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如何确定未毕业大学生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如何确定未毕业大学生的劳动关系,欢迎阅读!
如何确定未毕业大学生的劳动关系
一、未正式毕业大学生到企业工作,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那么,是否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就要确认未正式毕业大学生和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简单总结,确认是否存在着劳动关系,主要做如下判断:主体是否适格;单位是否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是否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是否向单位提供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的劳动。
以上判断题,全部都回答是的话,则是劳动关系,否则,就不是劳动关系。
比如:14岁的童工或无营业执照的单位,主体不适格,属于非法用工关系,不认定为劳动关系。又比如:单位不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则不认定为劳动关系等等。
未取得大学毕业证的学生是否是适格的劳动关系主体?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问题的前世今生。
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有这么一个规定存在,所以,在早期的司法实践的处理中,我们可以看到,劳动仲裁及法院均是按此规定处理的,认定未取得大学毕业证的学生属于在校学生,其所从事的劳动属于利用业余实践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不建立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在那个时期,未取得大学毕业证的学生不是适格的劳动关系主体。
一转眼,时间就到了2006年了,这一年发生了一个案件:江苏省海门市一个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久后,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她在提出工伤申请认定时,单位和海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以她是在校生为由,认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在她的申请被驳回后,她起诉了,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她的请求(二审判决是2008年4月1日作出的)。
从此,司法实践中对此情形的认定就出现了第二种声音: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将在校大学生排除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之外,故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生也可以是适格的劳动关系主体。
时间继续往前走,到了2010年了,这一年第六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刊登了一个案例:《郭懿诉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案情简介:郭懿,某职高学校2008届毕业生,年满18周岁,2007年是其母校规定的实习年。2007年10月30日,郭懿与益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因劳动合同履行发生争议。2008年7月郭懿取得毕业证书。这个案件经过一裁两审,南京市白下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郭懿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一、二审判决均认定郭懿与益丰公司于2007年10月30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
法院认为:首先,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仅适用于在校生勤工俭学的行为,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劳动权利,以及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即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在校生可以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其次,郭懿明确向益丰公司表达了就业愿望,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郭懿按合同约定为益丰公司付出劳动,益丰公司向郭懿支付劳动报酬并进行管理,这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故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
因为是刊登在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的案例,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法律关系的态度:未取得毕业证的大学生也是适格的劳动关系主体。
从此,第二种声音就一跃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绝大多数的主流意见了。
如果你还觉得未正式毕业大学生到企业工作,双方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二、应该给他们购买社保吗?如果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伤害如何划分责任?
既然是劳动关系,那么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只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你就不用care是否会发生意外了,反正,有工伤保险。
三、签订劳动合同成本比较大,有没有规避的办法?
如果认定是劳动关系的,那么,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要购买五险一金,这个,对于单位来说,的确用工成本比较大。
大学生未毕业签劳动合同吗?
没毕业的大学生,签订的不叫劳动合同,叫做就业协议。未毕业是不能签劳动合同的,因为在还没拿到毕业证的时候还是在校生,与公司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届生还没拿到毕业证的时候,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和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应届生应先签订三方协议,等到拿到毕业证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劳动者”具体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
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区别于“非法劳动者”,如偷渡者打工。劳动者包括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对其称呼有:职工、工人、学徒、帮手、帮工等。
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始于劳动者最低用工年龄(除特种工作外为16周岁),终于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不能再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此时与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由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
船还没有毕业的大学生和用人单位方签订的,要不就是劳务合同,要么就是就业协议,当然三方就业协议是指将要择业的大学生签订的。这时候签订的就业,当大学生正式毕业之后,如果还要待在这个单位,那么可以和这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是不能够签订的。
【如何确定未毕业大学生的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HR如何开展员工关系工作11-08
如何进行管理员工关系08-24
考驾照如何处理好与教练的关系10-26
英语四级选词填空高分技巧:如何确定词性04-04
2017二建法规考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03-02
大学生该如何考证03-29
《经济法基础》考点:劳动关系的建立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03-30
大学生应该如何选择考证03-07
未选择的路教案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