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通话考试朗读范文5篇
第一篇:《白杨礼赞》
那是力争上游的一种树,笔直的干,笔直的枝。它的干呢,通常是丈把高,像是加以人工似的,一丈以内,绝无旁枝;它所有的丫枝呢,一律向上,而且紧紧靠拢,也像是加以人工似的,成为一束,绝无横斜逸出;它的宽大的叶子也是片片向上,几乎没有斜生的,更不用说倒垂了;它的皮,光滑而有银色的晕圈,微微泛出淡青色。这是虽在北方的风雪的压迫下却保持着倔强挺立的一种树!哪怕只有碗来粗细罢,它却努力向上发展,高到丈许,二丈,参天耸立,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风。
这就是白杨树,西北极普通的一种树,然而决不是平凡的树!
它没有婆娑的姿态,没有屈曲盘旋的虬枝,也许你要说它不美丽,如果美是专指“婆娑”或“横斜逸出”之类而言,那么白杨树算不得树中的好女子;但是它却是伟岸,正直,朴质,严肃,也不缺乏温和,更不用提它的坚强不屈与挺拔,它是树中的伟丈夫!当你在积雪初融的高原上走过,看见平坦的大地上傲然挺立这么一株或一排白杨树,难道你觉得树只是树,难道你就不想到它的朴质,严肃,坚强不屈,至少也象征了北方的农民;难道你竟一点也不联想到,在敌后的广大土//地上,到处有坚强不屈,就像这白杨树一样傲然挺立的守卫他们家乡的哨兵,难道你又不更远一点想到这样枝枝叶叶靠紧团结,力求上进的白杨树,宛然象征了今天在华北平原纵横决荡用血写出新中国历史的那种精神和意志。
——节选自茅盾《白杨礼赞》
第二篇:我喜欢的动物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勤奋、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它的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黑。我家的这只小猫就被我养得胖胖的,妈妈为此还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不要让他长得太肥,否则看到老鼠会跑不动的,但其实不然,因为有小黑的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也由于我经常给它好吃的,小黑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蹲在我的脚边,用它那柔软的皮毛为我取暖。总之,那只调皮可爱的小黑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可是不幸的是,一天,我家的小黑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当时我非常伤心,哭着将它埋葬了。再后来,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个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
第三篇:童年的记忆
每当看着活泼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从我身边蹦蹦跳跳经过时,总会勾起我对童年往事的回忆。
我的童年是快乐而又幸福的。那时候的我和同龄的孩子一样,是那么的贪玩、调皮。捉迷藏、过家家、上山采蘑菇,爬树捣鸟窝,下河摸鱼虾。这些可都是我们小孩最喜欢玩的事。特别是下河捉鱼,这是我们最拿手的本领。一有空,我们就呼朋引伴向村边的那条小河奔去。大伙跑到河边时,连小裤管也顾不上挽起来,就争先恐后地纷纷跳进河里去了。其实这条小河严格来讲只是一条小水沟!水不深,只没到膝盖,水清澈见底,但可以看到一小群一小群的小鱼游来游去。我们下水后,就在水里跑来跑去,“扑通扑通”的,水花乱溅,我们乐得哈哈大笑,不久,清澈的水已被我们搞得浑浊不清,甚至连水底的淤泥也翻上来了。这样一来,那些原本还在逍遥自在游玩的小鱼就被迫把头浮出水面呼吸,而我们呢?一看到那些小鱼就飞快地伸出小手把它们迅速地从水中抓起来,放进事先就准备好的小塑料桶里。于是这些可怜却又可爱的鱼儿只能乖乖地在桶里游来游去了。每一次,我们都是采用这种方法,先把鱼儿搞得晕头转向,再来个浑水摸鱼,于是几乎每次都能满载而归。但回到家总免不了挨大人的骂,为什么呢?因为每次捉鱼回来,总搞得浑身上下湿漉漉的,衣服上、脸上、甚至头发上都沾上泥,活象一个小泥人。但即使是这样,却丝毫没有挫伤我们贪玩的积极性。因为小孩顽皮的天性已占据了我们幼小的心灵。那条小河,成了我记忆中童年的乐园。回忆总是美好的。虽然属于我的童年已离我远去,但童年那段无忧无的时光,依旧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第四篇:难忘的旅行
每年的国庆节,劳动节,还有暑假和寒假,我们一家人都出去旅游。但最让我难忘的旅行是有一次和一些朋友去探险。记不清那座山的名字,只记得那天天气很冷,又下着雨,不知是那位同事心血来潮,建议大家去登山。大家也就同意了。到了那里,我们在一个同事的带领下,直奔目的地,到达时我才发现这是一座没有路的山,又或者路不在我们所走的地方,总之,我是糊里糊涂之跟着同事们去登的山,说穿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探险活动,因为我天生是个胆小鬼,如果一开始知道要做这样的冒险活动,说什么我都不会去的,但到了那里我就没有退路了,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起初,还有一点点路的痕迹,但是当我们爬了一会儿以后,就没有什么路可以走了。冷雨落在身上,都没有感觉,因为所有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如何往上爬上,我偶然一回头,发现自己已经身处山腰,我往下一看感到头晕目眩,再也不敢往下看了。走到一处,发现一个不大的山洞,我们几个人就挤在山洞里,让几个有经验的同事先上去,上去之后,他们找来一些藤条,放下去拉我们,我们就这样一个一个的被拉上去,正在这时,有个同事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接起来一听,发现是保险公司打来,要他参加保险。这让我更加的为自己的处境而担忧。再后来,我们听到了几声鸡叫声,知道山顶上有人家,心里才稍微的放松了一些。于是就派一个先上去问路,后来他们请来了几个山里人,拿一根非常粗大的绳子,把我们一个个被拉了上去。这样的经历真是难忘。
第五篇:我的朋友
我是个幸运儿,因为我的性格随和,所以有很多朋友。但是,能够无所顾忌地谈论任何事情的也只有两三个。但是,古语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何况我还不止一个。所以,我很知足。现在,我就讲讲其中的一个吧……她叫燕,是我最知心好友。我们是小学同学,自从六年级开始,我们就已经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了。在学校的日子,我们形影不离,当然除了体育课。因为她不喜欢运动,而我喜欢的是乒乓球。但在一般情况下,朋友之间的爱好是可以传染的,一方有这个爱好,那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另一方也极有可能会生成这个爱好。我和她也不例外。由于她经常看我打乒乓球,时间长了也很手痒,想尝试一下,于是我就耐心的教她握拍子的手法、发球的和接球的基本功,过了一段时间以后,她的技术进步很快,有时都能跟我较量好几回合呢。我和她无话不谈。从天上谈到地下,从古代谈到现代,从过去谈到未来,从生谈到死,从学习到感情……总之,我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之间没有隐私可言。而且有许多连自己父母都不知道的事情,我们却彼此了解的很透彻。直到现在,她在家乡,而我在天津,我们也依然如此。我们在对方的面前,都可以毫不掩饰:伤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哭,不用担心被对方取笑;开心的时候,可以尽情地笑,不用担心影响形象……总之,在对方的面前,我们都可以做一个真真正正的、原汁原味的自己!有这样子的朋友,我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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