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考《仲裁法》重点辅导知识
导语:在2017年司考《仲裁法》的考试中,我们有哪些内容是要重点学习的呢?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相关的考试资料了,需要的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司考《仲裁法》重点辅导: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和仲裁实践,人民法院作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终结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实质上是对仲裁裁决所具有的执行力的否定。因此,当人民法院裁定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后,已经开始的对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即失去了有效的执行根据,任何依该仲裁裁决的执行活动都是违反法律的,对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应当终结。
(二)不予执行的裁定为终局裁定,不得申请再审
人民法院做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局裁定,当事人必须服从。任何一方执行当事人无权对该裁定提出上诉,也无权申请再审。
(三)当事人重新选择纠纷解决方式
人民法院做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只是否定了仲裁裁决的执行力,使仲裁裁决所确定的内容无法通过司法手段得以实现。但双方当事人选择以仲裁为解决方式的纠纷并没有最终解决。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重新选择纠纷解决方式的机会,即就该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司考《仲裁法》重点辅导: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必须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二)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所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的审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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