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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真题解析之海洋法
海洋法
1.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和卡某在船舱内因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2004年卷一多选第69题)
A.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B.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答案案:B、D
提示:本题考点是内海的港口制度,重点是港口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
回忆: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公海
大陆架和海底区域
强调:船籍国、船旗国(船获得相应身份来源的国家)、船东国籍国是不同的概念。
解析:海洋法的港口制度
港口属于内水的一部分,它与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沿海国对其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对驶入其港口的外国商船和船上人员有刑事管辖权和民事管辖权。但是如果船上的行为不牵涉到沿海国的利益或根本没有超出该船只的范围,沿海国不行使管辖权,而由船旗国负责。也就是说管辖一般不介入船舶内部事件,只有在特定情形下会对船舶内部事件管辖。关于刑事管辖,港口国得行使管辖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1)罪行的后果危及沿海国;
(2)罪行属于扰乱当地安宁或沿海国良好秩序;
(3)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外事官员请求;
(4)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
本案中丙国作为港口国,对发生在外国商船上的非丙国国民的斗殴事件,只有在满足上述四项条件时,才得以行使管辖权。B、D两项符合港口国对停泊在其港口的外国船舶上刑事管辖中的第三种情形,所以入选。A项是迷惑项,当事双方的请求并不能使港口国行使管辖权,因为当港口国在行使管辖权时,实际上是影响了船旗国的管辖权,但凭当事方的请求显然不当;C项是在以“船东国籍国”的概念偷换“船旗国”的概念,应当排除。
故本题答案为B、D项。
2.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2003年卷一单选第19题)
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
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
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
D.公海自由制度
答案案:C
提示:本题考点是海洋法——海底区域,主要有两点:海底区域的性质(全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与平行开发制。
解析:国际海底区域开发制度
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海底及其底土,即国家领土、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以外的海底及其底土。国际海底区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新的海洋法概念和海洋区域。在国际海底区域内开发资源要遵循其开发制度——平行开发制度。 本题中,甲国船舶的行为属于在国际海底区域进行开发,因而要遵循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所以C项为正确答案。
3.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02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果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D.“碧海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越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我国规定军舰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答案案:A、B、D
提示:本题考点是海洋法——领海——无害通过制,另外,无害通过制是针对船的,不针对飞机。
解析:
领海制度、领空制度、无害通过
根据我国1996年《民用航空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陆和领水(内水和领海)上空为我国领空,我国对之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外国民用航空器必须根据其国籍国政府与我国政府签约协定、协议或经中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批准或接受方可飞入、飞出中国领空,领空没有无害通过制度。因此,A项对,C项错。根据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D项也是正确的。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条,“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不是无害通过行为,如本案中的赛艇表演不是无害通过行为,这种行为必须首先得到我国政府批准同意,方可在我国领海上进行。因此B项应当选。
4.据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如果发现外国船舶有从事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某些国际性犯罪行为时有权登临检查。下列哪些船舶可以成为登临的对象?(2000年卷一多选第62题)
A.一国渔船
B.一国军舰
C.一国商船
D.挂任何船旗的船舶(这个选项涉及公海管辖权的问题中有关挂旗的规则的问题,如果不挂任何船旗,将成为无保护国的船舶,谁都可以进行登临。)
答案案:A、C、D
提示:本题考点是海洋法——公海——六大公海自由的例外——登临权,还有一个是紧追权。
登临的主体、客体、对象
解析:登临权
登临权,又称临检权,指各国军舰或经授权的政府船舶在公海上遇到外国船舶(军舰等享有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公约所列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嫌疑时,可以靠近和登上该船进行检查的权利。被登临的船舶只能是军舰和专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船舶以外的船舶。被登临的船舶必须涉嫌从事公约所列行为,即:海盗行为、贩奴、非法广播、无国籍、虽悬挂一国旗帜却拒不展示旗帜等。
根据以上分析,A、C、D项所列船舶均得成为登临的对象。故本题答案为A、C、D项。
为了让您更好的理解登临权和紧追权,以下讲解请您认真查阅:
登临权和紧追权:针对外国商船(非军用、政府用用船舶)
(1)登临权(临检权):是指一国的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得到正式授权、有清楚标志可以识别的政府船舶或飞机,在公海上有合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从事了某些不法行为时,可命令该船停船并派人登临检查的权利,这些不法行为一般包括: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旗帜,而事实上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船舶。检查结果证明没有不法行为时,军舰的所属国要负损害赔偿责任。
(2)紧追权:是指沿海国主管当局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该国法律时,可对该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继续进行到公海将其拿捕和交付审判的权利。应遵守的规则:
①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有清楚标志可资识别的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紧追的船舶或飞机行使。
②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由毗连区开始的紧追限于外国船舶对该区所管辖事项有关法律的违背;由专属经济区开始的紧追限于船舶对该区域权利或大陆架权利有关的法规的违反。
③紧追只有在外国船舶视听所及的距离内发出视觉或听觉停驶信号后才可开始。
④被追逐的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停止。
⑤沿海国如无正当理由行使紧追权,应负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5.下列选项哪些是海洋法关于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悬挂船旗的规则?(2000年卷一多选第65题)
A.船舶在航行途中,可以根据需要悬挂不同国家的旗帜
B.如果船舶在两个国家注册,则应悬挂两个国家船旗
C.如果船舶未挂任何船旗,则任何国家的军舰都可以对其行使登临权
D.为航行方便而在航行中不断变换船旗的船舶,可被视为无国籍船舶
答案案:C、D
提示:本题考点是海洋法——公海——公海管辖权——船旗国管辖中的挂旗规则。
解析:悬挂船旗规则
船舶航行应仅悬挂一国的旗帜。船舶在航程中或在停泊港内不得更换其旗帜。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旗帜航行并视方便而换用旗帜的船舶被称为“方便旗船”,对任何其他国家不得主张其中任一国籍,并可视为无国籍的船舶,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A、B项错误。故本题选择C、D项。
6.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也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过任何活动。现乙国在甲国不知晓的情况下,在甲国毗连区海底进行科研钻探活动。对此,下列判断哪些是不正确的?(2000年卷一多选第66题)
A.乙国的行动非法,应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责任
B.根据海洋科研自由原则,乙国行为合法
C.乙国行为合法,因为甲国从来没有提出大陆架的主张
D.乙国行为合法,因为甲国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活动或有效占领
答案;B、C、D
提示:本题考点是海洋法——大陆架——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必须经过宣告才可以存在;大陆架不需要宣告或者有效占有即可以存在。
解析:大陆架
对大陆架的权利是专属的,即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取决于有效或象征的占领或任何明文公告;如果沿海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覆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另外,沿海国有授权和管理为一切目的在大陆架上进行钻探的专属权利。 故只有A项表述正确,B、C、D项均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C、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