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我国期货公司风险监管
导语:我们到底该如何完善我国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下面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的几点建议的内容,感兴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1)借鉴经验,完善期货公司风险指标监管标准
通过对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的比较,不难发现二者都是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作为风险管理的导向。但是,期货公司在这两方面则相较于证券公司处于劣势。从证券金融行业在我国发展的历程和状态来看,其间借鉴了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资本监管指引关于风险加权资产的处理方式并结合我国金融市场行情,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风险监控指标进行了几次修订和完善,这对于完善期货公司风险监控指标监管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建议期货公司应当与证券公司使用统一的逻辑和方式来计算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和引用其他相对科学合理的风控指标。对具体业务而言,例如资产管理业务,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的经营内涵基本一致,建议考虑用同样的计算方式和同样的`基准比例来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对于经纪业务来说,因为期货经纪业务相较证券经纪业务有杠杆带来的风险,建议考虑借鉴证券公司的计算方式并在其基础上适度提高计算比例来计算风险资本准备,从而达到金融市场的公平性。
(2)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期货风险监控指标
目前,我国期货公司主要是以经纪业务规模为主、资产管理业务收入等为辅的计算方式,采用的是业务导向型。这个和期货公司日益面临的业务创新及成为多元化金融机构的目标不相匹配。未来的期货公司除了传统的经纪业务、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风险管理外可能还会有基金销售、综合服务等一系列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业务,如果还仅仅以经纪业务作为主要的风险监控指标则不符合期货公司作为多元化金融公司的发展需求。因此,建议期货公司在借鉴国际及国内相同金融行业风险监控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以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为主的风险监控衡量标准。
(3)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
目前,我国期货公司面临业务规模增加和各种指标限制的双重压力,在现有计算方式和净资本补足渠道单一的情况下,很难在短时间内通过自身创收快速提高净资本,从而回应业务规模骤增的要求,而对外部注资的依赖性过强。这对于以业务规模为基数计算风险资本准备的期货公司来说,其不得不预备大量的资金作为风险资本准备,这不仅不利于期货公司对资金的灵活支配,也减少了期货公司通过其他投资方式带来收入的可能性。目前期货公司的风险监控指标数据标准虽然间接维护了期货市场的发展和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却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期货公司自身的发展。
然而,期货公司的良性发展应是通过业务规模的扩大推动期货公司自身收入的增加带动净资本的增长,净资本的增长又能促进业务规模扩大的良性循环,如市场需求的波动影响良性循环时,期货公司则可以通过适当的外部注资、发行次级债、上市等方式来调节净资本总额使其再次回到良性循环的轨道上。因此,建议期货行业参照国际金融监管统一标准,按照资本构成和资产风险权重的风险监管模式,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方式,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建立更为科学、合理并符合期货行业预期发展的期货公司风险监控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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