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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普通话证书考试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是证明应试人普通话水平有效凭证,证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制。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考普通话证书考试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制定本大纲。
一、测试的名称、性质、方式
本测试定名为“普通话水平测试”(PUTONGHUA SHUIPING CESHI,缩写为PSC)。
普通话水平测试测查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属于标准参照性考试。本大纲规定测试的内容、范围、题型及评分系统。
普通话水平测试以口试方式进行。
二、测试内容和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普通话语音、词汇和语法。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范围是国家测试机构编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
三、试卷构成和评分
试卷包括5个组成部分,满分为100分。
(一)读单音节字词(100个音节,不含轻声、儿化音节),限时3.5分钟,共1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读音的标准程度。
2.要求:
(1)100个音节中,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100个音节中,每个声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3次,每个韵母出现次数一般不少于2次,4个声调出现次数大致均衡。
(3)音节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05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二)读多音节词语(100个音节),限时2.5分钟,共2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声母、韵母、声调和变调、轻声、儿化读音的标准程度。
2.要求:
(1)词语的70%选自《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词语表》“表一”,30%选自“表二”。
(2)声母、韵母、声调出现的次数与读单音节字词的要求相同。
(3)上声与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3个,上声与非上声相连的词语不少于4个,轻声不少于3个,儿化不少于4个(应为不同的儿化韵母)。
(4)词语的排列要避免同一测试要素连续出现。
3.评分:
(1)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2分。
(2)语音缺陷,每个音节扣0.1分。
(3)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
(三)选择判断[注],限时3分钟,共10分。
1.词语判断(10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词语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词语对照表》,列举10组普通话与方言意义相对应但说法不同的词语,由应试人判断并读出普通话的词语。
(3)评分:判断错误,每组扣0.25分。
2.量词、名词搭配(10组)
(1)目的: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量词和名词搭配的规范程度。
(2)要求: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列举10个名词和若干量词,由应试人搭配并读出符合普通话规范的10组名量短语。
(3)评分:搭配错误,每组扣0.5分。
3.语序或表达形式判断(5组)
(1)目的: 测查应试人掌握普通话语法的规范程度。
(2)要求: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普通话与方言常见语法差异对照表》,列举5组普通话和方言意义相对应,但语序或表达习惯不同的短语或短句,由应试人判断并读出符合普通话语法规范的表达形式。
(3)评分:判断错误,每组扣0.5分。
选择判断合计超时1分钟以内,扣0.5分;超时1分钟以上(含1分钟),扣1分。答题时语音错误,每个音节扣0.1分,如判断错误已经扣分,不重复扣分。
(四)朗读短文(1篇,400个音节),限时4分钟,共3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使用普通话朗读书面作品的水平。在测查声母、韵母、声调读音标准程度的同时,重点测查连读音变、停连、语调以及流畅程度。
2.要求:
(1)短文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朗读作品》中选取。
(2)评分以朗读作品的前400个音节(不含标点符号和括注的音节)为限。
3.评分:
(1)每错1个音节,扣0.1分;漏读或增读1个音节,扣0.1分。
(2)声母或韵母的系统性语音缺陷,视程度扣0.5分、1分。
(3)语调偏误,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4)停连不当,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5)朗读不流畅(包括回读),视程度扣0.5分、1分、2分。
(6)超时扣1分。
(五)命题说话,限时3分钟,共30分。
1.目的:测查应试人在无文字凭借的情况下说普通话的水平,重点测查语音标准程度、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和自然流畅程度。
2.要求:
(1)说话话题从《普通话水平测试用话题》中选取,由应试人从给定的两个话题中选定1个话题,连续说一段话。
(2)应试人单向说话。如发现应试人有明显背稿、离题、说话难以继续等表现时,主试人应及时提示或引导。
3.评分:
(1)语音标准程度,共20分。分六档:
一档:语音标准,或极少有失误。扣0分、0.5分、1分。
二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有方音但不明显。扣1.5分、2分。
三档:语音错误在10次以下,但方音比较明显;或语音错误在10次-15次之间,有方音但不明显。扣3分、4分。
四档:语音错误在10次-15次之间,方音比较明显。扣5分、6分。
五档:语音错误超过15次,方音明显。扣7分、8分、9分。
六档:语音错误多,方音重。扣10分、11分、12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词汇、语法规范。扣0分。
二档:词汇、语法偶有不规范的情况。扣0.5分、1分。
三档:词汇、语法屡有不规范的情况。扣2分、3分。
(3)自然流畅程度,共5分。分三档:
一档:语言自然流畅。扣0分。
二档:语言基本流畅,口语化较差,有背稿子的表现。扣0.5分、1分。
三档:语言不连贯,语调生硬。扣2分、3分。
说话不足3分钟,酌情扣分:缺时1分钟以内(含1分钟),扣1分、2分、3分;缺时1分钟以上,扣4分、5分、6分;说话不满30秒(含30秒),本测试项成绩计为0分。
四、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确定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是确定应试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的依据。测试机构根据应试人的测试成绩确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水平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内划分两个等次。其中:
97分及其以上,为一级甲等;
92分及其以上但不足97分,为一级乙等;
87分及其以上但不足 92分,为二级甲等;
8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87分,为二级乙等;
7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 80分,为三级甲等;
60分及其以上但不足70分,为三级乙等。
说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可以根据测试对象或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免测“选择判断”测试项。如免测此项,“命题说话”测试项的分值由30分调整为40分。评分档次不变,具体分值调整如下:
(1)语音标准程度的分值,由20分调整为25分。
一档:扣0分、1分、2分。
二档:扣3分、4分。
三档: 扣5分、6分。
四档: 扣7分、8分。
五档: 扣9分、10分、11分。
六档: 扣12分、13分、14分。
(2)词汇语法规范程度的分值,由5分调整为10分。
一档:扣0分。
二档:扣1分、2分。
三档:扣3分、4分。
(3)自然流畅程度,仍为5分,各档分值不变。关于教师资格一、考试简介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被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它们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学历为不合格学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的工人技术等级;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认定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依照上款规定,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四、报考地点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不过有些省份还需要考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素质,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教学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的有关规定。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七、申请认定
①提交申请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②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的申请能力是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是否适合做教师是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能为人师表,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思想品德、文化科技教育,能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等内容都是准备执教的人应当具备的素养。为此,鉴定要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门进行面试(答辩)、试讲和心理测试。八、教师资格证的使用范围 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负责印制,在全国相应的学校通用。取得教师资格者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学校和机构中任教。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教师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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