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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工程法规》考点: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保险的概念以及法律对保险索赔的规定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合同分为财产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
在保险索赔中应注意三点:(1)投保人进行保险索赔须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2)投保人等应当及时提出保险索赔;(3)计算损失大小。
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是( C )。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投保人
D.受益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人对因( B )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A.设计错误
B.意外事故
C.原材料缺陷
D.工艺不完善
2.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
建设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除外责任、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金额和保险期限。
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除外责任和保险期限。
工伤保险和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
区分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
关于建设工程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有( AE )。
A.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是业主,也可以是承包商或者分包商
B.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应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C.工程开工前,业主应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D.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可以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生效日和终止日15d
E.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一般应包括一个试车考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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