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备考复习要点
助理理财规划师即为三级理财规划师,通常将专门从事理财规划业务的从业人员称为理财规划师,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7助理理财规划师考试备考复习要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车船税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1、纳税义务人
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 (境内 车辆、船舶)
管理人:
车船管理部门:
2、征税范围
依法应当 在车船管理部门 登记的 车辆、船舶
机场、港口、企业 内部场所 行驶、作业,并登记的 车船
3、税额《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4、减免税优惠
免征:七种情况
省级政府 减、免:公交 车、船
契税
所有权发生变动的 不动产、产权承受人
特殊:产权承受人(购买方、受赠人), 一般税种:卖出方
1、征税对象:
境内 转移 土地房屋 权属 的行为
(1)接受 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的 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
(2)接受 土地使用权 转让的 行为:
土地使用权转让:
不包括: 农村集体土地 承包经营权 的 接受、转让
(3)购买房屋的 行为
房屋买卖:
(4)接受 房屋赠与的 行为
房屋赠与:
(5)互相交换 房屋的 行为
房屋交换:
(6)接受 土地、房屋权属 作价投资入股的 行为
(7)接受他人以 土地、房屋权属 抵债的行为
(8)已获奖方式 承受 土地、房屋权属 的行为
(9)预购方式、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 承受 土地、房屋权属 的行为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附加税性质、“三税”税额 为计税依据
1、城市维护建设税
(1)纳税义务人
缴纳“三税”的 一切单位、个人:国有、集体、个体、机关、团体、部队 等
外资企业: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 缴纳
不包括:进口环节 ( 海关 代征 消费税、增值税、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2)计税依据
没有独立的、“三税”实际税额之和
“三税”滞纳金、罚款:不计算
“三税”补税、罚款:计算补税、并罚款
“三税”减免:同时减免
“两税”出口退税:不退税
印花税
1、纳税人
境内 书立、使用、领受 凭证的 单位和个人
(1)立合同人、合同当事人:
不包括: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包括:各类合同 10类
(2)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
(3)立账簿人:设立、使用 营业账簿的 单位、个人
(4)领受人:领取、接受、持有 权利、许可证照
(5)使用人:在国外 书立、领受,在国内使用的 应税凭证
两方、以上 共同书立的:各方 独立 纳税
2、征税范围:应纳税凭证(征税对象)
(1)合同:各类合同 10类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等
产权的 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 等
股权转让书据: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A股B股,买卖、继承、赠与 所书立的
(3)营业账簿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分为两类:
记载资金的`账簿:记载 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
贴花:计税依据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
其他账簿: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4)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等
(5)其他:财政部 确定
包括:境外 书立、领受,境内使用、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保护的 凭证
3、税目:13个
十种合同
购销合同
测量加工承揽合同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安装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含 融资租赁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五大类
技术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 等
产权的 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 等
财产所有权:经登记注册的 动产、不动产(个人房屋买卖合同),企业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书据: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A股B股,买卖、继承、赠与 所书立的
营业账簿
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分为两类:
记载资金的账簿:记载 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
贴花计税依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
其他账簿: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按件贴花、每件 5元税额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等
其他:财政部确定
包括:境外 书立、领受,境内使用、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保护的凭证
4、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按件)
比例税率:
四档、10 合同 + 产权转移书据 + 记载资金的账簿
(1)万分之0.5、 0.05 %0 税率:1个税目,借款合同
购房个人与商业银行签订《 个人购房贷款合同》 时,要按“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2)万分之3、 0.3 %0 税率:3个税目,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万分之五 ( 非 购销合同:万分之三)
(3)万分之5、 0.5 %0 税率:3+2 税目,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营业账簿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产权转移书据(不含“股权转让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万分之五 ( 非 购销合同:万分之三)
(4)千分之1、 1 %0 税率:3+1 税目,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股权转让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2008年9月19日开始、仅 出让方 缴纳
特殊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股权转让”
2007年5月30日之前,万分之五、 0.5 %0 税率、双方 出让方、受让方
2007年5月30日开始,千分之三、 3 %0 税率、双方 出让方、受让方
2008年4月24日开始,千分之一、 1 %0 税率、双方 出让方、受让方
2008年9月19日开始,千分之一、 1 %0 税率、单方 出让方缴纳,受让方 不征
定额税率:
按件贴花、每件 5元税额
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其他账簿”
个人购房产权证:“权利许可证照”税目, 5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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