在远低于室温时就有较高的蒸气压,就能释放出危险量的易燃蒸气。另外一些液体在略高于室温时才有较高的蒸气压,还有一些液体在相当高的温度才有较高的蒸气压。很显然,液体释放出蒸气与空气形成易燃混合物的温度是其潜在危险的量度,这可以用闪点来表示,闪点愈低,愈危险。
排除潜在火险对于防火安全是重要的。为此必须用密封的有排气管的罐盛装易燃液体,把易燃物料置于耐火建筑中。应用或贮存中度或高度易燃液体时进行通风。用爆炸或易燃蒸气指示器连续检测蒸气浓度。
(2)助燃物质
凡是具有较强的氧化能力,能与可燃物质发生化学反应并引起燃烧的物质均称为助燃物。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中的氧化剂类物质均为助燃物。除此之外,助燃物还包括一些未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氧化剂如正常状态下的空气等,为了明确助燃物的种类,应首先了解列入危险物品的氧化剂的种类,在此基础上,再了解未列入危险物品氧化剂类的助燃物有哪些种类。
例如空气、氧气、氯气、氟和溴等物质。
(3)点火源
凡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能源均可称之为点火源。
常见的点火源有明火、电火花、炽热物体等。
①明火
在易燃液体装置附近,严禁明火,如喷枪、火柴、电灯、焊枪、探照灯、手灯、手炉等,必须考虑裂解气或油品管线成为火炬的可能性。为了防火安全,常常用隔墙的方法实现充分隔离。隔墙一般推荐使用耐火建筑,即礴石或混凝土的隔墙。
②电源
电源在这里指的是电力供应和发电装置,以及电加热和电照明设施。
③电火花
机具和设备发生的火花,吸烟的热灰、无防护的灯、锅炉、焚烧炉以及汽油发动机的回火,都是起火的潜在因素。在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区域应该禁止吸烟。这种区域的所有设备都应该进行一级条件的维护,应该尽可能地应用防火花或无火花的器具和材料。
④炽热物体
易燃蒸气与燃烧室、干燥器、烤炉、导线管以及蒸气管线接触,常引发易燃蒸气起火。
⑤静电
由于摩擦而在物质表面产生电荷即所谓静电。在湿度比较小的季节或人工加热的情形,静电起火更容易发生。在应用易燃液体的场所,保持相对湿度在40%一50%之间,会大大降低产生静电火花的可能性。为了消除静电火花,必须采用电接地、静电释放设施等。所有易燃液体罐、管线和设备,都应该互相连接并接地。
⑥摩擦
许多起火是由机械摩擦引发的,如通风机叶片与保护罩的摩擦,润滑性能很差的轴承,研磨或其他机械过程,都有可能引发起火。对于通风机和其他设备,应该经常检查并维持在尽可能好的状态。对于摩擦产生大量热的过程,应该和贮存和应用易燃液体的场所隔开。
注意:
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导致燃烧的三要素,缺一不可,是必要条件。上述“三要素”同时存在,燃烧能否实现,还要看是否满足数值上的要求。在燃烧过程中,当“三要素”的数值发生改变时,也会使燃烧速度改变甚至停止燃烧。
首先,要燃烧就必须使可燃物与氧达到一定的比例,如果空气中的可燃物数量不足,燃烧就不会发生。如:在室温(20℃)的同样条件下用火柴去点汽油和柴油时,汽油会立刻燃烧,柴油则不燃,这是因为柴油在室温下蒸气浓度(数量)不足,还没有达到燃烧的浓度。虽有可燃物质,但其挥发的气体或蒸汽量不足够,即使有空气和着火源的接触,也不会发生燃烧。
其次,要使可燃物质燃烧,必须供给足够的助燃物,否则,燃烧就会逐渐减弱,直至熄灭。如:点燃的蜡烛用玻璃罩罩起来,不使空气进入,短时间内,蜡烛就会熄灭。通过对玻璃罩内气体的分析,发现还含有16%的氧气。这说明,一般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氧含量低于16%时,就不能发生燃烧。
再次,要发生燃烧,着火源必须有一定的温度和足够的能量,否则燃烧就不能发生。例如,从烟囱冒出来的碳火星,温度约有600℃,已超过了一般可燃物的燃点,如果这些火星落在易燃的柴草或刨花上,就能引起燃烧,这说明这种火星所具有的温度和热量能引起这些物质的燃烧;如果这些火星落在大块木料上,就会很快熄灭,不能引起燃烧,这就说明这种火星虽有相当高的温度,但缺乏足够的热量,因此不能引起大块木料的燃烧。
总之,要使可燃物质燃烧,不仅要具备燃烧的三个条件,而且每一个条件都要具有一定的量,并且彼此相互作用,否则就不会发生燃烧。对于正在进行着的燃烧,若消除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燃烧便会终止,这就是灭火的基本原理。
五、建筑防火的技术方法
建筑防火的技术方法主要有:
1、总平面布置
建筑的总平面布置要满足城市规划和消防安全的要求。一是要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生产经营规模、建筑高度、建筑体积及火灾危险性等,从周围环境、地势条件、主导风向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选择建筑物位置。二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划分生产区、储存区(包括露天存储区)、生产辅助设施区、行政办公和生活福利区等。三是为防止火灾因传导热、对流热、辐射热影响而导致火势向相邻建筑或同一建筑的其他空间蔓延扩大,并为火灾扑救创造有利条件,在总平面布置中,应合理确定各类建(构)筑物、堆场、贮罐、电力设施及电力线路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四是要根据各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规模、火灾危险性,考虑扑救火灾时所必需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扑救面。
2、建筑结构防火
建筑结构的安全是整个建筑的生命线,也是建筑防火的基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研究建筑防火措施、规定不同用途建筑物需采取相应防火措施的基本依据。在建筑防火设计中,正确选择和确定建筑的耐火等级,是防止建筑火灾发生和阻止火势蔓延扩大的一项治本措施。常用的方法主要有:适当增加构件的截面积;对钢筋混凝土构件增加保护层厚度;在构件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做耐火保护层;对钢梁、钢屋架及木结构做耐火吊顶和防火保护层包敷等等。
3、建筑材料防火
建筑材料中不少是可以燃烧的,特别是大多数天然高分子材料和合成高分子材料都具有可燃性,而且这些建筑材料在燃烧后往往产生大量的烟雾和有毒气体,给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造成严重威胁。为了预防火灾的发生,或阻止、延缓火灾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危害,必须对可燃建筑材料的使用及其燃烧性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建筑材料防火就是根据国家的消防技术标?、规范,针对建筑的使用性质和不同部位,合理地选用建筑的防火材料,从而保护火灾中的受困人员免受或少受高温有毒烟气侵害,争取更多可用疏散时间的重要措施。建筑材料防火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是:控制建筑材料中可燃物数量,受条件限制或装修特殊要求,必须使用可燃材料的,应当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与电气线路或发热物体接触的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进行阻燃处理;楼梯间、管道井等竖向通道和供人员的走道内应当采用不燃材料。
4、防火分区分隔
如果建筑内空间面积过大,火灾时则燃烧面积大、蔓延扩展快,因此在建筑内实行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可有效地控制火势的蔓延,既利于人员疏散和扑火救灾,也能达到减少火灾损失的目的。防火分区包括水平防火分区和竖向防火分区。水平防火分区是指在同一水平面内,利用防火隔?、防火卷帘、防火门及防火水幕等分隔物,将建筑平面分为若干个防火分区、防火单元;竖向防火分区指上、下层分别用耐火的楼板等构件进行分隔,对建筑外部采用防火挑檐、设置窗槛(间)?等技术手段,对建筑内部设置的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中庭以及管道井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
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根据建筑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以及建筑的耐火等级、建筑内容纳人员和可燃物的数量、消防扑救能力和消防设施配置、人员疏散难易程度及建设投资等情况综合考虑。
5、安全疏散
人身安全是消防安全的重中之重,以人为本的消防工作理念必须始终贯穿于整个消防工作,从特定的角度上说,安全疏散是建筑防火最根本、最关键的技术,也是建筑消防安全的核心内容。
建筑安全疏散技术的重点是:安全出口、疏散出口以及安全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位置和疏散距离。基本要求是: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设有至少两个安全出口;疏散路线必须满足室内最远点到房门,房门到最近安全出口或楼梯间的行走距离限值;疏散方向应尽量为双向疏散,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减少袋形走道的设置;选用合适的疏散楼梯形式,楼梯间应为安全的区域,不受烟火的侵袭,楼梯间入口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门保护;通向地下室的楼梯间不得与地上楼梯相连,如必须相连时应采用防火?分隔,通过防火门出入;疏散宽度应保证不出现拥堵现象,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清晰的空间高度内为人员疏散提供引导。
6、防烟排烟
烟气是导致建筑火灾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原因,如何有效地控制火灾时烟气的流动,对保证人员安全疏散以及灭火救援行动的展开起着重要作用。火灾时,如能合理地排烟排热,对防止建筑物火灾的轰燃、保护建筑也是十分有效的一种技术措施。
烟气控制的方法包括合理划分防烟分区和选择合适的防烟、排烟方式。划分防烟分区是为了在火灾初期阶段将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便有组织地将烟气排出室外,使人员疏散、避难空间的烟气层高度和烟气浓度处在安全允许值之内。防排烟系统可分为排烟系统和防烟系统。排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外,控制建筑内的有烟区域保持一定能见度的系统。防烟系统是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的系统。防烟、排烟是烟气控制的两个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建筑防火设计中,应合理设计防烟、排烟系统。
7、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
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厂(库)房,当爆炸性混合物达到爆炸浓度时,遇到火源就能爆炸。爆炸能够在瞬间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产生高温高压的气体,使周围空气强烈震?,在离爆炸中心一定范围内,建筑或人会受到?击波的影响而遇到破坏或造成伤害。因此,在进行建筑防火设计时,应根据爆炸规律与爆炸效应,对有爆炸可能的建筑提出相应的防止爆炸危险区域、合理设计防爆结构和泄爆面积、?确选用防爆设备。
六、建筑火灾的蔓延途径
建筑火灾的蔓延途径
①建筑物内火灾蔓延,是通过热传播进行的,其形式与起火点、建筑材料、物质的燃烧性能和可燃物的数量等因素有关。在火场上燃烧物质所放出的热能,通常是以传导、辐射和对流三种方式传播,并影响火势蔓延扩大。
②在火场上,烟雾流动的方向通常是火势蔓延的一个主要方向。建筑物发生火灾,烟火在建筑内的流动呈现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且两种流动往往是同时进行的。500℃以上热烟所到之处,遇到的可燃物都有可能被引燃起火。具体来讲,建筑火灾蔓延的途径主要有:内?门、洞口,外?窗口,房间隔?,空心结构,闷顶,楼梯间,各种竖井管道,楼板上的孔洞及穿越楼板、?壁的管线和缝隙等。
七、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
泡沫灭火系统的组成
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由泡沫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组成等。其工作原理是:通过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将泡沫液与水按比例混合成泡沫混合液,再经泡沫产生装置生成泡沫,施加到着火对象上实施灭火。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分为哪几类?简述各系统的特点。
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泡沫喷射形式不同,分为液上喷射系统、液下喷射系统和半液下喷射系统。
(1)液上喷射系统
液上喷射系统是指将泡沫产生装置产生的泡沫在导流装置的作用下,从燃烧液体上方施加到燃烧液体表面实现灭火的系统。液上喷射系统是目前国内采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形式,适用于各类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和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或内浮顶储罐。
(2)液下喷射系统
液下喷射系统是指将高背压泡沫产生器产生的泡沫通过泡沫喷射管从燃烧液体液面下输送到储罐内,泡沫在初始动能和浮力的作用下浮到燃烧液面实施灭火的系统。由于泡沫是从液面下施加到储罐内,高背压泡沫产生器产生的泡沫需要控制在2~4倍。液下喷射系统适用于非水溶性液体固定顶储罐,不适用于水溶性液体和其它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这是因为泡沫注入该类液体后,由于该类液体分子的脱水作用而使泡沫遭到破坏,无法浮升到液面实施灭火。液下喷射系统也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因为浮顶会阻碍泡沫的正常分布。
(3)半液下喷射系统
半液下喷射系统是将一轻质软带卷存于液下喷射管上的软管筒内,当使用时,在泡沫压力和浮力的作用下软管漂浮到燃液表面使泡沫从燃液表面上施放出来实现灭火。半液下喷射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固定顶储罐。由于浮顶会阻碍泡沫的正常分布,使之难以到达预定的着火处。因此,半液下喷射系统也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
八、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
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
1、制定应急预案的程序是指其制定的方法和步骤。一般来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范围,明确重点部位。
(2)调查研究,收集资料。
(3)科学计算,确定人员力量和器材装备。
(4)确定灭火救援应急行动意图。
(5)严格审核,不断充实完善。
2、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应急组织机构、火情预想、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灭火和应急疏散计划图、注意事项等。
3、应急预案演练目的:
(1)检验预案。
(2)完善准备。
(3)锻炼队伍。
(四)磨合机制。
(五)科普宣教。
4、应急预案演练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定位。
(2)着眼实战,讲求实效。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4)统筹规划,厉行节约。
九、消防控制设备的监控要求
消防控制室配备的消防设备需要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消防控制室设置的消防设备能够监控并显示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并能够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传输相应信息。
2、根据建筑(单位)规模及其火灾危险性特点,消防控制室内需要保存必要的文字、电子资料,存储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能够及时向监控中心传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3、大型建筑群要根据其不同建筑功能需求、火灾危险性特点和消防安全监控需要,设置2个及2个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并确定主消防控制室、分消防控制室,以实现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消防安全监控模式。
4、主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能够对系统内共用消防设备进行控制,显示其状态信息,并能够显示各个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具备对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及其所控制的消防系统、设备的控制功能。
5、各个分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之间,可以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不能互相控制消防设备。
十、确定火灾场景的方法
确定火灾场景可采用下述方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故障分析、如果-怎么办分析、相关统计数据、工程核查表、危害指数、危害和操作性研究、初步危害分析、故障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原因后果分析和可靠性分析等。
事件树是风险级别评定程序中常用的一个方法,不过风险级别评定过程常常可以进行简化。在这种情形下,风险级别评定不需要事件树就能进行。然而,在不能使用简化方式的时候需要采用事件树的方法,根据构成火灾场景单一的事件的发生概率,得到该火灾场景的发生概率。
1、事件树
事件树的构建代表与火灾场景相关的从着火到结束的时间事件顺序。事件树的构建始于初始的事件,例如对于所有消防安全系统的特征及所有居住者而言,与初始状态相结合的初始事件是起火。接着构建分叉和添加分支来反映每个可能发生的事件。此过程不断反复直到表现出所有可能的初始状态。每个分叉是基于可能事件的发生来构建的。贯穿此树的路径代表研究的火灾场景。
事件树表现为火灾特征、系统及特征的状态、人员的响应、火灾最终结果和影响后果的其他方面的变化。与建筑系统和特征相关的事件实例包括:
①火灾引燃的第二个物件;
②火灾被门或其他障碍物阻隔;
③质量下降或性能降低的系统或特征;
④窗户上的玻璃破裂。
事故树是类似事件树的逻辑树,不过在每个分支上是一个条件或状况,而不是按时间发展的事件。场景是贯穿这混合树的一条单一的路径。
2、发生的概率
采用获得的数据和推荐的工程评价方法估算每个事件发生的概率。对于有些分支,初始火灾的特征是主导因素,火灾事故数据是获得合适概率的数据源。
通过沿着路径直到场景的所有概率相乘来评估每个场景相关的概率。
3、火灾后果的考虑
采用获得的可靠数据和推荐的工程评价方法来估计每个场景的后果。后果应以适当的方式(如人员死伤或预期的火灾损失费用)来体现。此估计可以考虑随时间改变的影响。
当估算因火灾导致人员死伤的后果时,应保证使用的数据是与研究中的场景相关的。有关人员行为取决于环境的性质。
4、风险评定
按风险顺序评定程序,风险可通过后果的概率和场景的发生概率相乘进行估算。
5、最终的选择
对于每一个消防安全目标,应选用风险级别最高的火灾场景进行定量分析。所选的场景应该代表主要的累加风险,即所有场景的风险总和。
①应考虑一个火灾场景对风险的重大影响,否则可能忽略一个特殊的消防安全系统或特殊的设计;
②在此阶段,由于一个场景产生的结果导致设计所需采用的费用相当高,而不考虑它对风险的重大影响是不恰当的。应该在详细的分析之后,来决定是否接受这个导致成本过高的特殊火灾场景的风险。
十一、消防安全评估方法与技术的重点
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火灾风险评估可分为以下四类:
1、以某个区域为研究对象,评估城市或某个区域的火灾风险,建立该区域的火灾分布,为城市配置合理的公共消防力量、为指挥者确定灭火救援出动方案提供基础,进而为城市和区域的综合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2、以单体建筑物为研究对象,通过建立火灾模型、烟气扩散模型、人员反应和消防系统模型,评估建筑物内部的生命和财产风险,为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提供依据;
3、以企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预测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使建设方、使用方和消防管理部门能够较为准确地认识其消防安全风险,进而有针对性的提出消防对策,降低火灾风险,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4、以大型公共活动为对象,针对建筑本身、临时活动场所、活动项目等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进行分析,通过合适的方法和手段将火灾危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
十二、火灾场景确定的原则
火灾场景的确定应根据最不利的原则确定,选择火灾风险较大的火灾场景作为设定火灾场景。如火灾发生在疏散出口附近并令该疏散出口不可利用、自动灭火系统或排烟系统由于某种原因而失效等。火灾风险较大的火灾场景一般为最有可能发生,但火灾危害不一定最大;或者火灾危害大,但发生的可能性较小的火灾场景。
火灾场景须能描述火灾引燃、增长和受控火灾的特征以及烟气和火势蔓延的可能途径、设置在建筑室内外的所有灭火设施的作用、每一个火灾场景的可能后果。
1、在设计火灾时,应分析和确定建筑物的以下基本情况
①建筑物内的可燃物;
②建筑的结构、布局;
③建筑物的自救能力与外部救援力量。
2、在进行建筑物内可燃物的分析时应着重分析以下因素
①潜在的引火源;
②可燃物的种类及其燃烧性能;
③可燃物的分布情况;
④可燃物的火灾荷载密度。
3、在分析建筑的结构布局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①起火房间的外形尺寸和内部空间情况;
②起火房间的通风口形状及分布、开启状态;
③房间与相邻房间、相邻楼层及疏散通道的相互关系;
④房间的围护结构构件和材料的燃烧性能、力学性能、隔热性能、毒性性能及发烟性能。
4、分析和确定建筑物在发生火灾时的自救能力与外部救援力量时应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①建筑物的消防供水情况和建筑物室内外的消火栓灭火系统;
②建筑内部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其他自动灭火系统(包括各种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的类型与设置场所;
③火灾报警系统的类型与设置场所;
④消防队的技术装备、到达火场的时间和灭火控火能力;
⑤烟气控制系统的设置情况。
5、在确定火灾发展模型时,应至少考虑下列参数
①初始可燃物对相邻可燃物的引燃特征值和蔓延过程;
②多个可燃物同时燃烧时热释放速率的叠加关系;
③火灾的发展时间和火灾达到轰燃所需时间;
④灭火系统和消防队对火灾发展的控制能力;
⑤通风情况对火灾发展的影响因子;
⑥烟气控制系统对火灾发展蔓延的影响因子;
⑦火灾发展对建筑构件的热作用。
十三、火灾场景设计
设计火灾是对某一特定火灾场景的工程描述,可以用一些参数如热释放速率、火灾增长速率、物质分解物、物质分解率等或者其他与火灾有关的可以计量或计算的参数来表现其特征。
1、火灾危险源辨识
设计火灾场景,首先应进行火灾危险源的辨识。分析建筑物里可能面临的火灾风险主要来自哪些方面。分析可燃物的种类,火灾荷载的密度,可燃物的燃烧特征等。火灾危险源识别是开展火灾场景设计的基础环节,只有充分、全面地把握建筑物所面临的火灾风险的来源,才能完整、准确地对各类火灾风险进行分析、评判,进行采取针对性的消防设计措施,确保将火灾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2、火灾增长
火灾在点燃后热释放速率将不断增加,热释放速率增加的快慢与可燃物的性质、数量、摆放方式、通风条件等有关。原则上,在设计火灾增长曲线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①可燃物实际的燃烧实验数据;②类似可燃物实际的燃烧实验数据;③根据类似的可燃物燃烧实验数据推导出的预测算法;④基于物质的燃烧特性的计算方法;⑤火灾蔓延与发展数学模型。在性能化设计中,如果能够。
十四、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9号)经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于2012年7月17日发布,并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该规章共7章49条。
1、适用范围
119号令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2、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提供图纸审查、安全评估、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资格,并对出具的审查、评估、检验、检测意见负责。
3、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
119号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明确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范围,规定具有规定情形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4、专家评审制度
对具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等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组织专家评审。对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专家同意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作为消防设计审核的依据。
5、执法联动机制
对建设、施工、设计、工程监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函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十五、消防水源的检查
消防水源是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消防水池等提供消防用水的给水设施或天然水源。消防水源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系统灭火的基本保证。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应无污染、无腐蚀、无悬浮物,水的pH值应为6.0-9.0。给水水源的水质不应堵塞消火栓、报警阀、喷头等消防设施,影响其运行。通常,消防给水系统的水质基本上要达到生活水质的要求消防水源的水量应充足、可靠。系统的持续作用时间是由火灾延续时间确定的。
具体可用作消防水源的有: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消防水箱和其他几类水源。消防水源的选择要应因地制宜,考查系统安装所在地具备及适合什么样的水源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水源,条件如下:
1、市政给水管网作为消防水源的条件
1.市政给水管网可以连续供水;
2.市政给水管网布置成环状管网;
3.市政给水厂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
4.有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引入管应仍能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
若达不到以上描述的市政两路消防供水条件时,则应视为一路消防供水。
2、消防水池(消防水箱)作为消防水源的条件
1.消防水池有足够的有效容积。只有在能可靠补水的情况下(两路进水),才可减去持续灭火时间内的补水容积。
2.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井)。
3.在与生活或其他用水合用时,消防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被挪用的技术措施。
4.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还应采取相应的防冻措施。
5.取水设施有相应保护设施。
3、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条件
1.利用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其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宜为90%~97%。看是否有条件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设施的技术措施。
2.天然水源要应当具备在枯水位也能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取水的技术条件;若要求消防车能够到达取水口,则还需要考虑能够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的条件。
3.利用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水井不应少于两眼,且当每眼井的深井泵均采用一级供电负荷时,才可视为两路消防供水;若不满足,则视为一路消防供水。
4、其他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条件
其他水源可以是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等,一般只宜作为备用消防水源使用。但当以上所列的水源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十六、给水管网的检查
给水管网的主要作用是传输消防用水。管道系统由管子、管件、配件、阀门以及相关设备共同组成,它们通过一定的连接方式连接起来,形成一套封闭的流体传输系统。
管道的连接形式与管道的材质、系统工作压力、温度、介质的理化特性、敷设方式等条件相适应。
给水管网包括室外管网和室内管网,包括消火栓给水管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泡沫灭火系统的给水管道、室内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管道等。
1、给水管材
目前消防给水管一般有钢管、涂塑钢管、镀锌管等材料产品,管网的选择需要按照规范要求及实际情况来选取合适的材料。管道元件和材料在使用前按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核对其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并进行外观质量和几何尺寸检查验收,其结果符合设计文件和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管材、管件的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符合下列要求:
1.表面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2.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3.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4.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5.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没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完整、无损伤;
6.管材的壁厚符合要求(有相关的质量保证文件)。
2、管网支、吊架及防晃支架
管网支吊架是各种不同型式的支架和吊架的总称。按照支吊架的功能和型式可分为:固定支架;滑动支架;导向支架;弹簧支吊架;吊架等。
制作完成的管道支、吊架要求:
1.管道支架、吊架型式、材质、结构尺寸、加工精度及焊接质量等符合设计文件或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管道支、吊架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一般采用Q235普通碳素钢型材制作;
3.管道支、吊架的切边均匀无毛刺,焊缝均匀完整、外观成形良好、没有欠焊、漏焊、裂纹和绞内等缺陷;
4.管道支、吊架上面的孔洞?用电钻加工,不得用氧乙炔割孔;
5.管道支、吊架上管卡、吊杆等部件的螺纹光洁整齐,无断丝和毛刺等缺陷;
6.管道支、吊架成品后作防腐处理,防腐涂层完整、厚度均匀;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除锈后涂防锈漆一道;
7.管卡宜用镀锌成型件,当无成型件时可用国钢或扁钢制作,其内圆弧部分应与管子外径相符。
3、通用阀门的检查
阀门是控制消防系统管道内水的流动方向、流量及压力的,是具有可动机构的机械,是消防给水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部件。按照阀门在系统中的用途,可将阀门分为截断阀、止回阀、安全阀、减压阀等。阀门的选用,应当根据阀门的用途、介质的性质、最大工作压力、最高工作温度,以及介质的流量或管道的公称通径来选择。
1.所选用阀门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符合设计要求;
2.所选用阀门及其附件配备齐全,没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性损伤;
3.对减压阀、泄压阀等重要阀门在现场要逐个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并符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53中有关规定。
十七、维护管理各环节工作要求
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均关系到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正常发挥作用,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根据各个环节工作特点,组织实施维护管理。
1、值班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根据建筑或者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值班制度。在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电功能的配电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等重要设备用房,合理安排符合从业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对消防设施实施值守、监控,负责消防设施操作控制,确保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操作技术规程,及时、准确的操作建筑消防设施。
单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时,要将消防设施操作内容纳入其中,并对操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处理。
2、巡查
巡查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规定,消防设施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施设置场所(防护区域)的环境状况、消防设施及其组件、材料等外观以及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消防水源状况及固定灭火设施灭火剂储存量等。
1.巡查要求
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巡查:
(1)明确各类消防设施的巡查频次、内容和部位。
(2)巡查时,准确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3)巡查发现故障或者存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故障处置,消除存在问题。
2.巡查频次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按照下列频次组织巡查:
(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每2h组织1次综合巡查。期间,将部分或者全部消防设施巡查纳入综合巡查内容,并保证每日至少对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巡查一遍。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1次。
(3)其他社会单位每周至少对消防设施巡查1次。
(4)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根据活动现场实际需要确定巡查频次。
3、检测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规定,消防设施检测主要是对国家标准规定的各类消防设施的功能性要求进行的检查、测试。
1.检测频次
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1次。重大节日或者重大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安排消防设施检测。
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的每年年底,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2.检查对象
检测对象包括全部系统设备、组件等。消防设施检测按照竣工验收技术检测方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并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的要求。检测过程中,如实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的相关内容。
4、维修
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的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相关人员按照规定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向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对相关人员上报的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要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维修期间,建筑使用管理单位要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功能试验,检查确认,并将检查确认合格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维修情况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中全面、准确记录。
5、保养
建筑使用管理单位根据建筑规模、消防设施使用周期等,制定消防设施保养计划,载明消防设施的名称、保养内容和周期;储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易损件或者与有关消防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维修保养供应。
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维护保养单位相关技术人员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并进行相应功能试验。
6、档案建立与管理
消防设施档案是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维护管理的历史记录,具有延续性和可追溯性,是消防设施施工调试、操作使用、维护管理等状况的真实记录。
1.档案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1)消防设施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验收意见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
(2)消防设施动态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自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等。
2.保存期限
消防设施施工安装、竣工验收以及验收技术检测等原始技术资料长期保存;《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少于1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少于5年。
十八、水喷雾灭火系统安装前检查
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安装前,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求,需要对系统组件、管件、阀门及其附件、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验),不合格的组件、管件、设备、材料不得使用。水雾喷头、雨淋阀组等必须采用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产品。
一、管材、管件、通用阀门及其附件的检查内容、要求及方法与其他水系统相同,这里不再复述。
二、其他主要部件检查内容及方法
(一)喷头外观检查。
1.商标、型号、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齐全;喷头的型号、规格等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外观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二)阀门及其附件的检查内容及方法
1.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齐全,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4.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5.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和传动轴密封性能好,不得有渗漏水现象。
6.报警阀应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保压时间不应小于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十九、供配电系统设置
为确保消防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消防用电设备运行的可靠性,消防用电设备的供配电系统应作为独立系统进行设置。当建筑物内设有变电所时,要在变电所处开始自成系统,当建筑物为低压进线时,要在进线处开始自成系统。
1、配电装置检查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应急电源配电装置要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如果由于地域所限,无法分开设置而需要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要设置防火隔断。
2、启动装置检查
在普通民用建筑中,采用自备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的现象十分普遍。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时,应设置自动启动装置,并在主电源断电后30s内供电;当消防负荷为二级且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3、自动切换功能检查
二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构成
随着时代的进步,在经济、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大型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这些场所具有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灾负荷大等特点。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所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降低财产的损失。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控制方式可分为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集中控制型系统,按应急电源的实现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型系统和集中电源型系统。
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的两个供电回路,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进行自动切换。消防设备的控制回路不得采用变频调速器作为控制装置。
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及排烟风机等消防用电设备,各防火分区的其他消防用电设备应由消防电源中的双电源或双回线路电源供电,末端配电箱要设置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并将配电箱安装在所在防火分区内,再由末端配电箱配出引至相应的消防设备。对于作用相同、性质相同且容量较小的消防设备,可视为一组设备,并采用一个分支回路进行供电。每个分支回路所供的设备不要超过5台,总设计容量不要超过1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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