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法定婚龄到18周岁是否存在合理性
导语: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建议,修改《婚姻法》第六条,将男女法定结婚最低年龄定为18周岁。2012年,黄细花提出这一建议时,引发网友争议。黄细花今年将再次把这一建议带上两会,同样引发了激烈争议。
我们国家的人口形势和几十年前相比,显然有了不小差异。一方面是人口自然增长率长期处于低位,“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存在“未富先老”的风险;另一方面是随着观念和生殖技术的发展,人工流产率有所上升。从国家卫计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来看,中国每年有统计的接受人工流产手术人次多达1300万,重复流产率高达55.9%,并呈现低龄化的趋势。为了缓解这一趋势,有人大代表和学者认为有必要修改《婚姻法》第六条,降低法定婚龄至18岁。这虽然只是一部分人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思考,但笔者认为,为了降低流产率而冒冒然降低法定婚龄,是一记头痛医脚的“歪招”。
法律是底线,也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降低法定婚龄虽然不是强迫任何人在18岁就结婚,但无疑会给全社会释放一个鼓励提倡早婚早育的信号。诚然,在生活中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结婚生子的年轻人或寻在,但和数以千万计的年轻人相比,这部分人依然是相对较少的。更多的年轻人在18岁的时候才不过刚刚高中毕业,走进大学校园。他们虽然从法理上已经成年,但心理年龄却不一定已经足够成熟到能充分认识并承担起结婚生子的责任与义务,而这绝不仅仅是领一个结婚证、生一个孩子那么简单。冒然降低法定婚龄,对提高人口质量、保持社会稳定而言,并不见得有正面帮助。
通过降低法定婚龄来降低人工流产率,更是有些滑稽的下下之策。人工流产率的升高,与当前性观念转变有关,与医疗技术的提升有关,更与未成年人性教育不到位、不受重视有关。近段时间,北师大出版的一套理念相对先进科学的生理卫生教材在网上引发了“如何做好未成年性教育”的激烈讨论。但在现实教学过程中,这套教材却被家长投诉“太直白”“太露骨”,网络和现实的`强烈对比更凸显出未成年人性教育的尴尬境遇。要降低流产率,与其依靠降低法定婚龄,倒不如做好顶层设计,分阶段引入适合未成年人年龄和接受力的性教育课程,在全社会营造正视生理健康教育的氛围,帮助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学会自尊自爱。
法定婚龄是一个国家婚姻制度的根基,与人口、教育、就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关键性重大问题息息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该不该改、有没有必要改、能否对现在的人口形势有明显的正面影响,必须经过严密谨慎的反复调研、考察和论证。我们充分尊重每一个代表委员的认真思考,但相信法定婚龄肯定不会也不能冒然说改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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