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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改革解析

时间:2024-11-06 09:30:45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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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改革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后,增加了检察官考试和法官考试两类系统内部职业资格考试考核,统称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

2017司法考试改革解析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12月21日公布,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应当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国家鼓励从事法律法规起草的立法工作者、其他行政执法人员、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等,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取得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通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建立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将现有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标准、统一录取的考试方式,一年一考。根据国家法律职业从业的需要,确定年度合格比例,将现有的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由其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设计、改革及合格标准的确定等项工作。

  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增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

  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建权威的命题与考核专家队伍,加强题库、案例库建设,每年更新案例库,推进考试测评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恐怕今年想参加司法考试的非法法学专业的考生会十分惊慌,那么接下来由小编来解析一下今年司法考试《意见》:

  1、《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指明了方向。《意见》提出,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保障。

  2、《意见》明确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A.全日制+法学类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B.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C.全日制+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3、《意见》扩大了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主体范围

  改前: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

  改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

  4、考试难度增加

  根据《意见稿》,今后考试“以案例题为主,每年更新相当比例的案例,大幅度提高案例题的分值。”案例题增多,意味着主观题题量扩大,选择题等客观题题量缩小,它更强调对法律技能的考察。另外,着重考查的除了宪法法律知识,还有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包括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这说明难度有所提升。这些法律技能,难以通过书本的短期自学获得提高。业内人士预计,即使将来公布的改革具体方案不限制考生专业,恐怕非法学考生高通过率的优势也将丧失。

  但是说了那么多,其实大家更关心的报考司法考试条件的问题应该是今年的改革重点。在取得法律资格的条件和主体范围上,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今年恐怕是最后一次参加司法考试了,可是这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机遇同时也是挑战。随着考试难度的增加,这对法学专业素养的自我提升和专业知识储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总的来说,今年的司法考试改革重心突出,期待着它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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