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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资格初级中药师中药制剂学高频知识点

时间:2024-08-28 18:46:04 考试辅导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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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资格初级中药师中药制剂学高频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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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资格初级中药师中药制剂学高频知识点

  药物制剂的配伍变化

  一、 概述

  药物配伍变化指药物配伍后理化性质或生理效应方面产生的变化。配伍禁忌仅只在一定条件下,产生的不利于生产、应用和治疗的配伍变化。

  1、合理配伍用药的目的

  (1) 药物间产生协同作用而增效(2) 在提高疗效时,减低毒副作用。(3)利用相反的药性或药物间的拮抗作用,克服药物的偏性或副作用。

  2、配伍变化的含义 药物配伍后,由于物理、化学或药理性质相互影响而产生的变化。不合理的配伍可能引起药物作用的减弱或消失,甚至毒副作用增强。

  整体观念

  (一)整体观念的概念

  整体观念,是关于人体自身的完整性和人与自然及社会环境统一性的认识,是整体思维方法在中医学理论体系中的体现。所谓整体,即是指事物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中医学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构成人体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在结构上是不可分割的,在功能上是相互协调、相互为用的,在病理上则是相互影响的,而且与自然界和社会环境相互关联。人体在能动地适应外在环境的过程中,维持着其自身的稳定和机能活动。这种内外环境的统一性和机体自身整体性的思想,称之为整体观念。

  (二)整体观念的内容

  1.人体是有机的整体

  人体以五脏为中心,通过经络系统,把六腑、五体、五官、九窍、四肢百骸等全身组织器官联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并通过精、气、血、津液的作用,来完成人体统一协调的机能活动。可以看出,这种五脏一体观,正是反映出人体内部器官是相互关联而不是孤立封闭的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中医学在整体观念指导下,认为人体正常的生理活动,一方面依靠各脏腑组织发挥自己的功能作用,另一方面则又要靠脏腑组织之间相辅相成的协同作用和相反相成的制约作用,方能维持其生理上的平衡。每个脏腑都有其各自不同的功能,但又是整体活动中的分工合作、有机配合,这就是人体局部与整体的统一。人体的经络系统将全身上下内外、脏腑组织、肢体官窍等联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气血津液理论和形神统一学说,则正是反映了机能与形体的整体性。

  总之,中医学在阐述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以及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时,都贯穿着“人体是有机的整体”这一基本观点。

  2.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性

  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之中,自然界存在着人类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同时,自然界的变化又可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体,而机体则产生相应的反应。人体的阴阳气血在生理上受到四时季节、地理环境和昼夜晨昏的影响,在病理上同样也发生着不同的反应。

  例如,春夏季节,阳气发泄,气血容易趋向于体表,表现为皮肤松弛,疏泄多汗。机体则以出汗散热来调节人体之阴阳平衡。秋冬季节,阳气收敛,气血容易趋向于里,表现为皮肤致密,少汗多尿,既可保证人体水液代谢排出的正常,又能保证人体阳气不过分地向外耗散。人体四时的脉象变化、昼夜阴阳生理活动变化等,都是人体随自然阴阳变化而进行的生理性调节,说明人体与自然界存在统一性。

  又如,对季节性多发病的认识,如《素问》指出:“春善病鼽衄,仲夏善病胸胁,长夏善病洞泄寒中,秋善病风疟,冬善病痹厥。”同时对于人能主动适应自然、改造自然、提高健康水平亦有正确的认识。

  正是由于人与自然界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因此,在辨证论治过程中,中医学十分注意分析和把握外在环境与内在环境的有机联系,从而进行有效的治疗。

  3.人与社会环境的统一性

  人生活在社会群体之中,社会环境的不同,久则可造成人体身心机能上的某些差异。诸如社会地位、经济状态、人生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等,均会对体质、生理、病理,以及疾病的发生有所影响,此亦是中医学诊治疾病非常重视社会因素的原因所在。

  辨证论治

  (一)症、证、病的概念

  1.症

  即症状和体征。症是疾病的临床表现,是病人主观感觉或医者进行检查所获得的结果。

  2.证

  即证候。是对机体在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病理本质的概括。一般由一组相对固定的、有内在联系的、能揭示疾病某一阶段或某一类型病变本质的症状和体征所构成。故证候能反映病因、病位、病性、病势四要素及其关系,是中医学临床的诊断结论。

  3.病

  是疾病的简称。是指具有特定的病因、发病形式、病变机理、发病规律和转归的一种病理过程,能以反映病变全过程的根本矛盾。

  (二)辨证论治的概念

  辨证论治,又称为辨证施治。所谓“辨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症状和体征,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从而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证候的过程。所谓“论治”,又叫施治,则是根据辨证分析的结果,来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则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所以,辨证论治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中医学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过程。

  疾病是机体在一定情况下对于外在或内生有害因素作用的一种反应,具有特定的症状和体征,而证则是人体疾病过程中典型的反应状态。所以中医临床认识和治疗疾病,是既辨病又辨证,并通过辨证而进一步认识疾病。例如感冒是一种疾病,临床可见恶寒、发热、头身疼痛等症状,病属在表,但由于致病因素和机体反应性的不同,则又常表现为风寒感冒和风热感冒两种不同的证。只有把感冒所表现的“证”是属于风寒还是属于风热辨别清楚,才能确定选用辛温解表还是辛凉解表方法,给予恰当的治疗。

  (三)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

  证同治同,证异治异,是中医临床论治的基本规律。在临床诊治过程中,常可见一种病包括几种不同的证,不同的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可以出现相同的证,因此,往往采取“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的方法。所谓“同病异治”,即是指同一种疾病,由于其发病的时间、地区及患者机体的反应性不同,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出现了不同的病机,所表现的证不同,因而治法就各异。

  所谓“异病同治”,则是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相同的病机和相同的证候,因而也可以采用同一种方法来治疗。由此可见,中医治病主要不是着眼于“病”的异同,而是着眼于“证”的区别。所谓“证同治亦同,证异治亦异”,即是“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的依据。

  阴阳学说的概念

  阴阳学说,是研究阴阳概念的基本内涵及其运动规律,并用以解释宇宙万物发生、发展和变化的哲学理论。阴阳学说渗透到医学领域,成为中医药学重要而独特的思维方法,深刻地影响着中医药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一)阴阳概念的基本内涵

  阴阳,作为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既可代表相互对立的事物,又可用以分析一个事物内部所存在着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体现了事物阴阳矛盾对立统一的法则。故《类经》说:“阴阳者,一分为二也”。

  中医学的阴阳,是常识概念、哲学概念和医学概念三者的综合,是事物的属性概念而非事物的本体概念。

  中医学阴阳学说是以阴阳的属性和规律来研究自然界运动变化的现象和规律,探讨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从而概括说明人体的机能活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关系。

  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世界本身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的结果。阴阳的运动决定着一切事物的生长、发展、变化,以及衰败和消亡。因此,中医学认为阴阳规律乃是宇宙自然界中事物运动变化的一种固有规律。任何事物,虽然均可以阴阳的属性来区别,但必须指出,用阴阳来概括或区分事物的属性,必须是相互关联的一对事物,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才具有实际的意义。中医学正是运用阴阳规律来说明人体的生理活动、病理变化,并用以指导临床的诊断和治疗。

  (二)阴阳的特性(相关性、普遍性、相对性、绝对性)

  1.相关性

  又称关联性。是指用阴阳所分析的对象,应当是同一范畴、同一层面的事物或现象。只有相互关联的事物,或同一事物内部的两个方面,才可以用阴阳加以解释和分析。

  2.普遍性

  所谓普遍性,亦即其广泛性。虽然说阴阳矛盾规律有其局限性的一面,但从其形成之时起,人们就试图用阴阳来揭示宇宙万物形成之奥秘,广泛地用以认识宇宙万物的发展和联系。故《素问》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3.相对性

  是指各种事物或现象,以及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阴阳属性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而是相对的。阴阳属性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阴阳的可分性:指在属阴或属阳的事物中,还可以再分为阴阳两个方面。此种阴阳之中再分阴阳的特性,体现于“阴阳互藏”关系之中,即阴阳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蕴含有另一方。故《内经》说:“阴中有阴,阳中有阳”,“阳中有阴,阴中有阳”。

  (2)事物阴阳属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即在一定条件下,阳可以转化为阴,阴亦可以转化为阳。

  (3)当划分事物阴阳属性的前提改变时,其事物的阴阳属性亦随之发生改变。

  4.规定性

  阴阳属性的规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事物阴阳属性规定的不可变性:即阴阳学说认为,事物的阴阳属性在前提不变的情况下,已确定的属性是不可改变的。如寒热属性,寒被规定属阴,热被规定属阳等。此又称阴阳属性的绝对性。

  (2)中医学根据自身的需要,将人体内具有温煦、推动、兴奋作用的物质及其功能规定为阳,而将人体内具有滋润、凝聚、抑制作用的物质及其功能规定为阴。此一规定性,相对于哲学的对立统一法则而言,说明阴阳范畴不仅具有对立统一的属性,还具有某些特殊的规定,在中医学领域则正是其优势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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