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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一卷》真题及答案预测版

时间:2020-08-25 18:11:32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真题及答案(预测版)

  一、单项选择题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一卷》真题及答案(预测版)

  1.关于法的本质,以下说法中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说法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的正式性

  B.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对立使得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法律的阶级性并不完全排除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

  C.法律的内容是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

  D.由于法律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所以法律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2.《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的什么作用:( )

  A.既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性指引作用,又体现了法律的选择性指引作用

  B.既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性指引作用,又体现了法律的个别性指引作用

  C.既体现了法律的确定性指引作用,又体现了法律的规范性指引作用

  D.既体现了法律的选择性指引作用,又体现了法律的规范性指引作用

  3.利益是人们受客观规律制约、为满足生存和发展而产生的对一定对象的各种客观需求。下面各种说法哪一项是不符合法对利益调控的一般要求的:( )

  A.立法者应当坚持利大于害的选择,消除有利无害的幻想性选择

  B.立法者在进行利益表达时,是不能回避利益冲突的

  C.立法者应通过某些基本原则的规定和制度设计来协调利益关系,平衡利益冲突

  D.立法者可以解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冲突,也可以解决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冲突,但对于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冲突是无能为力的。

  4.下面是甲乙两个同学关于法的分类以及法的渊源的辩论:甲认为:①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法的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②国际公约现在是中国的法的渊源。③我国的行政法规就是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法律。乙认为:①我国数量最大的一类法律渊源就是行政法规。②随着全球化的趋势的不断发展,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减少,现在判例法已经成为大陆法系的正式的法的渊源。③“试行”和“暂行”的法规的效力同其他法律是一样的。④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章也是行政法规。以上观点正确的是:( )

  A.甲的说法① ②,乙的说法①

  B.甲的说法①,乙的说法①

  C.甲的说法②,乙的说法①③

  D.甲的说法③,乙的说法③④

  5.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法律体系,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

  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随着经济的发展,会出现很多很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进行调整,也会有新的法律部门出现

  C.尽管香港、澳门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初期,废除了******的六法全书,新的法律体系未建立,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各种说法之中错误的有:( )

  A.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律具有规范性,这种规范就是一种技术规范和自然规则

  B.法是由公共权力机关制定或认可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形成机关的不同是其与其他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C.法律规范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这是法律的强制性

  D.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效力,即法律具有普遍性,法的普遍性是其规范性的前提和基础,法的规范性则是其普遍性的发展和延伸。

  2.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是正确:( )

  A. 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但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 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C. 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D. 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3.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 )

  A.本行政区内市、县、乡政府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的规定

  B.本行政区内经济、文化及公共事业建设

  C.对传染病人的强制隔离措施

  D.国有工业企业的财产所有制度

  4.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正确的是( )

  A.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B、改变和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C、改变和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5.下列有关我国选举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A.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B.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C.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级人大主席团主持

  D.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大的领导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本题考查的是法的本质。需要说明的是:我们一般说的法的本质的理论是指马克思主义法的理论中的法的本质理论。法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的正式性,也称法的官方性、国家性;法的本质其次反映为法的阶级性;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社会性,指法的内容是受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是由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是社会因素中相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次要的因素。

  2.C。本题考查的.是法的作用以及作用的形式。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的影响。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二者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社会作用是目的,规范作用是手段。在规范作用中又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和强制作用。法的作用又是有限的,既要反对法律虚无主义,也要反对法律万能论。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关于法律的作用的考查中,一般集中在规范作用中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律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的作用,对人指引又两种形式:一种是个别指引,即具体指示对具体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另外一种是规范性指引,即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从立法技术上看,法的指引作用又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确定性指引方式,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者抑制一定的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另一种是选择的指引,即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法的预测作用是指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3.D。本题考查的是法对利益的调控,这是2005年考试大纲中新增的考点,应当引起重视。法的价值包括自由、正义、秩序,一般被视为法的最基本价值。但效率和利益也是很重要的价值。按照一般的投入产出比的概念,效率很容易理解。利益是人们的客观需求,法所体现的意志的背后是各种利益,法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离开了利益关系,法既无从产生,也无从存在。法对社会的调控和调整主要是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的。这包括:一是利益表达,是对利益的选择;二是利益平衡,对社会资源控制的不同导致利益差别,从而构成利益冲突。法对利益适当的调控要处理好三种利益关系: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关系、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及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关系,尤其应该注意的是,现在对于精神损害进行物质赔偿的诉求越来越多,说明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可以相互转化,当然物质赔偿是不能代替或不能完全代替精神上的补救。

  4.C。本题考查的是关于法的分类和法的渊源中容易混淆的部分。法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以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按照法的效力的范围不同,法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效力范围和效力并不是一回事。国际公约在中国承认的范围内作为中国的法律渊源。行政法规是中国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但一定要清楚,在法律渊源意义上的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规章,属于另外一种法律渊源,不可以混淆。以“试行”和“暂行”的方式颁布某项法律,意在积累经验,待条件成熟后修改,并不影响其效力,必须得到普遍遵守。

  5.D。本题考查的是对法律体系概念和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解。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全部的现行国内法规范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它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情况,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还没有生效的法律。我国大陆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不同的法系,由于“一国两制”的实行,出现了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性质和不同法系的法律并行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以上法律体系的并存。由于我国国家主权统一,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根据宪法授权制定,而宪法是我国全部法律统一的中心和出发点,因此中国仍然可以看作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法系背景的差异并不影响中国法律体系的统一。部门法体系的划分是按照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以及调整机制来进行的,所以,法律部门不等于规范性法律文件,没有规范性法律文件不等于说没有法律部门。

  二、多项选择题

  1.A、D。本题考查的是法的特征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法的特征可以归纳为法的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权利义务性和国家强制性。但法的规范性是指法律是社会规范,社会规范不同于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同时这种社会规范又不同于习惯、宗教、道德、政策等社会规范,因为这种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公共权力为后盾)和特殊强制性(国家强制性)。法的普遍性是指法作为社会规范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法的规范性是普遍性的前提和基础,法的普遍性是规范性的发展和延伸,绝对不能将这种关系颠倒。

  2.B、C、D。本题考查的是价值冲突。法的各种价值冲突主要发生在个体之间,共同体之间和个体和共同体之间。价值冲突的解决原则包括:价值位阶原则,即在先的价值由于在后的价值,自由、正义与秩序这些基本价值优于一般价值,在基本价值中,自由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是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和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和正义的制约;个案平衡原则,即考虑主体之间特殊情形,需求和利益以求兼顾当事各方利益;比例原则,即某种价值的实现如果必须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那么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少到最小的限度。

  3.A、B、D。本题考查的是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理解。 权利和义务是法学当中最为重要的一对概念,在两者的关系中,权利具有最终的地位,义务始终是为权利服务的,这就是“权利本位”思想,所以权利和义务的地位有主次之分,两者也是互为条件的,设定义务的目的就是保证权利的实现,但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的履行义务的看法显然了违背了“权利本位”的思想。

  4..[答 案]BD

  [考点]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

  [分析]宪法67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5.[答 案]AC

  [考点]选举主持机构

  [解析]《选举法》第7条,县级和乡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县级和乡级的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故A正确,BD错误。《选举法》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个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故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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