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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理论法的大纲

时间:2024-08-25 00:56:01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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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理论法的大纲

  重要的不是知识的数量,而是知识的质量,以下是小编的整理好的司法考试的理论法的考试大纲,欢迎前来学习。

2017年司法考试理论法的大纲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2016年新大纲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的变化是非常大的,变化有三个方面:首先,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中,原三节节下考点做了部分调整;其次,在这部分把原来的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中,拆分为五章内容,每章两节,总计从原来的10个考点,增加为21个考点;第三,新大纲整个删除了原第三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的四节共7个考点内容。

  经过此次知识点的调整、增加和删除,可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的内容更加完善了,当然也更体现出了我们命题人对这部分内容的充分重视。自2008年至2016年的司法考试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卷一和卷四中连续三年考查了25分,从这一点上来讲,这部分内容应该是整个司法考试中性价比最高的一部分。不仅如此,在2016年的司考试题中,命题人更是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查夹杂在了其他科目的试题中,考查力度明显加大。所以,针对在今年司法考试的复习过程中,诸位考生更是应该结合着内容上新的变化,对这一部分内容予以重点理解和掌握。

  2、法理学部分。在2016年新的司考大纲中,法理学部分没有明确的变化。根据司法考试考查“重者恒重”的特点,诸位考生在今年的复习过程中仍可以结合着历年真题,对法理学中的重要知识点予以详细掌握即可。

  3、法制史部分。变化只有一点,即在新大纲第一章第三节“清末、民国时期的法制”中,考点“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下,新增了子考点“大理院”和“法部”。司法机构的变革是清末司法体制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改革的具体内容就是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类似于我国现今的 “司法部”。

  当然,大家在掌握这一新增知识点的时候,还是要注意用联系的观点,结合着法制史中与之相联系的其他知识点来掌握,形成一个知识链,这样才可以对司考试题应付自如。比如,我们可以联系到大理寺是在北齐的时候正式设置的,它是由秦汉时期的“廷尉”扩充而来的,在当时也是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我们还可以联系到在唐宋时期,中央司法机关我们称之为“三法司”,即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大理寺在这一时期仍旧是最高司法审判机关,而到了明朝,中央“三法司”已经演变成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和大理寺之间在角色上发生了第一次转换,即大理寺已经不再掌握最高司法审判权,改由刑部来承担这一角色;最后,到清末,在清末司法改革中,刑部和大理寺不但有了新的名称,在角色上又发生了第二次转换,大理寺改称大理院的同时,又重新掌握了最高司法审判权。

  4、宪法部分。大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但是三大本教材中宪法的改动较多,文字也是做了全面的修订。通过做历年真题,我们都清楚,历年宪法试题中,除了对一些重要的法律规范予以重点的、反复的考察外,宪法基本理论的考查也是越来越受到命题者的重视,有些试题甚至就是考察的三大本教材中的原话。所以,诸位考生应对三大本教材中宪法基本理论部分的内容给予足够的重视。

  5、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部分。教材根据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对相应内容作了全面修订。根据新增法规必考的规律,诸位考生应对新增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予以重视。

  二、对2016司法考试理论法学命题的趋向预测: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可以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考查是近几年来司法考试考查的重中之重,每年在卷一和卷四的考查分值都在25分,包括5道单选及一道简答或分析题。尤其是去年2011年大纲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部分的考查明确提出了要对这一部分内容在卷二和卷三中也要作重点考查,这在2011年司考试题中已经有了明确的体现。所以,我认为,对于这一部分需要大量记忆的内容,没有比多花点时间,多下点功夫更好的复习方法了,当然,鉴于周同志已经连续两年出现在卷四第一题中,大家也可以在日常多留意一下周书记所出席的重要活动和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应对考试准备一些素材。

  2.法理学部分。历年法理学试题的考查始终遵循着“重者恒重”的规律。从历年考题来看,法理学部分中法的本体及法的运行两部分内容是历年考查的重点,尤其是像法的价值、法律规则、法律推理、法律解释等等考点更是每年的必考内容。在今年政法英杰的课堂上仍旧会把法理学中的重要知识点做详细的讲、练、评,让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充分掌握这些知识点。

  3.宪法部分。如刚才所讲,因为今年对三大本教材中宪法部分的修改和调整幅度比较大,大家在今年复习宪法的时候除了要关注宪法及一些重要的宪法性法律的重点法条外,对三大本教材宪法部分的内容,尤其是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的内容要重视起来。

  4.法制史部分。法制史近几年的考查一直稳定在10分。一般是中国法制史部分考查7分,也就是考查3道单选和1道多选;外国法制史考查1道单选和1道多选。近几年命题趋势上来看,对于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综合考查的题目在连续出现,所以各位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应注意知识点之间的联系,要学会融会贯通。

  当然,针对法制史今年新增的“大理院”和“法部”的知识点,大家一定要结合着我上面提到的相联系的知识点予以重点掌握,不出意外,今年司考试题中对此知识点肯定会予以考查。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在10年司考大纲中,法制史曾经新增过“故杀与谋杀”知识点,这一知识点在10年和11年的考试中连续两年都有直接的考查。

  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部分。这一部分近几年的考查也非常稳定,都是10分。各位考生需要密切关注就是新修订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及与《刑事诉讼法》修订相关的内容,此外还要注意对这部分的一些重要法规的复习,如《法官法》、《法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等。

  最后,祝愿考生们顺利通过,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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